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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研究生从项目组成员中去除 精选

已有 6142 次阅读 2007-8-1 14:59 |个人分类:学术研究|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在我国,项目申请都需要详列项目组成员,由于副高以上的研究人员采取限项制度,因此研究生占据了项目组成员的主要部分。可谓,老师不够,研究生来凑。比如,某一个项目有8个项目组成员,其中研究生至少会有4-5人,同其他固定人员的项目组成员一样,姓名、专业和身份证号码,一应俱全。而事实上,这些研究生基本上都不可能参与这个项目的研究。这些研究生大多都是中高年级的学生,有的甚至马上就要毕业,研究方向早已经确定或基本完成。而当项目获批时,有些研究生已经毕业,离开了实验室。因此,实际参与这个项目的是另一批研究生。也就是,某项目列了张三和李四作为项目组成员,实际上是王二和贾六来完成此项目的。因为张三和李四已经毕业,王二和贾六刚好进实验室。相信这一点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可以做一个简单的统计,将获批的项目中列出的研究生姓名与实际发表的论文中研究生姓名进行核对,就可以发现有多少研究生项目组成员参与了这个项目的研究。

       由此可见,将研究生写进项目组成员,实际上是申请人乱填、评审人明知的“全民虚假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让项目组成员看上去人数多一些,实力强一些,而绝大多数人其实就是摆设而已。在诚信缺乏的中国,这一“申请人无奈、管理人员默许、评审人漠然”的虚假行为在不断地继续着。年轻的研究人员从申请第一个项目开始,这一潜规则就在“教唆”他们弄虚作假。在研究生大量扩招的现状下,将项目成员列表填满研究生都不成问题,而且研究生并不限项。而对于研究生来说,发现自己的名字写进了某项目申请书中,而自己将来并没有从事这个工作,也在误导他们。

      学术诚信的培养,应当从点点滴滴开始做起。尊重事实,改革项目申请中项目组成员的组建方式,应该是一个好的开端。 建议项目组成员中只列那些确实可以参加项目的固定研究人员和博士后。而对于研究生和其他临时工作人员,只需要明确说明计划投入几名研究生参加此项目工作,说明理由,经同行评议和二审专家确认后由基金委和科技部提供“非固定研究人员津贴”即可。诚信,让我们从小事做起!

        事实上博士后也不是固定研究人员,但将博士后列为项目组成员可鼓励博士后的积极性,同时博士后已经开始独立申请课题,很快具有副高职称,会慎重地决定是否参与某项目课题,而不象研究生一样任由导师摆布。可以做一个调查,科学网的导师们将研究生填入项目组成员列表并分配任务时,有多少征求过研究生的同意?你们不会来责问我为什么要征求研究生同意吧?



导师与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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