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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白雪
一个月前,应届医学博士赵钢德还忙着去各家医院找工作、投简历,现在,他只忙着打听哪里有“政策解读会”。他所说的政策,是指上海市将在全市实行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
据说,该培养将把上海应届医学毕业生中想留在当地医院的,分配到上海36家作为培养基地的医院,作为住院医师在临床岗位上轮转三年。这三年中,学生将不与医院签订用人协议,等培养结束后再找工作。
为配合这项制度,上海市各家医院一律停止招聘,目前,2000多名上海应届医学毕业生焦急地等待着这项制度的细则颁布。一些医学生表示,经过长 达七八年甚至 11年的医学院学习,期盼毕业之后有稳定工作,经济和事业上可以独立,但这项政策又要让他们再次“回炉实习”三年,有些不人性化。
而一些医院和上海市卫生局则认为,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政策。
有学生发表名为“公正、理性地看待住院医师培训制度”的帖子指出,其实制度的实行很有必要,但上海市卫生局应该提前告知,让医学生在就业甚至入 学前就得知毕业后要培养。现在这样,到毕业前突然宣布暂停签约不合适。而且,在制度最终实行之前,相关的待遇、归属等细节应该进行充分讨论。
医院暂停招收医学毕业生
11月16日,赵钢德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签订了工作意向协议书,原计划明年1月份入职,当天还支付了5000元的违约押金。但是当晚,上海交大网站上贴出通知,为配合上海市拟在全市实行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政策,毕业生暂时不能与用人单位签约。
近在眼前的“入职”变得遥遥无期,今年30岁、学医10年的赵钢德可能还要再作为住院医师培养3年才能成为一名医生,他觉得很郁闷。
在一些论坛和网站上,这些医学生意见很多。
有人觉得这项制度没有考虑到学医者的生存需求:医学专业本来就是所有高等学科内学制最长的专业,每个医学生家庭每年为孩子付出的学费、住宿费、 生活费等至少两万元,累计已达十几万元,本来期望孩子二十六七岁毕业后有个稳定工作,如今突然又要“培养”,年届30岁而不能确定工作单位,不敢谈婚论 嫁,更别指望买房过正常的日子。
医学毕业生们担心,培养期间只能拿到1000多元的工资,户口得不到解决,其他待遇也得不到保障,沦为医院的免费劳力。
除了待遇问题,学生们还担心自己的水平是否能得到提高。赵钢德表示,医院里已经有本科实习医生、硕士博士实习医生、进修医生,如果一下子再来一 大批“培养人员”,而且这部分人“不属于医院”,带教医生恐怕很难会给这批人实践机会。即使参与轮转三年,这些人的水平也很难得到实质上的提高。
更让他们担心的是,由于培养人员不是医院的人,注册地点也就不在医院,在医院干活就被迫成了“非法行医”,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只能自己承担。而且,医院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也许更不敢让培养人员动手操作。
更让一些硕士、博士郁闷的是学制与培养的冲突。在中国,医学生的学制有很多种,有些临床方向的硕士、博士,已经被要求在校期间参与临床实践,还有一些是曾经在临床上工作过再深造的学生,本身已经有临床实践经历。
一位复旦大学医学院的博士告诉记者,自己是在临床岗位上工作后才考博的,本打算毕业后去医院工作,但现在“由于这个一刀切的政策,要和本科生一 起回炉实习”。这个33岁的博士担心,自己的临床经历在新制度面前一概为零,进修反而让自己成长更慢,“等我成为医生的那一天,已经36岁了。”
医院:医学硕士博士也需要提高技术
和学生们的抵触情绪相对,一些医院很支持这项政策的推行。
上海市瑞金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在上海实行了20年,只是这次将培养方式由各单位各自执行变为以政府主导,以保证所有的住院医生接受高质量的临床训练。
他们在近年来的工作中发现,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并不取决于学位的高低,而取决于有无规范化培养及足够的时间。三年的培养还只是第一阶段的基本理 论、基本知识、基本操作的掌握,结束后还要进入专科医师培养阶段。所以,临床医生的培养,是个终生继续教育的过程。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临床医生,一定要有这 个思想准备。
此前,住院医师培养,是各家医院培养各自的医生。这意味着,医学生毕业后分到某家医院,水平就限定在一家医院的环境内,导致一些小医院的医生水 平和大医院医生水平有很大差距。但即将实施的新制度将上海市有培养资质的36家医院作为培养基地,保证了住院医师的质量。“我们希望,未来分到每家医院的 医生,都具有同样高水平的医疗技能。”
瑞金医院副院长郑民华介绍说,培养医院将与医学生签订培养暨劳动合同,培养者的执业注册地点为培养医院,按合同期限计算工龄,人事关系委托市卫 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培养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养对象自主择业。在待遇方面,瑞金医院将保证培养对象与原来的同等资历人员同工同酬,并享受法律规 定的一切权利。
郑民华说,瑞金医院此前有自己的规范化住院医生培养制度,每年约有50个名额。而现在,将根据规定与培养能力扩大到100个住院医师,三年将会 有300个左右。“这对我们如何保证培养质量及财力,是个很大的挑战。但我们是公立教学医院,有责任和义务做好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事情。”
对于医学生们关心的户籍、待遇、考研、医疗责任认定、培养后就业等问题,郑民华解释说,对于外地学生的户籍,将按照规定办上海户籍或居住证,鼓 励学生在培养期间考研以不断提升自己。在培养期间,如还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培养人员应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做创伤性医疗工作,其余在住院医培养规定范围内的 工作都可以做。如已取得了资格,则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及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些与以前没有差别。
