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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研成果“军转民”发展探析

已有 6610 次阅读 2010-12-13 15:17 |个人分类:技术转移|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技术转移, 技术保密, 军转民, 中物技术

傅正华1  林耕2   马康3

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3.四川中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http://www.cbtm.net.cn/page/sclt/show.asp?id=1427

[本文发表在《中国军工》2007年第11期总第93期,重新登出略做修改]

 

我国的“军转民”起源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在70年代末,我国政府对国际形势做出了正确判断,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同时,国防建设的指导方针也向和平建设时期转变,其最直接的表现是先后裁军l50万人和大幅度减少军品订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为国防科技工业制定了“军民结合”的方针,实施“军转民”。它的核心就是要求国防科技工业由单纯为国防服务,转变为同时为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和国防现代化服务。

经过近30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的“军转民”经历了由企业自行开发生产民品到国家计划指导,又由计划指导到市场引导的发展过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国防科技工业民品产值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军转民”不仅给我国的军工企业和国防科研院所带来生机和活力,促进了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也为我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迅速提高做出了应有贡献。

在新的世纪里,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依据这些新的变化,将“军转民”继续向前推进,这是值得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深入思考的问题。

军转民的定位问题

对于“军转民”的定位,有学者这样认为“军转民”是"军事工业的民用生产,是指和平时期军事工业在确保完成军工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身剩余生产能力,挖掘自身的生产潜力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生产民品,以发挥军事工业对民用工业的补充和促进作用,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

由于这样定位,所以在过去的“军转民”的实践中,是以消化剩余产能、以安置富余人员为主,也就是什么挣钱就生产什么,能生产什么就生产什么,大到卫星、飞机、轮船、汽车,小到冰箱、彩电、洗衣机、服装,甚至啤酒、方便面等等。

这样做虽然也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据统计,在过去的20多年里,核工业发展核电、核燃料工业,同时积极开发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应用、消防产品、核仪器设备、精细化工等;航天工业大力发展了卫星、运载火箭发射服务和卫星应用、通信设备、数控设备、新材料和计算机应用等高技术民品;航空工业积极发展民用飞机、燃气轮机等航空民用高技术产品,以及汽车、摩托车、环保、纺织机械、食品及包装机械、轻工机械、建筑材料等非航空产品;船舶工业生产民用船舶,同时发展了以柴油机、烟草机械、各种大型钢结构为主的多种非船舶民品和第三产业;兵器工业以车辆为主,发展了机械、光电、化工三大系列产品。国防科技工业已向民用部门转移了3万多项军转民技术和产品,使民用部门的产值增加了近千亿元。但是,这远远不是军工企业和军工研究院所潜能的最佳发挥,军工部门理应做出更大的贡献。

这就牵涉到“军转民”的重新定位问题:“军转民”究竟仅仅是消化过剩的产能的权宜之计呢?还是将其提升为一个国家战略?究竟是仅仅为军工部门挣钱呢?还是为提高整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服务?我们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这就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如果说在“军转民”的最初阶段,我们在某种程度上选择了前者的话,那只是在当时的客观形势下的一种权宜之计。而在经过了近30年的实践之后,我们没有理由仍然停留在前者,而应该站在更高的战略高度重新审视"军转民"的定位问题。

将“军转民”确定为国家战略,使其为提升整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服务,有其客观依据。第一,我国有着强大的国防科研体系,有着丰富的国防科研成果。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为了建设强大的国防,抵御外国侵略,国家从有到无,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国防科研队伍和国防工业体系。经过50多年艰苦卓越的奋斗,我们取得了丰富的国防科研成果,这些成果不仅对于建设稳固的国防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于提到整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也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一旦这些成果所蕴含的巨大能量释放出来,将使整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提升一个档次。第二,作为消化剩余产能的权宜之计,所着眼的仅仅是已有的成果的利用问题,而如果将“军转民”提升为国家战略,情况将大为改观,此时已不仅仅是现有成果的利用问题,而是将有源源不断的新成果在“军转民”的旗帜下涌现出来。第三,这两者之间又是相辅相成的,当源源不断的成果涌现出来的时候,整个国家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则是必然的。

与此同时,国防科研成果的“军转民”"还能收到事半功倍之奇效。首先,“军转民”投入-产出效益高,如前所述,50多年来,国家积累了大量的国防科研成果,只要再进行极少的投入,就能有很大的收获,是提高科研投入-产出效益的一条捷径,这在我国科研经费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是一个极好的选择。其次,国防科研成果,尤其是军口的技术,成熟度高、工艺可靠、性能稳定,极其有利于产业化和商业化。国外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着成功的经验,尤其是美国。美国将“军转民”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联邦政府科研经费的投入,奉行先国防,后民用的政策,这种科研投入体制,取得了较好的投入-产出效益。

总之,将“军转民”确定为国家战略,使其为提升整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服务,这样的定位,就使我们站到了一个战略的高度,就有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就会更加理性,减少一些盲目,使自己的能量得到更充分的释放。

军转民的方式和途径问题

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实施军转民?这直接关系到军转民的效率、效果和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防科研机构均在探索着适合各自自身特点的方式和途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所属的“中物技术”在这方面就做了非常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巨大成就。

