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本博在想,既然事前知道存在“投独票”问题的存在和严重,为何不先争取约定每张选票的同意人数不得少于某个数呢?抗争用于改善制度,比抗争以求结果推倒重来,更可取。
记得大前年本博所在的上海交大试行各学院全体在岗教授对正、副高职的全部申请进行初评,按超过约定最低得票率获得通过者,方能作为当年该学院可以正式受理的有效申请。由于是第一次,意想不到的是,某学院在这一关就淘汰了绝大多数的申请者,导致有效申请人数严重不足于当年计划的聘岗数,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各系在岗教授对友系申请人不熟悉而主要圈了本系的校内外优秀申请人,其中并非刻意打压友系申请人。但即使这样,学校也没同意对当年的结果推倒重来,而是要求采取合适措施在次年全体教授投票前,让大家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各自系外申请人的情况。在其后最近两年的评审中,该学院未再出现像第一次那样尴尬的局面。
今年
安徽省卫生厅网评10名献血先进人物时,采取的就是每份投票必须选满10人方能提交成功的约束方法。当时看到这个规定,就觉得值得推广到其它的评审中去。
社会和高校现时都有不良现象,对此除了偶尔不得不采用异常方法抗争外,平时抓住机遇促成改善制度,将会有更多的后来者得益的,而且最终因营造了较为公平的竞争氛围,而更有利于学科乃至学校的长期发展。按目前高校进人的门槛,教师个个优秀,大家共同推动完善制度和个人平时适当做好自我展示,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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