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滔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river 科学报道,曾供职于《财经》杂志、《科学新闻》杂志 联系我:dahesun@163.com

博文

大亚湾“核泄漏”虚惊

已有 10098 次阅读 2010-6-21 15:58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财经》记者 孙滔 实习记者 韦雪

  大亚湾核电站道路洁净景色宜人。生活区的操场上,职工与家属或休息或运动。核电站及其所在的大鹏镇,职工和其他居民的生活一切依旧。

  这是6月16日,也就是外电报道该处“发生核泄漏”消息两天之后,《财经》记者走进大亚湾所看到的情景。

  一根燃料棒引发风波

  6月14日,境外某媒体报道“深圳大亚湾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该报道称,5月23日大亚湾核电站内正在运转的2号机组突然出现异常,“检测发现辐射泄漏超出厂区范围。”

  大亚湾核电站自1994年开展商业运行以来,每年发电量约150亿度,其中七成电力供应香港,其余三成供广东省使用。大亚湾核电站所有权属于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其股权分属于广东核电投资公司(占75%)和香港核电投资公司(占25%)。

  2003年3月,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和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运营公司)。2009年9月,经股权结构调整,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广核)和香港中电核电运营(中国)有限公司分别拥有运营公司的87.5%和12.5%股权。

  大亚湾位于珠江口东侧,西南邻香港,南接广阔的南海。岭澳核电站与大亚湾核电站相邻,两电站相距1.2公里。由于此处距深圳市中心直线距离仅约45公里,距香港特别行政区尖沙咀直线距离约52公里,“核泄漏”消息一出,香港舆论一片哗然,多家媒体跟进此事。

  6月15日凌晨,香港特区保安局对该事件作出回应:5月23日,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反应堆冷却水发现放射性碘核素和放射性气体均有轻微上升。在过去两星期,这些放射性水平保持稳定,没有特别变化。

  之后,大亚湾核电站的两大股东——中广核、香港中电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国家核安全局也纷纷澄清传闻,称所谓“核泄漏”事故实则为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反应堆中的一根燃料棒包壳出现微小裂纹,其影响仅限于封闭的核反应堆一回路系统中,放射性物质未进入到周围环境,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和损害,“并没有发生放射性核泄漏事件”。

  各方的澄清并未止住外界猜测:一根燃料棒的裂纹影响究竟有多大?它是否真会导致“核泄漏”事故?

  根据中广核给《财经》的书面回复,2010年5月23日,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监测发现,一回路放射性水平轻微上升,一回路放射性碘131当量峰值达到440.58兆贝可/立方米——约相当于正常运行允许限值4400兆贝可/立方米的十分之一,因此这一放射水平远未到达危险范围,不影响核电站的正常运行。到了5月28日,放射性水平重新达到平衡并保持稳定,监测结果为40.91兆贝可/立方米,满足核电站运行技术规范的要求。

  6月10日,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第八届核安全咨询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大亚湾核电基地召开。这个本来是例行的安全会议成为了“核泄漏”风波的导火索。

  前述境外媒体的记者通过某种渠道得到该份会议报告。报告称核电站今年“上半年发生了几则异常事件”,初步分析有一根燃料组件存在微小核泄漏,核电厂已采取加强监测及辐射防护措施,及减少堆芯扰动操作等补救措施。境外媒体由此判断“大亚湾发生了核泄漏事故”。

  允许范围内的“破损”

  对于这根燃料棒的裂纹导致“核泄漏”事故的说法,接受本刊采访的业内人士均予以否定。中国工程院院士、广东省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安全咨询委员会成员潘自强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5月23日大亚湾核电站燃料棒的微小泄漏既不属于“核泄漏”,更不是“事故”级别。

  核电站主要依据核裂变的原理进行发电,作为核能发电的基本工具,燃料棒内藏核原料铀,核分裂亦在燃料棒内进行,分裂反应所产生的能量会把水加热使其变成蒸汽,再推动涡轮机来发电,分裂过程会令燃料棒长期处于高温中。

  为防止泄漏放射性物质,或减低任何泄漏造成的影响,大亚湾核电站采用“纵深防御”的防护原则。这意味着如果一项安全功能失效,其他安全功能仍可以防止意外发生或减低意外的后果。

  根据纵深防御原则,大亚湾核电站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的安全措施共有三道“屏障”:第一道是燃料棒的锆合金包壳,包容核燃料和裂变产物,极不容易破损。第二道是压力容器和整个一回路,因为都是密闭的,即使有放射性物质漏入也不会扩散出去。最后一道是安全壳,反应堆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安全壳不会让放射性物质轻易释放到外界环境中去。

  中广核提供的材料显示,中国核电站燃料棒的可靠性与国际水平相当,在核电站的设计中考虑了正常运行时允许有一定的燃料棒破损率,在世界范围内核电站的实际运行中也出现过极少量燃料棒的破损,但只要反应堆一回路放射性水平控制在规定限值内,核电站仍允许运行,燃料棒破损不会对外部环境造成影响和损害。

