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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是否有论文署名的权利及剽窃的标准
唐凌峰 2014.5.23
一直关注近期的师生署名事件,这两天工作定了下来,所以可以简单地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虽然是在读研究生,但是我也一共带过四个本科生。那么,在发表论文时,本科生是否有参与署名的权利呢?
在我的课题框架基本上完成的时候,我开始带本科生。我的课题分两部分,每一部分由两个本科生协助实验,我负责教他们一些基础的知识,训练他们做试验,以及帮助他们设计实验。其中第一部分现在正在写论文打算发表。这其中,绝大部分的数据都是我自己得到的。一个女生跟我做了将近一年,女生很努力,在我的数据里面,她大概贡献了15%。毫无疑问,她应该是论文的作者之一,如果不出意外,应该是第二作者。还有一个男生,花的时间不如女生多,很多实验都失败了,我训练和指导他的时间,比他帮我节省的时间更多,我对他并不十分满意。在将要发表的文章里,他没有提供任何数据。但是,这里面也有他运气不好的原因。重复我的实验没有重复出来,除了自己粗心导致果蝇污染之外,也还遇到了特殊的问题。让他检测一个新的假说,最后因为假说不对,没有得到阳性结果。所以,他得到的都是阴性结果,文章里面用不到他的数据。像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把他作为作者之一,可能也没有太大问题。但是我觉得他还是付出了时间,也得到了一些结果,虽然是阴性结果,所以觉得他也应该是论文作者之一。当然,文章发表时,我是第一作者,导师是通讯作者,导师才是最终决定作者及排名的人,但是我会向导师建议把他们加进去,我觉得导师也不会拒绝。
这个男生和另外两个学生参与了课题的第二部分,这个学期有一个全美的本科生科研学术会议刚好在我们学校召开。他们三个提交了摘要,做了海报,数据里面75%都是我的原图,25%是他们得到的。他们在论文署名里面,一开始没有加上我的名字,打算在致谢里面感谢我,我觉得没什么,后来在导师的建议下,把我加到第四作者,我也觉得很好。当然,这是会议海报,无足轻重。如果是正式发表的论文,我就应该是第一作者。
我们系有很多研究生也带本科生。在多数情况下,训练和指导本科生所花的时间,比他们能给研究生节约的时间更多。所以,也不是所有的情况下本科生都能参与发表论文的署名。但是,如果贡献足够大(量化的话,大约10%以上吧),还是应该参与署名的。还有一些时候,博士后或者研究生把实验的条件都摸索好了,只让本科生做一下就得到可供发表的结果,这时,其实他们的贡献非常小,因为设计实验和摸索实验条件的时间比最后做一次得到数据的时间要多很多。但是,因为发表的文章会用到他们得到的数据,所以也应该加上他们的名字。
那么,在这次事件中,戈同学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呢?
首先,我同意戈同学不能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毕竟天才是极少数的。而且我也从不认为idea is cheap,很久以前我就写过一篇博文《idea is not cheap》。其次,我也不能断定在这篇毕业论文里,戈同学的贡献大于恽老师。具体谁的贡献大,除了当事人,外人很难确定。但是,哪怕是戈同学仅仅是完成了恽老师交代的一份家庭作业,他毕竟写了自己的毕业论文,他在这里的贡献,至少要比我课题第一部分的女生贡献要大得多。所以,当发表论文时,里面有相当比重的内容来自于戈同学的本科毕业论文,他就毫无争议地是论文的作者之一,或者恽老师就必须引用他的本科毕业论文。但是恽老师没有这样做。他加了另外好几个作者,却不愿意哪怕把戈同学放到第五,甚至第六作者!加一个第六作者,对恽老师的损害有多大?谁会认为戈同学就是最大贡献了?
所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争夺成果的问题。所谓争夺成果,一般都是指争最大贡献的名分。戈同学从来就没有争取要让自己成为第一作者,或者是通讯作者。哪怕是把他放在最不重要的作者位置,我相信他也不会把这件事情公布于网络。这件事情的本质,是导师把做出了相当贡献的学生完全排除出去了。
戈同学没有认识到研究的意义,或者自己并不打算发表这篇论文,并不是老师可以把他排除在作者之外的理由。道理非常简单:如果你家里有一个古董,你并不识货,也不打算卖出。你邻居未经你的许可偷走了(而不是你送给了他),卖了高价并全部据为己有,你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吗?
