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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某同事(ref.)提到了《发现扎根理论:质性研究的策略》一书中译本(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
我问这位同事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勤能补拙 你看一下,有没有把扎根理论当成一种质性/定性研究方法?有的话,就完全偏离了扎根理论。”
果然不出所料,该书的编辑推荐里这么写到:“从多种提出问题的形式……书中收录了质性研究软件中的真实资料和分析实践”。又是在尝试篡改扎根理论这一方法论了。
另一位同事(ref.)问,“是翻译中夹带私货了?” “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一书的英文原著里根本没提任何质性研究软件,石梓昕(传播学)翻了一下英文原著,我不用再翻也知道,根本找不到任何软件。这是在搞什么扎根理论的“现代化”(ref.),“本土化”(ref.)吗?
还有,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扎根理论中“多种提出问题的形式”这一说法。什么问题?谁提出的问题?多种形式有哪些?该书的英文原著里到底是怎么说的?
今天早些时候我们也讨论了另一篇使用了质性研究软件完成的研究(蔡长昆、沈琪瑶、唐娜)(Cai, Shen & Tang, 2022)。完全没问题,相反我还强烈推荐这篇文章的做法。这篇文章的做法可以接受,主要是因为作者没有声称这是一项扎根理论研究(包括采样方式)。尽管作者用了软件对资料进行分析,软件内的这些程序本身也受到扎根理论的启发,但这不是作者的问题。另一方面,这也反映了软件本身的问题,不顾研究者用的是什么研究方法,软件里的程序/做法都一样。
有关是否可以用质性研究软件等讨论涉及到扎根理论这一方法论的核心立场以及这一方法论之完整独立性,没有任何模棱两可的空间。
我早就料到“夹带私货”(ref.)这种情况的发生,不是第一次了(参考之前针对《经典扎根理论》一书的讨论)。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非常坚持让几位正在用扎根理论这一方法论做研究的同事只读英文原著,而且是批判性地阅读。
对于上述这些企图篡改扎根理论的做法,我一点也没有感到意外。这些不尊重、篡改英文原著/扎根理论的做法只是冰山一角而已,这也为我们在持续收集的、和篡改有关的内容提供了更多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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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30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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