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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不该以“帽”取人
彭渤
浏览我国大学、研究机构招聘人才的广告,大家就会发现,院士、杰青等各种戴“帽”的人才,都已被明码标价。这与国外招聘人才的招数明显不同。比如澳洲各大学招聘是给出大学需求人才的岗位,标明这个岗位的职责和应聘这个岗位需要达到的学术、学识、技术水平等方面要求和条件,并明确应聘到该岗位后的工资待遇等。相比之下,我们的大学和研究机构招聘人才就是典型的以“帽”取人。笔者认为,学界这样以“帽”取人不太好。
首先,将各种人才明码标价,是对人才不尊重的表现。虽然自己没有“帽”,很难感触到帽子人才对这个做法的感受和想法。但从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戴“帽”的人才,很热衷于这种明码标价的招聘,他们今天应聘到这个学校,还没等应聘期满,就开始谋划下一个应聘期到哪里去的问题,凭自己辉煌的过去赢得的“帽子”而到处通吃。这类钻政策空子的帽子人才虽然是少数,但现实中确实能够看见他们的身影。本人很崇拜、尊重这类帽子人才,但并不认为这是干事业的真正的人才。真正的帽子人才,不但不会去钻政策的空子,而且会对这种明码标价的做法很反感。因为,在他们看来,这种金钱的引诱是浮躁的表现,也是对学术、对人才的损毁。
其次,这种以“帽”取人招聘人才,看重的是帽子而并不重视岗位的真正需求。为了宣传、为了迎接评估等,需要帽子人才。不管是什么专业、不管怎样的年龄,只要有帽子就可以高价引进。各位大侠环顾身边就不难发现这样的例子。某大学某某学院从建院几十年到现在,就没有设立有X专业,突然从某地引进一个从事X专业方面的院士。更甚者是,一些大学不惜重金引进已达退休年龄的帽子人才。这就足以说明当前我国人才流动的乱象。造成这种乱象的重要原因就是学界以“帽”取人。
第三,社会公众应该以“帽”取人。我国社会公众对电影明星、歌星追捧的热度和力度,随信息化的发展而不断增强。相反,社会公众对帽子和帽子人才却知之者寥寥。不管帽子人才计划今后怎样改革,既然有了这么多的帽子和帽子人才,而构筑和履行这些繁华种种的帽子人才计划的是公众纳税资金在起关键作用。故从理论上讲,公众对帽子人才和帽子人才计划应该有知情权,并切实知情。更重要的是,如果社会公众能够像追捧明星那样追捧帽子人才,从而达到全社会以“帽”取人的目的,我想,我们的社会必定是进步了,不浮躁了。
所以,笔者认为,学界不要以“帽”取人,而社会公众应该以“帽”取人。
2018年6月21日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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