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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学报回复我的“外审意见”的分析之一

已有 147 次阅读 2026-7-28 12:29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中山大学学报》关于《先秦楚辞作家人名研究的理念、方法与材料问题》一文回复给我的“外审意见”,可称为当代学术史中有重要意义的一篇文献。(科学网—中山大学学报关于《先秦楚辞作家人名研究的理念、方法与材料问题》一文回复我的外审意见 - 姚小鸥的博文)将之上传本博客后,点击率很低。推测是问题比较专门。兹将其再引如下,并逐段加以分析,以供学界朋友参考。

尊敬的姚小鸥先生:

您好!

       您所撰《先秦楚辞作家人名研究的理念、方法与材料问题》(稿号:SK202501339),于2025年10月23日20:32:21惠投本刊,稿件标注学科为“历史学”,2025年10月27日13:19:12划归文学板块处理。2025年10月28日经文学编辑完成初审,报请主编审定后获准外审,并于当日14:13:57正式送交同行专家外审。外审专家分别于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1日反馈评审意见,两份外审意见均明确“建议退稿”;本刊据此于2026年3月24日作出退稿处理,稿件审稿程序至此终止。因审稿周期适逢春节假期,外审意见反馈历时较久,特此说明并向您致歉。此外,本刊此前未收到您关于查询稿件外审意见的问询;您提及曾于2026年4月12日、4月15日两次来电咨询相关事宜却未获答复,本刊暂未核实到该来电记录,亦无法确认您所联系的单位及具体工作人员,特此说明。

【简析】    

        “回复”的引言从内容看,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叙述编辑部将我的文章送外审的程序。第二个部分讲我的文章外审结果。第三个部分是对审稿时长等问题的解释与相关疑问。

        首先说第一个部分。相关文字如下:

      “您所撰《先秦楚辞作家人名研究的理念、方法与材料问题》(稿号:SK202501339),于2025年10月23日20:32:21惠投本刊,稿件标注学科为“历史学”,2025年10月27日13:19:12划归文学板块处理。2025年10月28日经文学编辑完成初审,报请主编审定后获准外审,并于当日14:13:57正式送交同行专家外审。”

      [本博按]:如上所引,我投送《中山大学学报》的相关文章“稿件标注学科为‘历史学’”。因被《中山大学学报》拒稿,改投《学术界》杂志,并刊发于《学术界》2026年第6期《学术史谭》专栏。同期该栏目除我本人的前述文章外,还有著名历史学家王子今及杜甫研究专家孙微的文章。王子今的文章《说<史记>“叠句”感叹》,以《史记》为研究对象。孙微的文章《杜甫<乾元元年华州试进士策问五首>》,以和杜甫相关的史实为研究对象。名实相符,编辑合理合规。我的文章以先秦时期的重要文化现象“人名”作为研究对象,是典型的历史学论文。《中山大学学报》将我“标注学科为‘历史学’”的稿件“划归文学版块处理”,既无学理依据,又无作者授权,十分反常。这一诡异的处理方式,背后有着怎样的秘密,我们将在分析全文之后提出猜想。

《学术界》杂志2026年第6期目录部分

    “回复”第二个部分的相关文字如下:

        “外审专家分别于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1日反馈评审意见,两份外审意见均明确“建议退稿”;本刊据此于2026年3月24日作出退稿处理,稿件审稿程序至此终止。因审稿周期适逢春节假期,外审意见反馈历时较久,特此说明并向您致歉。”

     [本博按]:从上引文可知,我的投稿从《中山大学学报》收到,至回复我退稿,时间超过5个月。可称超长的审稿期。《中山大学学报》给我的理由是:“因审稿周期适逢春节假期,外审意见反馈历时较久”。众所周知,中国春节的法定假日是4天,五个多月中扣除4天,几乎可以说是无所影响,且我多次要求告知审稿意见,亦被置之不理。究其原因,与该学报将我的文章自行改换学科分类相似,背后的秘密,亦将在分析全文后提出猜想。

     “回复”第三个部分相关文字如下:

      “此外,本刊此前未收到您关于查询稿件外审意见的问询;您提及曾于2026年4月12日、4月15日两次来电咨询相关事宜却未获答复,本刊暂未核实到该来电记录,亦无法确认您所联系的单位及具体工作人员,特此说明。”

我给《中山大学学报》编辑部的询问电邮

       [本博按]:由上传电邮图片可知,《中山大学学报》回复所称“暂未核实到该来电记录”云云,显系用撒谎来搪塞。这本来已是极为罕见的了,但问题还不止于此。

       我的文章 《先秦楚辞作家人名研究的理念、方法与材料问题》,曾于2025年5月1日投《中山大学学报》邮箱。所投邮箱为《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版权页所载。

中山大学学报版权页及所载电邮信息(注意:中英文信息不完全一致,英文“电邮”与中文“电话”行对应)

投稿电邮及附件图片

      投稿后,我耐心等待5个月。不得已,烦请中山大学中文系与《中山大学学报》主编极为熟悉的知名教授转达询问,未果。该教授建议我注册《中山大学学报》“投稿邮箱”。我遂于2025年3月23日注册《中山大学学报》“投稿邮箱”并再次投稿成功。如果说从第二次投稿算起,《中山大学学报》对我的文章审稿长达5个月(见上文),从第一次投稿算起,则长达10个月以上。或许有朋友会说,只能从第二次投稿算起。那么请问:我投《中山大学学报》版权页所载官方邮箱的稿件算不算投稿?如果不算,那么,该学报编辑部在收到我的投稿后,为什么在长达5个多月的时间里,不告知其规定的投稿程序?换言之,该学报版权页所载邮箱完全没有与读者和作者沟通的功能吗?如果没有,为什么印在上面骗人?如果有,为什么对投稿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呢?

