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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美国治安和警察制度 精选

已有 16866 次阅读 2016-12-30 08:08 |个人分类:美国访学所见所思|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先从我家发生的一起盗窃案讲讲我对美国治安状况的真实感受吧。

  我们的公寓在一楼,两间卧室里各有一扇窗,窗外是小区内的车道,人烟并不稀少,但路灯很远,照明条件比较差。客厅里有一扇落地窗,窗外就是户外草坪,没有防盗门等类似防护(这里的小区都是这个样子)。十二月初的一天,大概晚上七点,天色已经全黑,我和室友在厨房里做饭(室友也是中国来的访学老师),他的电脑放在房间而我的电脑放在包里,包在客厅。我们卧室里的灯都亮着。七点半,在客厅吃完饭后,我们返回各自的房间,大概有三十分钟没有听到室友的声响。八点,他突然走到客厅,很镇定地跟我说:“我的房间被盗了,电脑和钱包都不见了”。我赶紧到他房间查看,看到房间窗户外侧的纱窗被整个割掉,丢弃在草坪上,内侧是一扇玻璃窗,有弯钩状门闩,但是估计事发时没有栓上,密闭橡胶层已经被刀划破。桌子上,电脑已经被拿走,但是笔记本电源和鼠标被留了下了,估计盗贼太紧张,没有时间拿这些东西。钱包里有各种信用卡和几十美元现金,但笔记本里有很多重要的实验数据(室友是国内材料专业的副教授,手上有一些分量比较重的项目),资料有部分还没有备份。整个偷盗过程估计就用了不到一分钟,我们丝毫没有察觉。更有可能的是,有一个同伙在外面透过客厅落地窗观察我们,另一个人就乘机划破窗户进入室内。我发现自己的纱窗也被划了个口子,但是由于我电脑没有放在房间内且距离厨房较近,他们放弃了进入我房间。现在想起来还是很后怕的,因为据我分析,在美国因为允许持枪,敢选在晚上七点有人在家的时候入室盗窃说明手上很有可能有武器,或者说已经做好了被发现的准备,如果他们在入室时我们其中一个人发觉了,他们几乎肯定会采取暴力手段,后果不堪设想。发现被盗的第一时间,我们就报了警。同在罗利的中国朋友赶到家中给我们壮胆,我们一起等待警察到来,但是他们迟迟没到。大概每隔一个小时,我们就会打个电话去询问情况,这样整整过了三个小时,到了十一点半,终于有一个警察来了。他简单看了一下现场,记录了一下室友的信息和丢失物品,就走了。又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才又带来了一个女警官,录完指纹就走了。在从报警到结束的四个小时内,他们工作时间加起来只有五分钟,剩余时间都可以算作警方的反应时间。


  其实我和室友在罗利的遭遇并不算少见,我楼上的住户已经被偷了两次,都是通过正门进入。入室盗窃在这里是很常见的事情。此外,隔壁的小区在我来两个月时间里就已经发生了两起枪击案了。另外,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国人,天稍微暗下来,就会选择尽量不出门了,就算是开车出门也是危险的,因为可能一不小心就碰上专门守在停车场阴暗处的罪犯了。从被盗之后,我才认识到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后给人带来的紧张感是难以弥合的。我们的窗户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打开过,哪怕是在客厅里吃饭,笔记本电脑也要收在箱子里,绝不暴露在桌子上。晚上睡觉也总不安稳,一听到点风吹草动,我就会把窗页扒开瞄外面的动静,生怕又有人盯上我们屋子。北卡罗来纳州的治安状况在全美并不算差,美国很多地方都以犯罪泛滥闻名,比如黑帮云集的芝加哥,藏污纳垢的纽约哈林区等等。就我自己感觉,总体来说,美国治安状况是要比国内要差的。

