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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差距在哪里? 精选

已有 6580 次阅读 2010-9-13 21:25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前不久,参加了一个外国政府的援华项目的研讨会。国外的这笔援助资金打算用在太湖的污染治理中。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我才有幸参与此事。国内承担这个项目的是政府相应的管理部门及其下属的研究机构。这些部门所属的研究机构,由于平常承担着部分行政管理的职能,因此,科研工作做得很少。要承担这样一个国际合作项目,实属不易。讨论中,外方希望弄清楚中方已经开展哪些治理,具有哪些技术;但是中方常常解释不清楚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常常是跨部门的,譬如太湖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及其组成,中方部门就回答不出来。而中方提的问题常常是对方有哪些技术可以拿到中国来用的?技术能不能转让?对方回答说当然可以啊,但有些技术,或者软件需要许可。他们列举了包括消除温跃层,曝氧,底泥处理,絮凝,和早期的饮用水预警技术等。中方对这些技术似乎也很了解,听到只有这些技术,不免有些失望。而且对于太湖这么大的湖泊,这些技术用在哪里才合适?中方也都很茫然,不知道这个合作项目如何开展。中方甚至不太相信,他们就靠这点技术,把他们的环境搞这样好。过后,中方管理部门的领导询问我的意见,我很坦率地告诉他,环境污染治理,管理是关键,技术仅仅是支撑。如果项目定位在治理上,应该以学习和引进对方的管理方法和模式为主,中方应该以政府管理部门为主要合作伙伴;如果定位技术上,应该以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为主要合作伙伴。接着,我指出,其实我们在环境污染治理的技术和硬件方面并不比国外落后多少,落后的是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上。管理的问题涉及许多方面,包括以人为本的政治生态、觉醒的社区民众、透明的的信息舆论和健全的法治环境。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求管理部门不以部门利益为出发点,真正为湖区及周边的百姓着想,而要做到这一点,还权于民和还政于民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打破部门利益、既得利益集团干扰的唯一准确途径;湖泊环境保护需要社区民众的参与,而这种参与需要相应的科学知识的普及、信息的公开和共享,需要科学家与社区民众的互动;在国外,常常有围绕一个湖泊由民众自发组织的保护组织,宣传知识和共享信息;这种宽松的舆论、公开的信息和自发的民间组织,在我们国内很少可以看到;法治是有效管理的保障,对污染的惩处需要大众的监督,严厉的处罚使得违反的成本远远高于守法的成本。国外对于污染和突发事件常常责任明确,管理到位。而我们,部门分割和多部门职能重复使得我们管理效率非常低。发生问题,常常责任不清。同样一个技术,譬如饮用水的预警技术,经过水源地的监测、水厂处理工艺质量控制和最后供水到居民家中安全供水,国外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和操作规范。但是,在我们国内,却涉及多个部门,常常互相推诿。把这些事情解释给外国人听时,他们常常难以理解。为什么不能把职能集中到一个部门?为什么不能按照效率最佳的方式来设置管理部门?多部门管理,陡增协调的难度和内耗。这些问题,又会触动到我们的制度问题。所以,许多事情想法挺好,但是,实施起来很难。这就是我们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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