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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切角定理的逆定理——答scrat233博友
这段时间到处瞎忙,几乎荒废了科学网博客......
今天收到scrat233博友的留言,忽然来了兴致——兄弟我素来对“神圣的平面几何”没有抵抗力,这种简洁的模式里蕴含着神性!
由于留言系统无法上传图片,只好小题大作,草就一篇,贻笑大方。
博友的留言如下:
李老师好,我平时喜欢尺规作图,头几天做出一道题,但证明不了,已困扰多日。三、连接AC,得到切线。
按照兄弟我的个人习惯,我将作图步骤的表述修改为如下:
一、取圆O1上的任意点O2(不包括A与A在圆O1上关于圆心O1的对称点),连接AO2。以O2为圆心,O2A为半径作圆O2交圆O1于B,连接AB,;
二、以A为圆心,AB为半径作圆A交圆O2于C;
三、连接AC,求证AC为圆O1的一条切线。
兄弟我用几何画板作了个示意图:
需要申明一点:这个问题的前提应该是圆O1圆心的位置未知。否则不必如此大费周章,直接连接圆心与切点延长作垂线即可。故而在证明过程中也不能使用圆O1圆心位置的任何信息。
现在简单说明一下证明思路:
1,连接O2B和O2C,易证等腰三角形AO2B和等腰三角形AO2C全等;
2,易证角ABO2=角O2AC,可直接使用弦切角定理的逆定理得证AC为圆O1的一条切线。
附记
如有需要可以先证明弦切角定理的逆定理作为引理备用,证明思路如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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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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