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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工程”让路 地震台址“六年二迁”

已有 4012 次阅读 2009-11-23 13:02 |个人分类:科技点评|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科学, 安全, 地震

       点评:重发展而不重视科学发展,对科学研究和国家安全基础设施维护不利,是一贯的普遍的现象,是相关部门没有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观测数据的连续性非常重要,间断的、非相同条件下的观测数据不具有可比性,地震台址的不断变迁使准确的科学研究化为泡影,损失巨大不可弥补。破坏性的开发建设时有发生,地方官员的科学素质令人担忧。

为“重点工程”让路 地震台址“六年二迁”

2009-11-23 08:29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郑春平 共 0 条评论 关键字:重点工程,防震减灾,校舍

未来十年或稍长一段时间内,江苏有6级地震可能性;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调研中也发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估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留有不少隐患。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应当加强保护。

  未来十年或稍长一段时间内,江苏有6级地震可能性;防震减灾意识待加强

  江苏是不是一个地震易发地区?11月13日,南京江宁和镇江句容之间发生的3.4级地震,尽管影响不大,仍不免让人关注未来是否仍会有地震发生、强度又会怎样。在昨天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省地震局局长丁仁杰表示,江苏是我国东部地区强地震活动水平比较高的省份,全省将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能力,并将防震减灾纳入“十二五”规划。

  

  防震减灾能力国内领先

  2004年,省政府提出了江苏防震减灾奋斗目标:到2020年,全省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全省有10个省辖市和40个县(市、区)位于国务院确定的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内,全省境内都需要进行抗震设防。

  一旦有较强地震发生,全省抗震减灾的能力是否“过硬”?丁仁杰表示,在监测水平上,江苏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和监控能力位居全国先进行列,地震速报能力全国领先,5分钟内基本判定省内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震级。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急预案也将在第一时间启动,各市县已普遍制定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增强地震反应应急能力。全省还建成了29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这样的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已在近年来经受住了考验。例如2007年5月6日响水4.0级有感地震,由于震前作出预测并作了相应准备,震后应急有序、措施得当,社会反响很好。

  

  “重点工程”让地震台站屡屡迁址

  不过,当前的抗震减灾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意识淡薄”即为其中之一。今年10月中下旬,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了一次专题调研,在各地大搞经济建设的现状下,地震台站往往被迫迁建,苏中一个地震台甚至面临“六年二迁”的尴尬。

  “一说这个地方有地震的可能,谁还敢来投资?”在部分市县,防震减灾与招商引资成了对立关系,认为防震减灾工作会影响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大中城市高楼过于集中,临街过近,也不利于地震情况下人口疏散和抢救应急。

  而跨区域重点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的难度也不断加大。2003年以来,省属15个台站中有7个台站观测环境受到干扰,被迫异地重建。茅山、泗洪两个流动测量场地多个测点也遭破坏。个别地方政府在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的同时,忽略了对台站观测环境的保护;少数地区台站搬迁补偿经费不能及时到位,影响新台建设。例如,苏中某地震台2003年搬迁到一个相当偏僻的乡镇重建,由于海洋铁路将从新台南侧经过,原来在征地区域外侧、可以不受高压线路影响的测震、水位水温项目又将面临再次搬迁。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待落实

  其次,是农村民居及中小学校舍的抗震性能有待进一步加强。汶川地震后,江苏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启动了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排查。今年8月中旬,南通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属21所学校、114幢、75万平方米校舍的抗震安全隐患排查任务,对完全不符合抗震要求的44幢建筑,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对需要进一步鉴定的476幢建筑,建议进行鉴定加固。目前,江苏在全省推广应用隔震、减震新技术建造的房屋,数量、质量都名列全国第一。

  不过,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调研中也发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估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留有不少隐患。农村民居和中小学校舍整体抗震能力薄弱的问题较为突出。苏北一些地区中小学校舍有相当部分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连云港市的一项调查表明,在503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中,只有40%左右基本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多项不满足抗震设防相关规范、需要进行抗震加固的占49.61%,无加固价值、需要拆除的占10.17%,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缺口较大,无法落实。

  预测

  未来有发生6级地震的可能

  近年来,江苏没有特别严重的“大震”,但是“小震”频发。除了11月13日的这次3.4级地震外,2008年7月6日镇江句容与南京市栖霞区交界处也发生了3.6级地震,这两次地震的破坏性都很小,但在全省范围内,破坏性地震也屡有发生。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省已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11次,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抗震减灾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丁仁杰说,国务院批准的2006-2020年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判定结果预测,江苏省未来十年或稍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发生6级甚至6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性。“江苏又是城市密集、人口众多、社会财富集中的地区,一旦发生中强地震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可低估。”

