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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仅仅用编码的这些步骤进行分析这一做法不是扎根理论完整的编码/分析过程。”
就算按照斯特劳斯和科宾(1990)的做法来做,在三个编码阶段应有不同的理论性采样方式,XX采样,XX采样,XX采样。我在这里不解释这三种采样,因为科宾(ref.)已经承认了,他们的做法不再是扎根理论了。
昨天“成都案例”一文(吴晓林,谢依云,2022):即使在该文作者采用的、斯特劳斯+科宾(Corbin & Strauss, 2008)的研究方式里,科宾删掉了(或对方法的现代化“modernizing the method”,p.ix)与三个编码阶段相对应的三种采样方式,科宾依旧在强调,材料收集和分析要同步进行(p.145)。不能像该文作者做的那样,“我们在访谈资料中随机选取2/3内容进行分析”。还有,“超过400人次展开了深度访谈”,是按照理论性采样的方式进行材料收集的吗?我不评价“超过400人次“这个数字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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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下午想和某同事(ref.)语音聊一下的内容,还是决定放在群里让各位知道。
(1)群里某同学的导师不建议他(ref.)用整套扎根理论方法论,而是仅用编码的这些步骤。我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建议,世界各地都有这样的情况,有的甚至比这样的建议还要夸张,干脆叫学生不许用扎根理论(ref.)。
(2)仅仅用编码的这些步骤进行分析这一做法不是扎根理论完整的编码/分析过程。
(3)“不要太在意扎根理论方法本身”(ref.),那么干嘛还学,还用这个方法?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一些人歪曲/篡改原著,这样的例子我在过去几年里指出了很多,中英文文章里都有。就是有这样的一些人可以这么不把原著当一回事。
(4)歪曲/篡改原著的内容在国内和国外都有,程度高低不同而已。当然,像 吴肃然、李名荟(2020)这样,直接把斯特劳斯等人的疼痛研究说成是他们自己做的研究,这在全球范围内是第一例。
(5)年底的,陈+冯+王+费(2022)的这篇英文文章有提到中英文文章里的歪曲/篡改/剽窃/挂羊头卖狗肉。这篇英文文章的部分内容是受到微信群里讨论的启发,该文章本身也是对这几年讨论的一个总结。
(6)盲目迷信洋人+英文文章+顶刊+发文章的机器等现象挺普遍的。
(7)新闻/传播的小李之前对格拉泽的一个说法质疑:最近她有把她的分析反馈给我。等我再次核对原著后放到群里以及下一篇文章里。
(8)对扎根理论的抹黑:在中英文世界里都有,过去几年里在群讨论里提到过,我和个别同事私底下也交流过。这些抹黑包括,格拉泽的理论性编码家族是“大杂烩”(Kelle, year?),格拉泽想“独吞”扎根理论(ref.),冯园(2021)的扎根理论研究是硕士阶段的研究,不算(ref.),最近群1里对陈尹(2022)一文的抹黑,“...陈尹一文对质性研究的新发展,把握不够...” (ref.)哪里把握不够?怎么不够?见之前的群讨论记录,对我本人的抹黑当然也少不了。王颖(2022)的博士学位论文要到一年后才可以下载,我好奇那些人会怎么抹黑。和以往一样,我会把过去的这些讨论(一些已经公布在网上的)整理成文,放到接下来的英文文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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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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