     对《中山大学学报》“回复”的问题,简要分析暂时到这里。关心的朋友想来已能看出其中存在的各种蹊跷之处。常言,反常之处必有妖,博文不宜过长,下次再作进一步的论述。

现将外审意见择要奉上:

一、核心论证逻辑存在“双重标准”嫌疑。作者在批判《先秦楚辞作家人名研究的理念、方法与材料问题》一文时,反复强调其“不符合历史学、文献学与文字学的基本方法和原则”,并以此为由全盘否定对方的结论。然而,作者在为自己立场辩护时,却采用了相对宽松的标准。例如:文章在第四部分承认,“景差”一名在历史上确有“景瑳”“庆”“琐”等多种异文,并引用《史记索隐》和《汉书·颜师古注》说明“瑳”与“差”互通,甚至直言“今作‘差’是字省耳”(即“差”是“瑳”的简化写法)。这实际上已经承认了“景瑳”之名存在的文献基础。

二、文章第二节针对赵文“《史记》成书后长期在民间流传,传抄中时有脱误与用假借字者……《汉书》成书不久即藏之东观……故原书极少误书与轻改。应从《汉书》作景瑳为是”此段,拟从文本传播的角度批驳赵文,认为应是《汉书》的人名用字可靠,而非《史记》。但赵文中言《史记》有很多通假字,这点确为公认,与《史记》到底是存于官府还是民间传抄,应该都不会有太多影响。至于到底是《汉书》的人名用字可靠,还是《史记》的人名用字可靠,恐怕光依靠文本流传也还是不足以一锤定音的。另,《汉书·司马迁传》说:“迁既死后,其书稍出。宣帝时,迁外孙平通侯杨惲祖述其书,遂宣布焉。”由此可知《史记》早期流传的的史实,与赵文说法一致。

三、文中第四节批评赵文以北大简“景琐”为“景瑳”的问题。赵文提到两个可能,一个是字讹,一个是音近,其实都有可能成立。“瑳”和“琐”古音都在精组歌部,的确有这个可能,但因为两个字的开合、韵等都不一样,说是通假还是有一点问题的。所以不排除讹写的可能,毕竟后面的一个“倫”字就写成了“偷”。不这么解释的话,也不好解释这里为什么写成“景琐”。故以此来解释“琐”为“瑳”之讹写,也有其道理。

四、文中批评赵文认为的“景差”是楚平王的子孙,说救戎钟里没有“景”字,这个批评不成立。因为楚平王在楚系的文字里都是写作“竞平王”。竞就是景,景氏是竞平王的后裔这一点应无问题。楚国以先王谥号为族氏的情况非常常见,董珊《出土文献所见“以谥为族”的楚王族——附说〈左传〉“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的读法》(《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二辑)已有详论。

五、文中第三节,关于“差”字,解释成“副贰”的论证有些问题,《说文》“差,贰也,差不相值也”,不相值的意思是两个东西不能对齐在一起。也就是差错,差池的意思。这里的“贰”是“背贰”的意思,不是“副贰”。“差”最原本的核心词义就是“差错”,“不相等”,而不是从“副”的意思引申来。“差”之“副”义乃假借义,来自于“佐”,和“贰”的“副贰”义是两码事。

六、情绪化表达削弱了学术客观性。作为一篇旨在倡导“守正创新”“端正学风”的批评文章,本文自身的语言风格有时偏离了应有的冷静与克制。文中多次使用带有强烈主观色彩和道德评判的措辞,例如:“完全不能支持其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以如此神奇的方法来进行文字辨析”“以如此学风研究……不出问题是不可能的”“猎取个人名利的工具”,等等。这些表述虽然表达了作者对学术不端的愤慨,但也容易让读者感觉其批判动机掺杂了个人情绪,从而削弱了论证的客观性和说服力。学术批评应“对事不对人”,聚焦于观点和方法的剖析,而非对作者品格的揣测。

总体来讲,就“景瑳之名”本义的讨论而言,赵文的主要证据是来自于北大简里的左边从“玉”的“琐”。先秦人名常有通假,就算是写成“差”,照样有可能是“瑳”的通假。在不知道景差这个人的字的情况下,是不好论定其名原本是哪个字的。而作者在批驳赵文之外,也并未能提供确证证明应是“景差”而非“景瑳”,故未能凸显商榷的学术意义。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赵文包括“景瑳之名与其家世”“景瑳的作品”“由景瑳及其作品看楚国末期的社会状况”三部分,作者仅在人名上作文章,并未对赵文讨论的主要内容提出商榷,就断言“该文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也同样存在着大量的知识、逻辑与学风问题”,有失严谨。

以上外审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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