2004年,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组建技术转移中心,推进全院军转民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构架国防科技与地方经济结合的桥梁,搭建以军转民高科技项目孵化、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的开放合作平台,着眼于全院科技资源的开发利用,致力于军转民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释放研究所军转民科技潜能,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促进军转民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了市场化项目运作机制的需要,在组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的同时,投资成立四川中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物技术”),建立投资多元化的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和“中物技术”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管理模式。

公司成立之初,就将“中物技术”定位于“创新创业的平台、技术与市场的纽带、科技与经济的桥梁”,根据技术转移的特点,制订了“资源整合型发展战略”和“依托中物院、立足科技城、服务西部、面向全国”的发展策略,立志成为“军转民技术转移专家”,希望通过几年的努力,构建一个平台、建立一个机制、打造一个团队、孵化一批项目、培育一批企业,着力发展技术转移产业经济、推进技术转移产业化。

“中物技术”成立三年多来,采取孵化、技术入股、产学研结合等方式,培育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军转民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组织对院各所的军民两用项目进行了梳理,建立了军民两用项目与科技资源库,并在项目资源库的基础上,形成了跟踪一批、策划一批、运作一批、孵化一批的项目层次。先后组织对加速器激光器配套特种电源、PET、软管X光机、激光测速仪、医用同位素、PGNAA、核反应堆应用、同位素电池、PPS、爆炸加工、CVD金刚石、离心机、路桥安检、RD496、钒电池、中子测井、半导体桥、工业CT、高功率固体激光器、光学加工、激光干涉仪等项目进行了调研评价,先后实现PPS、工业CT等六个项目的商业策划及孵化公司的组建,有效推进了研究所技术项目的孵化、转化进程。

“中物技术”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不仅仅在于控股几家公司,而在于培育更多更强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此,“中物技术”建立了一种有效的退出机制,选择适当的时机退出控股公司,转而培育新的企业,从而实现良性的滚动发展。应该说,这是一条适合“中物技术”自身特点的“军转民”的有效途径。“中物技术”正在这方面继续探索,并且拟从理论上深入总结,从而探索出一条具有普适性的“军转民”的新途径。

当然,“军转民”的途径绝不只有一个固定的模式,而应该是多种多样的,是多样性的统一。

在“军转民”的路径和方式的选择上,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尽量避免新的军民分离,或者军工内部的军民分离,而应该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优势互补。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军工部门的探索外,还有赖于对"军转民"的实践进行深入总结,在此基础上做出制度上的安排。

“民转军”的问题

军转民绝不是单向的,而因该是双向的,即除了“军转民”之外,还有一个“民转军”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相互促进,竞相提高。

有学者认为,“民转军”将成为21世纪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重大趋势和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个必然选择。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许多对军事至关重要的高技术,如计算机、半导体、电子、通信等,已主要由民用市场所推动。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就使用了无数现成的商业信息技术,从计算机智能终端、便携式电脑到数据库软件和网络,无所不包。而民用研究发展投资的持续增加和民用科技的飞速进步,也为武器装备研制提供了更广泛的技术储备和工业基础。不仅如此,发达国家更借用民口研究力量从事军用技术研究,如美国,采用招标制、合同制,将军事技术的研究委托给民口研究机构,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大大提高了研发效率。

综上所述,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将民用技术引入军事装备,实施“民转军”战略,在今天不仅是必须的,而且也是可行的。

实施“民转军”战略,具有显而易见优势:一是有利于形成军民两用技术发展的良性循环;二是有利于国防科技水准的持续提高;三是有利于稳定一支为国防服务的高水平研究开发队伍;四是可以避免机构重复设置,提高研发效率,减少高技术武器装备的研制风险、节省研制经费、缩短高技术产品的更新周期。

无论是理论界、政府部门,还是实际工作者,都已经认识到“民转军”的重要意义,已经有一批实践者正在身体力行,探索着"民转军"的新途径。

“中物技术”成立之初就以实施资源整合型发展战略、培育和打造以技术转移为主导的“中物技术”品牌、矢志成为国内有较大影响的技术转移专家、建成技术转移产业平台、发展技术转移产业经济、推进技术转移产业化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这是一个非常崇高的奋斗目标,这个目标也是技术转移机构具有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的一个生动体现。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了在“军转民”方面探索出一条切合实际的路子来,也还应该在“民转军”方面有所作为。

“军转民”中的保密问题

保密问题一直是困扰着军转民的重要问题。在军工部门有着严格的保密制度,这种保密制度对于保证我国的军事安全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在军转民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保密和技术转移的关系,使得既能保证国防科技的安全,又能使国防科技的能量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现行的保密制度同已经发展了的实践是否产生了矛盾,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当然,保密制度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刚性的制度,在现行制度未改变之前,必须严格遵守。)密级的制定、保密的期限、解密的方式等是否合理?现行的保密制度规定,秘密、机密、绝密各有不同的保密期限,但到期后不是自动解密,而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才能解密。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军工技术的转移。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应在深入、仔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行的保密法规进行修订,以适应实践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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