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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语言都有自己特定的词汇库,特别是那些约定俗成、大家公认的名词与语句,通常在使用时大家都会按照它公认的意思来理解。所以在运用这些词句时最好还是按照它本来的意思使用,否则引发争议就在所难免了。
现实中也有例外,例如很多广告用语每每反其道而行之,或用谐音,或借其名表达另外一种意思。例如:“做女人挺好。”这句话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做一个女人还是不错的”,另一种则是指女人的身理结构,广告显然是指后者。当然在特定的情境下,听众或观众不会产生误会。就像上面的广告语,除了懵懂的小孩,一般的成年人在广告画面这个特定情境下,肯定都知道这句广告语表达的什么意思,这或许可以称为某种幽默吧,用逻辑术语来讲,这叫偷换概念。
做学问或者探讨某个问题是不能这么做的,即使你想借某个本来有特定内涵的词来用一用,除非你用的是它的本意,否则,你需要先解释清楚你的意思,或者说你对这个词赋予的新内涵。只有解释清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才不至于引起争议。
在学术性的文章中,我们通常会使用两种概念,一种是大家公认的,这类概念不需要做什么解释,例如:“假设y=f(x)是区间[a,b]上的连续函数,则f(x)有最大值与最小值”,对于学过微积分的人来说,你无需做任何解释,不会有人产生任何误解。另一种是你新定义的,通常你需要在使用这个概念前对这个概念做严格的定义,所谓定义无非是界定你使用的这个词、短语甚至句子的内涵与外延。例如:“假设E是欧氏空间的子集,如果E关于外侧度满足卡氏分割性条件,则称E是Lebegue可测集”,在这个句子中,“欧氏空间的子集”是可测集的外延,“关于外侧度满足卡氏分割性条件”是可测集的内涵。内涵与外延界定清楚了,大家就不会对可测集产生异议了。当然,你想跑到欧氏空间之外去定义可测集,或者把外测度换掉也是可以的。
无论是现实中还是学术中借用一个现成的名词来表示某个特定概念的现象比比皆是。例如,在博弈论中有一个基本概念:“局中人”,这里的局中人未必是通常意义上的自然人,经济市场上所有竞争的参与者(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可以笼统地称之为局中人。但在博弈论中对于局中人的定义是明确的,所以没有人质疑博弈论用词不当或者概念错误。
写文章时借用现成的名词或短语并赋予新的涵义并无不可,有时还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幽默效果。但如果进行论辩,就需要统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否则就会出现“白马非马”式的诡辩。如果辩论是为了娱乐消遣,辩论中偷换概念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无伤大雅。我经常在与朋友的娱乐论辩中使用这个办法,把数学上的概念与现实中的概念相互混淆是我的拿手好戏,因为数学中的很多概念与现实中常用的概念有着相同或类似的名称。现实中我们常常说“几乎”之类的词,例如“这件事几乎不可能”,这句话的意思虽然不能绝对肯定这件事不可能,但基本上可以确定它不可能。然而数学上的“几乎”与它有关却又完全不同,数学上讲几乎一定是与一个特定的度量(或测度)相关的,用概率(特殊的测度)的语言来说就是,这件事发生的概率为0,普通老百姓并不知概率或测度为何物,但他们也这么讲,我父亲就经常这么判断。我如果说我的话几乎句句正确,按照常意理解就是我基本上不说错话,但如果用数学上的几乎来理解就不一样了。几乎是什么意思?相对于什么?我们日常使用中是有点含混不清的,我说了多少错话才可以说几乎不说错话?假如我把我说的每句话对应到直线中的一点,我们一辈子的话加在一起也只是直线上的可数集,从测度的角度看,这是个0测集。你说的错话当然也是0测集,正确的话还是0测集,所以从测度论的角度看,我可以说我的话几乎句句正确,也可以说我的话几乎句句错误。这显然是荒谬的,荒谬之处就在于几乎的定义出现了歧义,正是这种歧义起到了娱乐效果。
由此可见,在我们辩论前先弄清楚别人表述的意思,正方要阐述清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反方也要弄清楚正方所表述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理解一致的基础上才有辩论的意义,否则只能把辩论当成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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