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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险从有

已有 4943 次阅读 2010-8-27 22:03 |个人分类:防灾减灾|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疑险从有

 
司法实行“疑罪从无”原则,尽管也可能让一些真正的罪人逃脱惩罚,但它能够避免冤枉尤其是错杀了无故之人。

在安全与防灾中,当出现的某些迹象被科学常识或以往经验估计后续可能会发生严重后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尽管不能予以肯定,但对其保持警觉并花费适当的人力和财力来防范,还是有着较大的现实意义的。这似可称为安全与防灾中的“疑险从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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