  这一解释得到潘自强的佐证,他说,“核泄漏”主要针对外界环境而言。这次事件中燃料棒的微小泄漏实际上是从燃料棒泄漏到下一层安全屏障——“一回路系统”,其影响仅限于封闭的核反应堆一回路系统中,而一回路本身是密封的,并没有泄漏到外界。“个别燃料棒的微量放射性核素进入一回路系统中,是设计允许的,仍然在正常的范围。”

  国家核安全局16日的通报也指出,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反应堆中有4万多根燃料棒,个别燃料棒出现破损属于正常运行工况。一位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解释,个别燃料棒出现破损可比汽车轮胎,正常的情况是两个大气压,但是1.7个、1.8个大气压也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并不影响汽车行进。

  目前大亚湾核电站两台机组正常运行。粤港两地环境连续监测数据则显示,大亚湾核电基地及周边地区放射性水平与电站投运前测量的本地数据相比没有任何变化。

  事件通报制度

  根据与国家核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核电站需要接受国家核安全局、地方环保当局的监管,以及日常和定期监测,并定期向媒体、公众公布核电站运行安全业绩。中广核集团还定期组织国际、国内同行评审,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等机构的定期评审与检查。

  依照国际惯例和国家标准,核电站一旦出现偏离正常运行的事件,将在第一时间向国家核安全局及相关部门报告。

  国际原子能机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表来定义核事故等级,分为7级,事故越大等级越高:0级被表述为“偏差”,在安全问题上无重要性;1级-3级称为“事件”,分别被表述为“异常”“事件”和“严重事件”;4级-7级称为“事故”,分别表述为“主要在核设施内的事故”“具有厂外风险的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只有5级、6级、7级“事故”,才能影响到核电厂以外的公众,才需要对公众采取防护措施。迄今为止,5级以上的事故,世界上共发生过两次,即原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7级)和美国三哩岛核事故(5级)。

  根据国家核安全局的解释,这次所谓的“泄漏”事件,尚没有达到0级标准。但针对本次情况,中广核集团还是按照高标准要求向国家核安全局进行了通报。与其他生产安全标准相比,核电安全标准显然要严格许多。

  另外,对于“怎样的情形下应该停止核电站运行”这一问题,国际上同类型核电站反应堆,根据一回路放射性水平设计了三个运行区域,即正常运行区、限制运行区、停止运行区。

  以法国为例,法国政府的核安全监管当局和法国电力公司的通常做法是:类似核燃料棒破损的事件,只要一回路放射性指标没有超过核电站运行技术规范的正常运行范围(如同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现状),机组将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发生属于正常偏差(0级及以下)的情况,核电站运营单位须非正式地向安全监管当局报告,监管当局将进行评估,只要对环境、公众没有产生影响,监管当局不需要向公众和媒体进行通报。

  只有在核电站发生核事故、启动应急计划的情况下,才需要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信息。

  潘自强特意提到,中国从上世纪50年代到现在,中国的核电站至今也没发生过2级以上的事件,“这在国际上也是很少见的”。

  切尔诺贝利阴影

  即便如此,中国优秀的核电安全纪录并没能抹掉公众对核电安全的疑虑。相较内地而言,香港对核电的疑虑更甚。

  上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筹划大亚湾核电站,对于核电站运行中的安全问题,香港民众一直存有疑虑。在大亚湾核电站动工的前一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严重的核泄漏事故。当时,香港曾有逾百个环保、民生关注团体组成反对大亚湾核电厂联席会议,反对兴建核电站。

  但事实上,大亚湾核电站与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并没有太多可比性。大亚湾核电站全套技术和设备从法国引进,就反应堆类型来讲,与切尔诺贝利核电站采用的俄制“水冷式石墨慢化沸水式”反应堆不同,大亚湾核电站选用的“压水式”反应堆是目前商用反应堆的主流模式。中国核学会2003年8月的一份报告曾专门分析认为,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原因,是反应堆设计的安全性能不符合国际通用标准,该技术后来已被禁止使用。

  美国三哩岛核电站1979年也曾发生事故,由于有防护墙,才没有导致放射性物质对外泄露。

  潘自强认为,尽管三哩岛核电站与大亚湾核电站均为压水堆型,然而与较早建设的三哩岛核电站相比,大亚湾核电站的技术设备有很大的进步,发生类似事故的可能性不大。

  在潘自强看来,公众对于核电的恐惧还来源于传播过程中对核泄漏危机有意无意的放大。针对切尔诺贝利事故,国际原子能机构、世卫组织等有关方面的科学家最终确认的数字是:完全由过量辐射致死的仅有28人。这与一些报道宣称的数千人乃至数万人相差甚远。

  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发生之后,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对该事故后果进行分析和评估,作为中国代表,潘自强连续20年不间断地见证和参与了这个分析和评估过程。“当时的儿童长大后,甲状腺癌的发生率有所增加,只有这一点是确认的。但究竟是什么原因还在进一步研究中。”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13期 出版日期2010年06月21日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09942-337499.html

上一篇:垃圾焚烧突围
下一篇:长江大考
收藏 IP: .*| 热度|

2 李侠 唐常杰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8-18 08:2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