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胡自民先生的博文“博士毕业了,为什么我还不想回中国?!”有感
1998年是笔者博士毕业和抉择未来的关键时刻。本来都在医科院基础所找到一份看上去还不错的工作。老板是耄耋之年的科学院院士。还没去单位报到,人事处的领导就开始做我的工作。总体意思是这个院士不退休不招人待见,在那里工作将来没啥前途,建议我另做打算。正好当时申请美国博士后的事情有了眉目,人事处的领导马上非常热情的鼓励我出国,并许诺如果我把档案关系转回家乡,所里就免除我2万元的合同违约金。让我没想到的是从北京往外转关系竟是如此顺利,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没有派遣证),派出所就迅速把我从北京给“踢”出来了。后来才知道人事处是看上了我那个所谓的进京指标,我走了正好腾地方给其他人。北京的朋友告诉我这个进京指标当时至少值5万。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如果放在一个没经历过多少打击的人身上,选择自杀也不是没可能。为了能说清楚我还得把所有的遭遇分一下类才成。
1. 出国所需要的博士后接收函的翻译和公证(当时申请护照的必备材料)。天真的我认为公证系统是一家,公证书在哪办不是办呀?所以就在北京办好了一份。结果家乡的市里说必需本地的翻译公证才管用。没办法只好掏钱在北京办的公证书上加盖地方的公证章。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公证书拿到省教育厅不灵,教育厅说公证书必需是厅里的翻译公证才算数。有啥法子呀?只好再掏钱在北京的公证书上再加盖省里的公证章。最后总共掏了几千块钱换来了公证书上无数个图章才作罢。感想:什么叫各自为政,这下彻底领教了。
2. 培养费押金。根据当时教育部的红头文件,自费出国做博士后的不准收取培养费和押金等等。这个政策应该说非常人性化,对鼓励留学生将来报效祖国应该很有帮助。可惜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省教育厅也给我拿出了另一份儿自己的红头文件,说出国做博士后要收取3万元的押金,三年内回国的话连本带利一并归还,还告诉我这数目还算少的。当时内蒙要收5万。看上去这也算合理,逼你回国嘛。可笑的是当时的教育厅工作人员净鼓励我说国外多好啊,还回来干啥呀等等。意思估计是你三年内最好别回,押金没收我们自己用多好。感想:这已经比从北京直接出国的费用多了1万多了,迁回省里办是个重大失误呀。
3. 护照。因为没有派遣证(这北京的派出所是干什么吃的?没派遣证你怎么也给我办手续?),县公安局和人才交流中心拒绝让我落户办身份证,更没办法办护照。这下好了,鸡飞蛋打,忙活半天最后要变成黑户口了。经多方努力托人打听,领导们终于答应可以解决,前提是钞票加嫖娼(据说还是俄罗斯的)。后来领导们发话说你有手续也不见得成,没手续照样办。看看这牛气,不服不行啊!接下来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局都不是省油的灯,都需要多方打点才算顺利拿到护照,不过好在他们没像县里那样下流要嫖娼。感想:公安局不是应该打击娼妓吗?咋自己还嫖上了?而且还是“友邦”的?
4. 款项筹备。上面这些押金,手续费,和打点的费用放现在看来还不太多,总共也就5万多块钱。可叹的是为了筹这5万多块钱,我父母把所有亲戚都借遍了才凑齐。感想:到现在写这博文我还泪流满面。可怜天下父母心,做父母的遇到没本事的儿子有啥办法?
等最后把护照拿到手,我的心也彻底被伤透了。就护照这点儿破事咋就这么难呀???一个从来没经历过社会洗礼的学生受这样的打击,有点儿不公平,当时真的感觉快顶不住了。爱国的同学别生气,我当时一时激动曾经发誓这辈子也不会想什么报效的事情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事情过去也就过去了,祖国毕竟是祖国,家乡毕竟是生我养我的家乡,子不嫌母丑,该报效还是要报效的。没选择自杀,那就好好活着吧,看着祖国蒸蒸日上日新月异的新景象也很欣慰。心里猜测着祖国的今天应该和昨天不可同日而语了吧?
另:本案例不具典型代表性,仅为个人特殊经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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