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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让权钱利去该去的地方
今年高考,围绕清华拒认四川体育加分,湖南一健美操培训班超九成学生获加分,广东某中学体育加分近半作假,北京近两成高考学生享受加分等乱象,高考加分再次备受质疑,对其存与废也各说纷纭,莫衷一是。
高考和教育公平始终是受人关注的大事,而当前的高考加分政策却正在挑战教育公平。模糊的加分标准、分散的加分主导权,让权钱利与高考加分产生了“剪不断理还乱”的互利共生关系。高考加分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高考公平何来之有?为了让高考真正达到“选贤任能”,体现教育公平的作用,必须打破高考加分时权钱利的交融格局,把权钱利关进制度的笼子,这需要在加分意图、加分标准和部门主导权等上面下足功夫。
我国高考加分政策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照顾性政策,如少数民族子女、归侨及归侨子女、烈士子女等;二是鼓励性政策,如体育特长生、全国奥赛获得者、优秀学生等。相较于照顾性政策,人们对高考加分鼓励性政策的质疑要大得多。照顾性政策较少出问题是因为评判标准统一,是否是少数民族,父母是否是烈士等,判断起来并不困难;而且照顾性政策本身就是对弱势者的关怀,确实能起到“雪中送炭”之效,因而被权钱利利绑架的概率较小。
为什么奖励性政策容易出问题?主要原因有:一是设置意图就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意味。相较于农村学生,城里学生更有条件参加各种培训补习班,因此对奥赛和特长生加分明显会助推加分的“城市集中性”,这可以从屡禁不止的各种培训班看出端倪;同时城里家长与各大“衙门”的“后门”肯定比农村家长多吧?那“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肯定偏向于城市学生及有家庭背景的学生了。因此鼓励性加分政策的确有“锦上添花”意味。二是加分标准较为模糊。当前很多的奖励性政策都把决定权交给了生源所在地高校招生委员会,而各省的看法和做法并不相同,如从2005年起,江苏省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录取时加2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而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014年四川省将取消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分。各省的加分标准模糊而不统一,势必会阻碍高考的公平。三是加分的主导权分散。当前的高考加分涉及教育、民政、公安、计生、科协、体育等不同部门,虽说是各司其职,却很容易出现责权不清、权力滥用、寻租等行为;且教育部门是“看证”加分,但对证书的含金量却鞭长莫及,很少有发言权,从而给证书的“批量生产”提供了机会。加分的主导权分散让权钱利能够大行其道,是破坏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
因此,要切实解决高考加分的公平性问题,要多在奖励性政策上做文章,把权钱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理清现有的加分政策,减少不合理的加分名目。对于那些不能达到“扶弱济贫”的高考加分政策,要尽可能地缩减,以达到加分政策的“减负增效”。其次要建立全国统一的、量化管理的,能真正选拨有益于社会的人才加分标准。什么能加,什么不加,要尽量做到全国一个样,减少省级有关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从而堵死权钱利的去路。再次要建立清晰明确的部门责任制。对于那些确实有效的高考加分政策,既要加大教育部门的证书审核权,又要做到部门之间权责分明和相互制衡,减少权力部门寻租,从而把寻利之心真正用在促进教育发展上来。
解决高考加分问题,涉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这需要政府、高校和各方人士共同努力。而所有参与高考加分的人,都应该谨记:别让权钱利钻了空子,而让弱势者去买单!
此文系个人“双百计划”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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