  建议

  立规修法推进防震减灾

  “宁可千年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认为,当前应该从制度、资金等多个方面入手,推进全省防震减灾水平。

  首先,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应当加强保护。《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决定》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确实无法避免而又必须建设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设计前征得地震部门的同意,并按照国家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其次,省政府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要充分考虑防震减灾工作的相关内容,各级政府要及时编制防震减灾规划以及区域和城市抗震减灾规划,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对超限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重大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要抓好抗震设计审查,提高覆盖率。各级政府要以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为契机,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进行排查鉴定。

  另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于今年5月1日实施,《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制定较早,不少内容已不适应当前要求,现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本届五年立法规划和明年的立法调研,建议加快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将修订案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民网编辑:)

              国家安全谁来保护:地震观测台遭强拆应立案侦查限期破案

                                   杨学祥

 

     国家安全、城市建设和商业利益,谁更重要?地方政府在作建设规划时是否需要依法行政尊重科学?惊天动地的新闻《地震台深夜遭强拆 地震局状告开发商败诉》给社会带来无尽的深思和困惑:国家安全谁来保护?

 

1.  商业价值高于一切?

 

一夜之间,地处拆迁区域的地震观测台被夷为平地。有人引经据典作如下评论:

 

  马克思曾经如是描述过资本的形迹:“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开发商作为利润的追逐者,作为近年来经济领域的最大获益者,他们显然已经逐步完成了属于他们的原始积累,并逐渐做大做强,当资本具有了更大的实力时,往往随之而来也将拥有更强的游说力,并进而进阶为更强的“强势群体”,于是,财大气粗、相对实力有了改变之后,原本惹不起的、路上遇到需绕道走的“强势群体”,如今也完全可能成为不屑一顾、“指哪拆哪”的“弱势者”,“国家级地震观测台”遭遇“一夜强拆”的厄运,怕与此不无关系吧。显然,这与相关部门的纵容不无关系。而这样的纵容,在我们默认“弱势群体”的利益可被侵占时,就已经开始。事实上,弱势群体的利益本就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之内,甚至可以说,弱势群体的利益正处于公共利益的前沿,如果我们无视于弱势群体的利益遭遇侵占,就等同于无视公共利益本身,当公共利益的边界不断遭遇蚕食之际,公共利益的核心所在实际上已经受到“唇亡齿寒”的威胁,被直接侵犯不过是件迟早的事情罢了[1]

 

我认为,这一事件不仅涉及公共利益,而且涉及国家安全,必须重新审视其严重性和代表性。开发商施工建设,首先必须得到当地政府的批准。地方政府在核准批地时,应该考虑到风险评估、环境评价、科学设施、安全保障、文物保护等等问题,避免造成国家的利益损失、权力纠纷和安全隐患。地震观测台被夷为平地是一起重大的国家安全事故,当地政府的失察之责不能推卸!

 

早在2005年我就指出,新闻媒体对基础科学的冷落,恰恰是一面镜子,折射了公众对基础科学的冷漠,反映了政府官员对基础科学的忽视。收视率的提高意味着更多的广告来源和资金投入,新闻媒体无法逃避公众的视点。如果学校教育引进基础科学史,如果各种考评涉及基础科学史,如果管理人员懂得基础科学史,如果政府官员熟悉基础科学史,那么,违背科学的政策、措施、方案、条令、规则和行为就不会一再出现,依法行政,科技先行的社会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23]

 

2.  科学价值无可估量

 

据中国地震局地研所称,太平庄地震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太平庄村,19964月地研所科研人员通过实测确定太平庄地震台地下流体综合观测井恰好位于黄庄-高丽营断裂带内,因此太平庄地震台所处的特殊构造位置决定了它在监视北京地区地震前兆方面的重要性。太平庄地震台1992年设立以来,曾对1996年包头西6.4级地震发布了中期预测,并在1998年张北6.2级地震前成功发布了地震时间、震级、地震区域等相当准确的临震预报。太平庄地震台为国家级地震前兆观测台,是监测首都圈,特别是奥运村周围的地震异常信息的重要据点。至今太平庄地震台被迫停止地震观测近三年,仍未恢复地震监测工作。强拆行为造成了太平庄地震台监测数据的中断,破坏了地震科研预报工作的连续性。因新建地震台需重新收集积累监测数据,重建地震预报模型,且新旧台之间因地下地质条件和物理、化学成分的不同,获取的监测数据不具有可比性,地研所十几年积累的太平庄地震台监测资料失去对比作用,直接影响了首都的防震减灾和地震预测[4,5]

