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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妈妈讲过去的事情(5)——二哥“丢”了
从上世纪30年代到90年代,这近60年的时间里,我家住在景德路44号。那是老的牌号,离开如今的景德路人民路交汇处不过50来米的样子。那个地方几乎就是苏州城的中心。在50年代中期以前,虽然算是市中心,但是街上通常人并不多。那时候的景德路并没有现在这样宽,大概10来米吧,路中间六七米是弹石路面,除了拉人的人力车(黄包车,即北京人所谓的洋车)外,几乎没有别的车辆。路上都是一家挨一家的门面,每个门面三米多宽,都是“个体户”,有各种商店和手工业作坊等,大多数人家都是几十年的老住户,彼此熟悉得像一家人一样。相对而言,两侧的人行道倒也各有近两米宽。两边居民的很多活动都在人行道上,从清晨的刷马桶、点炉子,到夏季夜晚的乘风凉,都在马路上。我们小孩子也在人行道上乱跑,做游戏,如“造房子”(又称“骑脚马马”,即北方人的“跳房子”),车铁箍(滚铁环)等。大大小小的孩子,除了玩恼了吵几句或者小的被大的欺负哭了这样的事情之外,极少出什么事故。
母亲告诉我,就在那里的人行道上,我二哥“丢失”过。
那是1942年,苏州城在日伪政权的统治之下,不过,表面上仍然称中华民国,仍然说是国民党领导,一般在市面上维持秩序的也是“中国人”。在我家东面大概二十多米的地方,只相隔六七个门面,是一个“警察局”的“派出所”,也是一个不大的地方。
那天,一位邻居跑来告诉我母亲,说我二哥正在“派出所”呢。我二哥只有不到三周岁,怎么会跑到派出所去的?“怪不到一转眼就不见了”。母亲在家,一般不跟官场的外人打交道的(用母亲的话:“女人妈妈的,不出头露面”),但是我父亲当时正好不在苏州,母亲也顾不得许多,匆匆去到派出所,果真二哥在那里。
看见我母亲去了,二哥也跑到母亲身边,哭着喊妈。一个警官对母亲说,你是他妈妈?为什么不看好孩子?要被人拐走了怎么办?你看孩子身上穿的这身绒线衫裤(毛衣毛裤),怎么都值二十多块钱,被人扒走了怎么办?一顿训斥。那不知道什么地方口音的官话虽然不能够全部听懂,都是大概意思是知道的,母亲只好是、是的答应。
“这样吧,交十元钱具结,把孩子领走。”
“十块钱?”
“带钱没有?回去拿!”
母亲真着急了,哪里能够一下子拿出十块钱?找邻居借吧。邻居们一商量,说再去说一说,少交一些。一位邻居何先生就去派出所跟那个警官求情,说小孩家就在边上,都是邻居,就差那么几个门面,如今大家过日子都不容易等等,终于交了3元钱,把我二哥领回家了。
其实,我二哥离家不远,也不是不认识家,小孩子只是随便走走看看,就被弄进了派出所,最后花了3元钱。
这件事,妈妈说过好几次。她说,国民党的警察真是丑(音丘,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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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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