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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观念——女人不是人
女人不是人,这听起来有点荒唐。然而,在儒家文化里,却是一个基本的事实。谓予不信,且看孔子是怎么说的。
《论语·泰伯》: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有妇人焉,九人而已。”
“乱臣”,按杨伯峻先生的注释指“治国之臣”。
“予有乱臣十人”,是《逸周书·大誓》中记载的周武王所说的一句话。但孔子认为,按周礼,这句话记载的不够准确,因为周武王所说的那十人中,有一个是妇人,所以他纠正说,实际上只是九个人。
这明显地告诉人们,在孔子那里,女人是不能算作人的。所以,我们在《论语》中可以看出,对于女人,孔子一般只称“女子”,而不称人。
我的老家是孔孟之乡,女子不是人的观念,尤其浓重。比如,在旧社会,因为女人不是人,在一般的人家,女人都没有正式的名字(未嫁之前有个乳名,出嫁后,叫XX氏),不准上学,不参加班辈排行,不入家谱;吃饭时,不管有无客人,女人都是不能上桌的;女人只是劳动、满足男人的需要、为男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工具;女人可以当作财物被转赠和买卖;男人对自己的女人可以任意打骂;男人可以妻妾成群,而女人只能从一而终,如改嫁,就叫“失节”,而按照儒家的说法,“饿死事小”,而“失节”那就是罪不可赦的大事了。旧礼教上,有“七出”的规定,女人犯了其中的任何一条,就可以被男人一纸休书或一句话,解除婚姻关系,逐出家门,或被送回娘家(据台湾学者武陵溪先生考证,孔子的结发妻子就被孔子休了,过早去世。此事对孔子的儿子孔鲤显然打击甚大,亦于年轻时就夭逝了)等等。历史上,中国妇女苦难深重,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一观念所产生的恶果。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有一首歌唱道:“旧社会,好比是,黑咕隆咚的枯井万丈深。井底下压的是咱老百姓,妇女在最底层。”这是旧社会,特别是旧社会妇女境况的真实写照。
事实证明,儒家的这一观念根深蒂固,影响深远,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五十年代初,其遗迹仍在。那时候有这样一种情形:当村里一个男人到别人家找另一个男人时,先要在大门口或隔着院墙高声问道,“家里有人吗?”而当这一家的男人恰好不在家,只有女人在家时,她会应声答道,“没人”。那个找人的男人听后也就离去了。
恩格斯说,妇女解放的程度,是社会进步的标尺。试想,一个社会,把占人口一半的女人不当人看待,这种社会能走在世界文明的前列吗?
当然,妇女不是人的观念现在已被彻底扫除了。这是由于解放后,党和政府开展了反对封建、解放妇女、提高妇女地位的教育运动,提倡男女平等。从那以后,女人不但也成了人,而且可以和男人平权,可以理直气壮、光明正大的做人了。然而,人们不要忘记,为了实现这一变革,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中国人民,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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