本科生有没有参与论文署名的权利?正确的做法,是不考虑身份,只看贡献。当恽老师在决定论文署名时是否加上戈同学的名字时,不妨这样思考:如果不是戈同学,而是自己的领导(或者领导儿子)做出了同等的贡献,要把TA的名字加上去吗?如果是的,那么戈同学的名字就同样应该加上去。
至于恽老师是否剽窃倒是不一定的。这个事件是比较特殊。我也不赞同很多博文中的观点:学位论文的成果完全归学生所有。譬如陈镜超老师在博文中说:“不难发现,引发争议的那个成果归属是不成问题的,论文署不署名是无关紧要的。事实已经很清楚,那个成果理所当然归戈同学所有。”事实上,学位论文都是导师和学生合作的结果。其它领域我不清楚,在生物医学领域,一般是导师的贡献更大。导师用学生毕业论文中的数据发表文章,只要加上了学生的名字并且排在合适的位置,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例如我自己的毕业论文可能会在期刊论文发表之前提交,期刊的论文肯定是导师作为通讯作者,这个没有任何问题,也应该是国际惯例。如果仅仅因为导师没有在毕业论文上署名,就自动放弃了成果的所有权,那么,这个世界上基本上就不会有愿意指导学生的导师了,这样的情况,无论是对于学术界,还是对于学生而言,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但是恽老师也并不一定就没有剽窃。我们对于剽窃的理解还存在不足(也包括我自己)。严格意义上的剽窃,是包括对文字、图片和想法的窃取。我记得最严格的标准,是只要有连续三个单词相同(and,or这些除外),而没有加引用,就符合剽窃的标准。当然这个标准过于严格,我和导师讨论过这个问题,他的看法是:期刊通行的标准,是如果一句比较长的话完全相同而没有注明引用,就可以视为剽窃,但是在Methods等部分的除外。如果是一幅图画完全一样而没有注明引用,自然也可以判为剽窃。
剽窃(plagiarism)远比我们想象中普遍,因为其标准非常严格。举例来说,如果你全文引用了别人的话并且引用了参考文献,但是没有用引号标记出引用的原话,这就是剽窃。甚至你曲解了别人的意思,加了引用,也是剽窃。引用不当是剽窃的一种,而不是不同于剽窃的另一种学术不端。参考资料:http://library.pdx.edu/tutorials/citation/7
值得注意的是,剽窃也并不如我们想象中严重。首先,剽窃不是犯罪。其次,剽窃不等于剽窃想法。之所以大多数导师对于戈同学指控恽老师剽窃的做法感到愤怒,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不理解剽窃的具体含义,把剽窃等同于“窃取别人的主要想法”。所以,即使我们承认恽老师剽窃,既不等于他所发表论文中的主要想法是来自于戈同学,也不等于戈同学的贡献比他大。一篇文章甚至可以可以剽窃几十篇文章的文字,图片等,但是一般而言,只能剽窃一两个人或者一两篇文章的主要想法。
但是,国外对于剽窃的处罚还是相当严厉的。我有一个同学,来美后做了两年博后(因为是国内的医学学位所以可以直接做博后),然后申请到一个很好的医学院读PhD,结果一年后因为剽窃被开除了——因为他做家庭作业时从网上复制黏贴了内容而未经改写和引用。
对于剽窃的定义和标准,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这里只是一个很粗略的介绍,今后仔细学习后,也许会写一篇比较详细的介绍。
最后我再说一下对恽戈事件的看法吧:1. 恽老师署名不当,这是毫无争议的。2. 至于是否存在剽窃,我不好判定。如果有人有兴趣的话,也许可以向中国和美国的科研诚信办公室之类的机构咨询。3. 我支持戈同学公开反抗不公正待遇。这件事情,对于当事人双方而言,是双输的,但是对于社会而言则是有利的。对于不正当现象忍气吞声,是阻碍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因,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敢于对不公正现象说不,作恶者就会有所顾忌,这些现象就会越来越少,也会促进合理规则的建立。4.一个思想成熟的人,应该多做制度批判,少做道德批判。恽老师违反了学术规则,戈同学没有违反法规,对于这两个人,应该首先批判恽老师。5. 但是,当我们评价一件具体的事情时,要有一个更为宽广的视角,不要只是针对具体的个人和事件。不合理的本科生毕业论文制度,是这次事件的更重要的根源,所以,与其导师和学生内斗,不如联合起来,反抗这种不合理的制度,直至它被取消。还有,导师与其与学生争第一作者,不如联合起来,反抗学校不合理的升职称只看教师第一作者论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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