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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死不如赖活着

已有 3118 次阅读 2011-10-17 14:14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寿命, 死亡

用进化稳定对策来分析动物的寿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寿命的长短也是进化过程中选择出的一种对策。寿命的进化应该和环境的稳定性有关,在剧烈变化的环境中,长寿肯定不是一个好的策略,个体不管能养育多少后代,其变异总是有限的,总不如时代更替变异的快。当然,如果空间和资源无限,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地球上适合生存的地方有限,亲代活的太久,必定影响到后代的生殖利益。在贫穷的农村,老人常常被儿媳妇称为老不死的,老人失去劳动能力时,就被认为毫无用处了,就是该死的时候。聪明的儿媳妇总是能权衡利弊,准确地判断老人什么时候该死。

 

用细胞分裂紊乱、器官枯竭等等常识解释人的寿命,只是机制上的,并不能说明为什么。同样大小的动物,其寿命可以相差数倍。为什么细胞分裂会出现紊乱,因为进化过程中有个时间表已固化在基因中,让细胞分裂多少代后就出问题。或者,一种类似内存纠错功能的机制在起作用,此功能模块在检测细胞分裂了多少代,之后此纠错模块就不在发挥作用。从机制上讲,控制这个功能的基因可能很简单,一旦发现后,人就可以长生不老了。我相信,这个(些)基因肯定会被发现。

 

在我们有限的视野内,许多植物似乎真是不死的。有的植物,其根部不死,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有的植物,靠不断地长出新枝芽并独立存活,也能一年一年越来越繁盛。其实,从细胞分裂的层次看,这和动物的生殖没什么两样。如果不分出独立存活的枝条,它也是必死的,不管是八百年还是一千年。它分出的枝条,也必然会有变异,适合的变异会更容易存活繁殖。

 

在动物中,有一种灯塔水母(Turritopsis nutricula),在达到性成熟并交配繁殖后,又返回到幼体状态,并且,这样的返老还童可以无限循环(无数国人的梦想)。那么,是否可以说它就是一种永垂不朽的动物呢?不能。永垂不朽,是需要条件的,这条件几乎永远无法满足。不管它来回变多少次,终归还是被捕食的对象。

 

人生,嚎哭着来,因为社会远比子宫内残酷--至少温度不稳定了。又嚎哭着去,因为想象中的地狱比阳界黑暗。来也不情愿,去也不情愿,人生的始末大抵相似。在这方面,人其实是不如动物的,没听说哪种动物嚎哭着出生。有人可怜圈中的肥猪,你就尽情地吃吧,早晚也要挨那一刀(西方人比我们文明一点,给猪沐浴后,用电流瞬间击昏)。其实猪挨那一刀,不见得比人住院痛苦。皮肤肌肉挨刀,如果没有心理的恐惧,没有死亡的恐惧,疼痛是很有限的。这就是有人觉得自杀是人类尊严的原因。古代一些大臣或将帅,自知必死,毫不犹豫地自杀,既留下了以身殉国的美名(这美名自己不能享用,后代是能享用的),又维护了尊严。

 

我理解的尊严,就是避免屈辱和尴尬局面。病到口眼歪斜、大小便失禁,口水像孩子的鼻涕,屎尿拉到裤裆,要让人伺候,回到刚出生的状态,能不尴尬?还有所谓的尊严?人在必死时,能选择一个自己认为体面的,没有痛苦的死法,将是人类文明要解决的最后一个难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能说人脱离了动物的兽性,就不能说人类真的文明了。

 

其实,尊重人的死亡权,跟尊重人的生存权是一个道理。但目前,这种做法可能被定义成反人类的。然而,正如我重复过的,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是没有利益的。我们曾经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杀死少数人,并没有意识到那也是反人类的。有的国家废弃死刑,也是基于这样考虑。

 

目前,在大多数国家,死亡的权利仍掌握在无能的医生手中,而不是个人或家属的意愿。1992年,意大利女子埃鲁娜·恩格拉罗因车祸变成了植物人。17年后,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她的父亲终于获得了女儿的死亡权。200926,恩格拉罗被拔掉了进食管,于29死亡。这事被炒得沸沸扬扬,因为它引发了一场涉及总统、总理和议会的政治斗争。此事暂时与我们每个人可能毫不相干,但体现了从漠视生命、尊重生命到尊重死亡的发展过程。

 

中国古代对待死亡其实也是很平静的,死后家人的嚎哭只是因为文化和文明的需要(爹死了不哭,那跟禽兽何异?),大多不是因为悲痛(有的却是因经济原因而窃喜,所以称为喜事)。古人认为最理想的死亡状态是无疾而终,晚上睡一觉,在被窝里悄悄死去。无疾,其实是因为医学的不发达(中医看不出死亡是哪根经络突然断了或哪条脉突然停了),死因可能是脑溢血或心肌梗塞等突发病,其实就是暴病,但暴病还是像天大五雷轰一样忌讳的。

 

史铁生在散文《我与地坛》中平静地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死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是的,那可能是30年的节日,或是60年的节日,但必定是人类进化几百万年的节日,是生命进化几十亿年的节日。那可能是一个人的节日,也可能是一个家族的节日,或是一个国家的节日,或是世界人民的节日(譬如希特勒的死)。可以肯定,这个节日与自己是无关的,节日的喜怒哀乐都将属于别人。

 

每个生命,不管属于什么物种,都是微不足道的,不管他自己觉得有多伟大,或者拯救了世界。人们曾为失去一位伟大的人物而哭泣,也为失去了父母而哭泣,就像孩子失去了父母。一些平庸的小人物,也会天真地以为自己的存在对别人很重要,没有他别人无法生活。事实上,一个人的死亡,就像死亡的产物--尸体一样,仅仅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标本。至于死亡的其他意义,都是活人的力量,而不是标本的力量。

 

对死刑的态度,游牧民族发展起来的文明和小农经济文明的分歧越来越大。当今世界,主要的死刑来自亚洲,中国的死刑也越来越成为西方社会对我国指手画脚的题目。举国瞩目的赖昌星引渡问题,就因中加两国对死刑的态度而一波三折。新加坡资政李光耀2002年曾说,我们(新加坡)对死刑的认识来自传统的亚洲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的基础是,群体利益永远大于个人利益。如果群体利益远远超过个人生命利益,那么这个人就是该死的。如果一个人对社会造成(或将要造成)巨大危害,群体就有理由处死他。

 

在古代,死刑的泛滥,正式基于人们过度重视活着”--好死不如赖活着。如果人们对自己的生命无所谓,死刑还能有预期的杀鸡给猴看的效果?我们惩罚小孩,可以没收他的玩具,但这一套对惩罚成年人就不起作用了,因为他根本就没兴趣。西方人重视自由,那好,我不杀你,而是剥夺你的自由--判你200年,你就永远在监禁中度过吧,连死都别想。我们常嘲笑别人的判决(譬如200年监禁)有多滑稽,为什么不直接判无期徒刑呢?其实两者是不一样的,如果你还能活201年,那么你还会有一年的自由(一旦将来的科学能做到呢)。200年,即使表现好减刑50年,还有150年。而我们的无期徒刑,就可能毫无道理地一减就成了20年(无穷大减多少等于20呢?不符合数学逻辑)。

 

同样因为我们对香火太重视,光杀一个人是不够的,最好是灭门、灭三族或灭九族。可以说,香火观念是生物进化的最高成就之一(愚蠢的成就,因为母系香火更可靠),诛灭九族也是,其恶毒程度可能超过成吉思汗的屠城或纳粹的大屠杀,因为他们并没注意被屠杀者在外地是否还有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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