不过,对于没有成为36家培养基地之一的医院来说,这项政策还意味着几年之内招不到想要的人才。
伴随着医学生去各大基地培养,上海市将要求所有医院一律只能招收从住院医师基地培养出来的人。上海市一家二级医院人事科科长表示,他们很想招一 些博士生,增强二级医院的科研能力,和本科生相比,博士生“后劲很足”。但现在博士生都需要去基地培养,最快也要一两年后才能招人。
卫生局: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制度
今天晚上,上海市卫生局的相关负责人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
相关负责人表示,医学教育是由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成的连续统一体。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是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的重要内 容,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后,接受以提高临床技能为主的系统、规范的教育阶段。现代医学教育发展和临床医师培养规律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是 医学生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由之路,对保证临床医师专业水准和医疗服务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国际医学界对此已形成共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 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均已建立了较为成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有效地保证了临床医疗质量。
在我国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之际,建立完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但是 中国在这方面制度还不够完善。这次上海市拟实施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就是要让医学院校毕业生都有机会去技术水平较高的医院接受培养,培养合格后成为临床 技能过关的医生后再流动到各个医院,将有利于提高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上述人士表示,这项制度能够保证临床医生的技能水平,对患者来说是好事,保证老百姓无论在三级医院还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都能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这对医生群体也是保护,系统规范的培养对医生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因此,国家医改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上海市医学教育资源相对比较好,因此拟在全国先行先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上海市卫生局就这项制度的初步方案征求了各个层面的意见,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赞成。
就医学生们关心的待遇等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实施方案基本考虑是,参照原有的招录用工方式,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录用后,由培养医院与培养 人员签订培养暨劳动合同,培养期限就是合同期限,计算工龄。在此期间,培养人员待遇将与培养医院相同学历与资历的人员水平一致,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障,享 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福利待遇,户籍政策与现有政策衔接。
对于各种学制的学生,在规定培养期限时不搞简单化,既充分考虑培养对象已有的临床受训经历,又要保证按卫生部的培养标准细则,不降低标准。上海 市已经组织了相关培养学科的专家委员会,对每个科目,都将严格按照卫生部的标准细则要求进行业务培养和考核,合格证书也将在全国有效。目前正在听取各方面 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反复、充分的论证。
从2010年起,上海非培养医院将不再直接从医学院校招录临床医师岗位人员,这意味着,没有培养资质的医院必须要经历一到三年的“休克期”。对此,卫生系统将通过延长退休、退休返聘、对口支援或三级医院人员的柔性流动等措施予以过渡。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将一直推行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本报上海12月9日电
补充:
http://www.kaoban.com/tongzhi/tongzhi20040601.htm
上海市住院医师培养制度试行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住院医师培养是整个临床医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努力提高住院医师的政治思想、医疗道德、临床专业技术、医学理论及组织管理水平,为把他们的在职培训、考核及聘任等工作结合起来,使医学继续教育日益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地建立一支素质良好而又稳定的临床医师队伍的重要性要有充分认识,特别要重视住院医师的培养。住院医师应积极参加临床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
第三条 在培养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临床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专业技能。理论学习应以业余为主,自学为主。
