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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教育日,昨天央视的焦点访谈节目中,特别谈到了核安全。由于核能产生天量无法处理的放射性,核能发展安全极端重要。核安全就是国家安全。
国家应该有一个有效可靠的机制来保障核安全。
如果一定要发展核能,核工业的安全和审查就是重中之重,一定要保证有效,有力,独立。
由于核工业本身有内在的发展冲动,以及不希望受到监管和控制的本能要求,监管就必须强制,独立,以安全为唯一标准,而不是核工业的诉求。
但是目前的核安全审查和监管体制有如下问题:
1、核安全审查和监管主体是核安全局。现有体系下,核安全局和核工业属于同一系统,人员互通,利益相同。我们经常看到核安全局的领导为公众科普核能的安全性,这实际上是为核工业做行业宣传,不是核安全局的工作,并且对核安全局的本职工作有害。
2、由于属于同一系统,核安全局对核工业的技术和运营从严审查和监管的意愿不强。
3、由于属于同一系统,信息来源相同,核安全局对技术审查流于形式,不独立。应用的新技术最后并没有得到实质审查。
4、核安全管理是核能发展最重要的一道保险,由于上述原因,这道保险形同虚设,实际上等于没有。
5、核安全局的审查历史记录不容乐观:AP1000方案三个月顺利通过审查,而英国对后来的升级方案耗时数年,审查出大量问题;AP1000三门投入运营后仅几个月主泵就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该问题此前王亦楠等已指出主泵检验不合规。高温气冷堆90年代在美国审查未过,基本相同的方案在国内顺利通过。
6、核安全局的监管记录也不容乐观:多项责任事故都是事后爆出来的,有些是员工离职后举报的,核安全局没有第一时间掌握核企不正常运营信息。最近,防城港华龙一号建设中出现严重责任事故,核安全局同样后知后觉。
7、核安全局本来隶属于国防科工委,后来转归环境保护部领导。这一转划非常可疑。国际上制约核工业的主要力量之一是环境保护部门。在没有非政府组织的情况下,我国唯一制约核工业的体制内机构就是环境保护部。但是核安全局划归环境保护部了,环境保护部门就被禁言了。也就是说,现行体制下,已经完全没有制约核工业发展的因素。
既没有有效的监管,也没有制约,核工业的安全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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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3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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