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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致匿名博主

已有 4424 次阅读 2015-10-22 10:38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我是在2012年11月在科学网开博,至今已经接近3年了。期间,总共发了470多篇博文,取得一定的访问量。不少博文也被编辑精选甚至置顶。非常感谢科学网众多博主的推荐,不少博文被编辑精选推荐。在高兴的同时,也遭到了一些博主、特别是匿名博主的攻击。

   其实,现实生活中,本人不是个追求名利的人,学校的干部竞聘,我从未参见;各种人才工程,也从未申报过;也很少因为研究生创新工程、优秀教师评选、优秀毕业生推荐与他人发生争执。开博的目的,并非为了名利。动机非常简单:1、树木有年轮,人要有自己的历史,通过博客记录自己的生活,无论是悲欢离合;2、职称到头,年龄也直奔知天命之年,自己的教学体会、科研经历、对世事的看法,也许对他人有些启发。

   抱着这样的指导思想,自己写作博文坚持这样的原则:不跟风、不灌水、言之有物、言之有用、与人为善。因此,对于自己的博文是否被精选,是否置顶,从不计较;对于他人的博文,凡是觉得有价值,都积极推荐;凡是把握不准的,绝不轻易评论;凡是评论别人,都以正面鼓励为主。因此,3年来,本人很少与科学网博主发生过口角、争执。

   然而,在博文写作过程中,时常遇到一些博主、特别是匿名博主的恶意评论,甚至对人格、道德水平的攻击。博文不是论文,都是博主根据自己有限的观察、有限的材料获取基础上的所言所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无懈可击。那种动辄怀疑别人写作动机、扣帽子、打棍子的做法,实在有辱科学网人的称谓。

   曾记得,受到一个年轻实名博主的连续恶毒攻击,在警告无效的前提下,本人把他所有的言论记录下来,通过网络搜索,获取他的导师的联系方式,直接把他所有的言论发给了他的导师,并声称,如若还不道歉,将把材料寄给他的单位领导,甚至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2000年我就获得了律师资格证书,多年来一直教授《环境法学》,我的很多朋友已经 成了南京市的资深律师,如果我真的较起真来,对方身败名裂的概率肯定比我大得多。只是,自己的法律强项,不愿意、也很少付诸实践。人海茫茫,无论是实体空间还是虚拟网络,能够相识是一个缘分,朋友不成,也没必要成为冤家。

   科学网本是一个自由探讨的地方,与退休博主、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不同,作为一线教师,我已经被教学、科研的杂事折腾的精疲力竭,之所以坚持写下去,目的无非是想分享一下自己的教学、科研经验。不想为虚拟空间的噪音分了心,也不想动辄大开口角、甚至诉诸法庭。

   本人并不反对匿名博主的存在,我只是想提醒一下:你们在评论他人的时候,是否抱着与人为善的态度,是否坚持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当然,为净化本人的网络空间,对于不礼貌的评论,一律删除;对于不听劝阻的,立即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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