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在1995年,我国广告法规定,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此后,在卷烟的侧面,便开始出现这条警示语。世界卫生组织在2003年5月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1条规定: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印上警示语,宜占据50%以上面积,但不应少于30%,最好有警示图片。
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烟草包装上的警示语一直偏居侧面,而且也没警示图片。每每看到这些,都会让吴宜群想起一段伤心事。吴宜群,国内最早致力于控烟研究的专家,目前她的头衔是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吴宜群所说的伤心事发生在去年(即2008年)11月19日,在南非德班讨论关于烟草包装警示语的实施准则时,我国代表团则表示,中国烟盒上的名山大川是历史文化的积淀,放上难看的图片是“对广大公众的污辱和不尊重”,因此“尽管从法律上、健康上中国不反对,但从民族感情和文化基础上有保留意见”。
最后,中国得了一个尴尬的奖项——“烟灰缸奖”,此奖由与会的非政府组织代表评出,专门颁给控烟不积极的国家。中国“获奖”的原因是,“宁要漂亮的烟盒,不要公民的健康”。
http://news.shangdu.com/111/2009/09/13/2009-09-13_204595_111.shtml
实际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香烟外包装上都有重口味的警示图片,俺一个很少有机会出国的不吸烟土鳖,刚刚被小道士刘畅同学提醒,才知道这一点。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3 19:2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