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与制度是培养青年人的关键
刘长秋
青年人才的培养是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并一贯强调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我院将来学术地位与社会影响的关键所在。上海社科院历史上曾经极度辉煌过,因为在这里曾经走出了一大批在国内甚至国际上都极具知名度的学者,也曾经为上海乃至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但很显然,历史无法代表现在,更无法表示将来。上海社科院能否在未来中国学术发展史上以及国家的经济社会建设中延续其曾经的辉煌,关键因素在于青年科研人员的成长。而培养,则是促使青年科研人员迅速、健康成长的关键。那么,如何培养青年科研人员,帮助其茁壮成长呢?作为青年科研人员中的一份子,笔者很愿意谈一下自己的一些看法。
笔者以为,青年科研人员——基于其年龄、阅历、经济条件等各方面的限制——是极易受环境影响的一个学术群体。环境是影响乃至改变青年人成长轨迹的最重要因素。以此为基点,要培养青年人,首先需要为年轻人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这其中既包括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也包括学术环境。而作为以学术为主业且立志在学术上有所作为的青年科研人员来说,良好的学术环境才是其最期待、最急需的一种环境。
总体来看,由于制度设计的欠缺,我们国家目前的学术环境并不是很好,因为这是一个以职称、学位、资历和所谓的社会兼职为主并以名气为辅来决定一个人的机会、科研影响与学术地位的学术环境。上海社科院作为这个大环境中的一个子环境,自然也难以脱俗。在这种背景下,学历、职称和资历等方面的限制往往会让青年科研人员吃尽苦头。我自己就是一个很好的注脚。曾经有几年,由于没有高级职称与博士学位,我本人在各类学术性竞争与评比中吃尽了苦头,甚至经常连入门参与评比与竞争的起码资格都被剥夺,空守着一大堆足以让很多所谓的“教授”们都艳羡不已的成果而伤心失望、愤世嫉俗。那时候,自己最渴望的就是能够有一个能够通过公正的制度来加以保障和推动的良好学术环境。正因为如此,当数年前没有取得高级职称与博士学位能够被允许参与上海法学会的课题申报与评奖,并力压华东政法大学与同济大学的教授、博导而荣获“青年课题一等奖”时,我内心充满了感激、感念和感动;也正是因为如此,当自己依旧未获得高级职称与博士学位却能够被允许参加“张仲礼学术奖”的评选并侥幸获奖时,我内心同样是充满了感激、感念和感动。
实际上,我认为,对于很多青年科研人员尤其是那些立志有为且能为的青年科研人员来说,他们所最希望看到、听到和得到的,不是领导们整天在口头上强调如何重视和培养年轻人,更不是希望领导们将其作为一类弱势群体而给予一些特别的倾斜或关照,而是给他们一些让他们自己感觉到有尊严、没有被忽视和遗忘且更没有被歧视的机会,因为只有通过这样一些机会,他们才能够逐步地提升自己、改善自己、强化自己。而这些的机会显然只有在通过更为公正的制度所创造的良好学术环境中才能够被提供。
从生活上来说,青年科研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不长,又面临结婚、生子、养老等一系列问题,经济负担相对偏重。这是个不争的事实。然而,如果制度合理,能够创造一个相对良好的学术环境,让那些立志有为且能够有为的青年科研人员看到解决或至少是改善自身境遇的希望,我相信,没有多少青年科研人员会再去抱怨生活环境的不好。因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能不能把握住机会是个人能力与努力的问题,而不再是客观条件或至少不再单纯是客观条件的问题!
期待建立一种更利于青年人成长的学术管理制度,期待一种通过合理制度而得以形成的良好学术环境!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4 16:4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