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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网上查阅资料,不料竟然又发现自己的文章被抄袭.抄袭者来广东省一学校,发表的刊物也是一家收费刊物(自己猜的)。现将抄文及其出处列于下。以正视听。笔者的原文发表在《科学学研究》2009年第8期上。
生命法学及其在中国的前景探究
刘志武
(广东省梅州市司法干部学校)
------《商情》2011年第23期。
实在不太明白,做学术应当是基于一种对学术的热爱和投入,或至少是基于个人的兴趣和爱好,但现在怎么会有些人如此做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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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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