 

20041226印尼地震海啸之后,全球进入30年左右的8.5级以上强震频发时期[67]2008年奥运会在中国举行,地震监测关系到奥运安全和国家利益。关于2008年的地震预测,国家地震局和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专业委员会内部存在激烈的争论,适时准确的地震监测是保障奥运安全的必备条件。地震观测台被毁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使多年积累的科学数据毁于一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有人将成为历史罪人。

 

3.  国家安全谁来保护

 

2003年开始,太平庄村陆续被拆迁。20044月,太平庄村大部分村民都已搬迁,开发商的施工队进驻工地,施工车辆剐断了地震台的通信线。2004511,太平庄地震台的大铁门被盗。两天后,地震台雇民工砌大门,并在太平庄地震台大门上张贴了国务院颁布的《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2004527日夜间,太平庄地震台防盗门以及两个房间门被拆毁扔到了院外;62地震台把观测井房门用砖墙封堵;65,砖墙被推倒。20047,施工队在地震台附近搭建平房,地震台被砖垛和土堆包围,同时地震台的供水系统、供电系统和电话线等全部遭到破坏,地震台无法正常工作,台站看护人员无法居住。200481日上午,台站看护员到地震台查看时,发现前日还存在的太平庄地震台建筑物被全部推倒,看护员随即向地研所报告。地研所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发现太平庄地震台已经不复存在,倒塌的建筑砖瓦被杂土掩盖,有大型施工机械刮、抓、推和宽大车轮压过的痕迹。地震观测井孔、集气装置、采样器等设备和仪器被埋。地研所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太平庄地震台被迫中断工作。地研所相关人士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发商若需要拆迁占用地震台,必须事先征得中国地震局或者北京市地震局的同意,但在实际拆迁工作中,被告开发商从未向中国地震局或者北京市地震局征求拆除太平庄地震台的意见[45]

 

涉及国家安全的地震观测台屡屡遭到破坏和干扰,地方政府的责任何在?《地震法》和《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由谁来执行?国家安全由谁来保护?如果国家科研机关的正常工作和设施安全都没有保障,国家的法制和威严何在?

 

4.  结论

 

首先必须明确地指出,国家地震局不是与开发商争夺财产,这决不是一场经济纠纷案。国家地震局的败诉显现了国家法制的困境和国家安全的隐患。国家地震局应该向公安局报警,地震观测台遭强拆应立案侦查限期破案。地震观测台蓄意破坏案最终将以破坏国家财产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罪论处。在奥运会前夕破坏北京地震观测站,客观上起到破坏奥运安全的作用。

 

其次是认清市场经济与市场规则的关系,正常的商业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没有法律保障的经济活动必然一片混乱。如果科研机关都无法保障科研设施的安全运行,如果国家都不能保护其公有财产,人民如何能相信自己的财产能受到国家的保护?中央政府必须做出决断,维护国家的信誉、威严和时时刻刻都不能忽视的行政安全和科研安全。

 

 

参考文献

 

1.  武洁,晓航。一得之言:“国家级地震观测台”被一夜强拆。20070718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http://news.sina.com.cn/o/2007-07-18/144512227947s.shtml

2.  杨学祥. 公众为何远离基础科学?人民网>>科技>>科技专题>>学界类>>2006年全国科技活动周20060429http://theory.people.com.cn/GB/41038/4341574.html

3.  杨学祥。我国基础科学的尴尬。科技潮。2005,(9):23-26 http://www.bjkw.gov.cn/wcm/bjkw/ztrd/ztrd_wz.jsp?art_id=32247&mag_id=153&year=2005&issue=9

4.  李罡。地震台深夜遭强拆 地震局状告开发商败诉()2007071704:31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http://news.sohu.com/20070717/n251094637.shtml

5.  李罡。地震台深夜遭强拆 地震局状告开发商败诉()2007071704:31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http://news.sohu.com/20070717/n251094637_1.shtml

6.  杨冬红,杨学祥。“拉马德雷”冷位相时期的全球强震和灾害。西北地震学报。2006281):95-96

7.  杨学祥.全球变暖还是变冷. 《科技潮》. 2006,(9):20-22  http://www.bestinfo.net.cn/wcm/bjkw/ztrd/ztrd_wz.jsp?art_id=39833&mag_id=153&year=2006&issu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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