第四条 住院医师培养采取学分制度。临床实践时间、专业技能及理论学习都达到要求,完成规定学分,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书,作为优先聘任主治医师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医学团体的作用
第五条 上海市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委员会,负责全市住院医师制度化培养的组织、领导、规划和实施。
第六条 本市卫生系统各单位的成人教育委员会或成人教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住院医师培养制度化的工作。
第七条 市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市卫生局医学教育处。
第八条 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及其它有关医学学术团体,在市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制订各科住院医师培养制度的实施细则,并协助检查、评估与考核。
三、实行分阶段培养
第九条 第一阶段是基础培养,一般为期三年,以在本科室内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的科室。
第十条 第二阶段是专业培养,一般为期二年,其中最后一年为住院总医师或相当于住院总医师工作的培养。
第十一条 按照卫生局《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上海市卫生局<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要求。通过分阶段培养和严格考核,使住院医师达到卫生部颁发的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主治医师水平。
四、注重医德和实践能力培养
第十二条 培养良好的医疗道德,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及大卫生等观点,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积极参加所规定的政治及医德学习。政治思想及医疗道德,由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结合文明单位建设,负责考核。
第十三条 学分的分配原则:临床实践与医学理论学习比例为七比三;临床实践中,实践时间与专业技能比例为三比四;医学理论学习中,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为二比一,专业课与公共课的比例为五比一。
第十四条 临床实践时间:每年满分为30分。一年内除国定假日及规定的脱产学习(每周不超过二个半天)外,均参加临床实践医疗工作(包括临床进修学习或下基层参加医疗工作),基本上可得满分。病、事假或其它脱产学习,其脱离临床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0天以上,按每10天1分计算扣除学分,由科主任考核,并给予学分。
第十五条 专业技能:按各科不同阶段专业技能的要求和统一的学分折算方法,由科主任考核,并给予规定学分。
第十六条 医学理论:按各科不同阶段专业要求统一规定学习内容,并根据内容的多少及重要程度折算成一定学分。凡参加经市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委员会认可、有学分的各种课程的考试(可以自学后参加),均可按成绩取得学分,不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同一内容不能重复得分。
第十七条 外文学习(中医住院医师为医古文,下同):鼓励自学及实际应用。根据本人的实际水平,可申请专业外文的水平考试。该考试每年由市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委员会组织,并规定最低通过分数线。
第十八条 各科室要及时认真地将考核、考试情况填入“临床义士培养记录卡”。所在单位成人教育委员会或成人教育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并将考核、考试情况记入个人技术档案。
第十九条 住院医师培养阶段必须达到:①政治思想及医疗道德良好;②临床实践时间学分达到120分;③专业技能学分达到160分;④医学理论学分达到120分;⑤专业外文水平考试合格。经市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委员会认可,授予主治医师资格证书。
五、认真组织理论学习,注意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条 各高等医学院校、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及其它有关医学学术团体,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人才优势和专业特长,经市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举办具有学分课程的学习、辅导班,并可接受市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委员会的委托,进行具有学分课程的考试。
第二十一条 举办具有学分课程的学习、辅导班,一定要注重质量,注重社会效益,如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市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委员会可随时责令停办。
第二十二条 具有学分课程的各种班几考试,于前一年在指定的全市性医学杂志上预报。
六、附则
第二十三条 此条例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市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此条例拟从八八届医本科毕业生开始试行,先行试点,取得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广。八二届至八七届医本科毕业生,可比照执行。
(《住院医师培养制度试行条例》试点医院申请表,略——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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