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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环境”与“生态环境”
(王德华)
关于“环境”与“生态环境”两个术语,还是有必要再写点文字。
我已经意识到,在当今中国“生态环境”这个学界并不认可的术语由于社会各界对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的关注而已经广泛流行,想改变看来是不可能了。但是,我总是觉得不管怎么流行,一个科学术语如果不够科学,作为学界还是应该清楚的。领域内的学者无论在教授知识、编写教材著作、发表学术论文等,要尽量避免使用不严谨的科学术语,这是责任,也是义务。我觉得这一点不用质疑。
关于“环境”与“生态环境”的讨论,已经很久了,国家科技名词委员会公布的《生态学名词》也没有将“生态环境”这个术语收录 (尽管有些学科已经收录了这个术语,但相关解释也是很不严谨)。我曾经就这两个术语写过几篇文章,有兴趣的同行可以参阅(点击可阅读),希望能进行一些有益的讨论:
2、呼吁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使用和宣传“国标科技名词”
7、5000多吨有毒铬渣废料非法倾倒与“生态环境”概念的不合理性
首先,“环境”与“生态环境”,从当今的一些应用上看,所表达的是一回事。有些学者使用“生态环境”这个术语是想区别于“环境科学”中对于“环境”这个词的一般理解(指没有生命的物理和化学环境)。生态学关注的主体是生物,环境科学关注的是人类这个群体。学习过生态学的人都清楚,任何一本生态学教科书中都明确说明,生态学中的“环境”包括有生命的生物环境和没有生命的非生物环境两部分。所以,从生态学的最原始定义“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关系)的科学”中,就十分明确了生态学中的“环境”的含义。我赞成“生态环境”术语中的“生态”是多余的、也没有必要的观点。说“多余和没有必要”就是说,生态学中说“环境”一般不是指“物理化学环境”就是指“生物环境”,或者是物理化学环境和生物环境,这应该是没有异议的。如果非要说“生态环境”与“环境”不同,那是对“生态学”概念和定义的理解问题。
那么,“生态环境”这个术语错误吗?我认为不是错误,而是不科学、不严谨,是含义重复(生态包含环境,环境的含义包含在生态的内涵之中)。“生态环境”对学科的概念造成混乱了吗?至少可以说在大众和管理者等一些人群中,“环境”与“生态环境”是不同的,虽然很多人并不清楚“环境”与“生态环境”到底差别在哪里,但人们似乎还是更愿意说“保护生态环境”。
几个术语:
环境 (environment):影响生物机体生命、发展与生存的所有外部条件的总体。
环境科学(Environmental science):研究人类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中人和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包括环境地学、环境化学、环境物理学和环境生物学、环境工程学等。所研究的环境是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不同程度的加工改造而形成的人类生存环境….。(《简明生物学词典》,1982, 上海辞书出版社,704-705页)。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1979,第482页)中关于词条“环境”的解释是:1)周围的地方,如环境卫生;2)周围的条件和情况,如客观环境。这应该可以算是社会大众理解的“环境”了吧?
推荐中国生态学学会前理事长王祖望先生的一篇观点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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