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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唯”泛滥背景下,高校职称评定方法是最为高校教师诟病的一项制度。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起草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不简单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本来这是高校教师盼星星、盼月亮的好事,然而,《指导意见》出台后,科学网上,作为圈子里的高校教师,却是一片沉默。
的确,现有的“四唯”导向的职称评定方法有百害无一利,各种网络平台对这种急功近利的职称评定制度批评的意见可以用车载斗量来形容。然而,《指导意见》如果真的实施,能否给弊端丛生的职称评定制度带来一丝清风,从而极大地激发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
科学的、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定制度达到理想的效果,需要很多内外部配套条件,包括大幅度减少甚至消除各种高校、学科分级评价制度,消除各种与待遇挂钩的人才工程,权力受到极大制约的高校管理队伍的构建,客观公正的职称评定专家的形成,从目前来看,这些内外部条件都不具备。
在上述内外部条件都不具备条件下,贸然实施模糊性、主观性较强的职称评定制度,广大一线普通教师的担心并非多余。笔直的一位在高校工作的朋友,在本世纪初的教授的标准模糊化职称评定过程中,虽然条件比较突出,但是只要遇到领导同志或者领导同志的亲戚同台竞争,总是名落孙山。问及落选原因,职称评定委员会的回答简单粗暴:人际关系不好,无人投票!另一位在高校工作的朋友所在学校,竟然上演了一场普通教师因怀疑职称评定不公,冲到所在学院院长办公室,与院长发生争执直到拳脚相加的校园闹剧。四唯泛滥前、没有明确标准背景下权力、关系、人情等非学术因素对职称评定严重干扰的影响的不良印象,至今仍在中老年高校教师脑海里历历在目。现实背景下,各种限项的科研课题、教学研究课题领导比例之大早已成了公开秘密。历史的教训,现实的担忧,都使得相当一部分高校教师对新一轮职称改革意见不敢抱有过多的奢望。
高校任何一项改革,都需要利益相关者的广大教师支持、拥护才能达到良好预期目的。如果一项愿望良好的政策出台后,面对的却是沉默的大多数,管理者需要深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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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0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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