  据我观察,美国的犯罪活动包含以下几个特点:一、区域性强。美国的城市化年代久远,小区多半建成于几十年前。富人区,穷人区,黑人区,早在几十年前就已定型。客观地讲,由于黑人犯罪率高,所以一般城市里离黑人聚居区域越近的地方发生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的几率会高很多;二、暴力犯罪多发。因为美国持枪合法,枪械泛滥一直是美国社会难以克服的顽疾,持枪是美国罪犯的重要特征,所以危害性大的暴力犯罪,如抢劫、入室抢劫、强奸等等,频频发生,仅十月三十日到现在,我已经收到四封学校警方的针对学生的犯罪提醒(crime warning),其中入室抢劫一次,强奸案两次,盗窃案一次,全部发生于校园周边地区和校园内;三、地方警力相对薄弱,抓捕困难。原因很多,一是因为美国地域辽阔,人口稀疏,许多犯罪活动(比如说发生在我家的盗窃案)没有任何的目击者,一旦犯罪发生,警方难以采集到有效信息。二是警力有限,美国的城市警察、郡警或者县警所辖范围巨大,经费有限,人手不足,几乎看不到巡逻警察。三是监控力度低,我所在的罗利市无论是道路还是小区,繁华街道或者偏僻小路,几乎没有摄像头。

   看上去,没人愿意生活在惶惶不可终日的精神状态中,在中国人的价值观中,当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时刻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事业、学业等等其他事情都不值一提了,加强治安似乎应该成为美国各级政府的首要目标,否则其执政的合法性何在?然而,美国治安不是差了一两年了,比如我所在的罗利市,听人说好多年前就是这样了,晚上七点以后大家都不敢上街行走。无论是希拉里还是特朗普,也没看见二位谁把改善治安作为自己的施政纲领之一。所以细细想来,美国的治安状况差其实是个必然现象,属于系统性的漏洞,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警察是政府力量最强有力的体现,强大的警察机关一方面可以提高当地的治安水平,另一方面,公权力太强又极有可能威胁到美国公民最为珍视的自由生活的权利,因此美国人哪怕忍受着糟糕的治安状况,也时刻保持着对警察的高度警惕。在美国强调分权制衡的政体内,警察受到的制约最多,处处体现了“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思想。概括地说,美国警察可以分为两大类,联邦警察和地方警察,其中美国联邦警察部门多而执法范围窄,地方警察部门少而执法范围宽。

  美利坚联邦没有统一的中央警察机构,配属于约六十个联邦级警察机构,分散于美国司法部、财政部、国土安全部、邮政管理局等等虽然。联邦警察力量很强,但每个警种的职责分得很细,给人繁杂冗余的感觉。在美国人看来,专事专权是保证权力不被滥用的必要前提。联邦警察按职责的话,可以分为缉毒警察、法警、特警、枪支警察、烟草警察、税警、特勤、移民警察、海关警察、邮政警察、林业警察、国家公园警察、交通交警等等许多门类,与我国的八大警种(治安、刑警、交警、户籍、森警、武警、外事、乘警)的简约配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美国的治安主要由地方警察负责,包括州警、郡警、市警,其中州警包括州内警察和州级高速公路巡警,他们辖制的区域并不大,管理城市和村镇以外的地区和领域,设有一些专门部门,但分类远没有联邦警察那么细且各个州差异很大,只执行本州法律,常见的有酒业管理(Alcohol Beverage Control)、犯罪调查局(Depart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机动车辆管理局(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等等。郡警负责郡一级(county)的治安,执法范围比一般的市(city)面积要大,许多大中城市都是郡的一部分,但不归郡警管。郡警头头称为“sheriff”,译为“警长”,一般由郡议会选举产生,他手下称为“deputy sheriff”,管理城市郊区和村镇治安,也代管一些小城市的事务。真正称为“police”的其实是城市警察,因为美国城市化程度高,城市警察对于治安是相当重要的。警员一般是雇佣制,而警察局长由市长任命。值得强调的是,市警、郡警、联邦警察之间完全没有隶属关系,只对各自地方或联邦政府负责,而联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郡政府之间的关系就更加复杂了,因为实在和我国政体无法对应,所以众说纷纭,我现在还没完全搞明白,所以就不详细说了。如果感兴趣,可以参考这篇文章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1365174

   美国的警察体系是从殖民地时期的居民聚居点时的小镇警察,一步步自下而上地搭建起来的,而中间又不构成隶属关系,互不干涉。治安费用由相应区域的居民税款提供,没有统一的财政调拨,而美国的小政府主义使得地方政府规模都很小,想扩充警力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所以基本上地方警察只有能力对本地居民提供低标准的治安服务,重大暴力犯罪还会深入调查,小偷小摸这样的就只能望贼兴叹了。

   治安状况差正是美国政体矛盾统一的具体体现。自由和秩序在美国的政治中始终此消彼长,难以得兼。政府越弱,自治越充分,但秩序也越难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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