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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祚庥:必须立即停止在内陆建核电站!
——首先是停建江西省彭泽县未经总理批准,实际上已上马的核电站
(原题:坚决反对在内陆建核电站,2012-02-08环球时报,何祚庥)
(何祚庥注:此稿曾在2月8日的《环球时报》刊出,未在“科学网》博客中贴出。由于在2月20日“科学网”上,见到李维音先生所写题为《我也想谈谈关于核电站的建设》的博文,此文支持了我在《我国必须立即停止核能发展的“大跃进”》一文中不少见解,但也提出“核电站不是不可沿江设置,关键是要保持离居民点的规定距离,不能过近,保证离大江的距离,要保证供水和排水的需要。一定要避开内地的地震带。”“如果这一切遵守,有合适的选点,不是不可以。就拿法国来说,他们的许多核电站就坐落在内地江边,在这里我不想列举”,等等的质疑。最后还说,“我不认为因为福鸟的问题就要把核电一口否定,包括完全不能放在河边”。由于此博文反映了不少核电工作者的疑虑,有相当的代表性。其实,他们的这些疑虑,我已在《环球时报》刊出的短文,作了回答。为进一步澄清有关争议,特此将《环球时报》刊出的短文再度放入博客,并针对各位评论者提出的意见,用“补注”的形式,尽可能做出回答。)
全世界正在运行的核电站约400多座,总功率是4亿千瓦。我国正在运行的核电反应堆有11座,电功率为900万千瓦;国内正在建造的有26座核电反应堆,总功率约2800万千瓦。现在热议的是2020年将达到7000万千瓦、8000万千瓦,还是停留在已开工建设的装机,即约4000万千瓦。现在中国的一些人在鼓吹必须实现“2020年达到7000万千瓦或8000万千瓦”的规划目标,(何注:这里提出的数字应做小小修正,据《中国证卷报》报导,最新完成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调整规划》说,到2020年全国核电装机目标为8000万千瓦,全国现在装机规模1121万千瓦,在建规模2993万千瓦。)据说已上报到国家发改委待批的核电站,总功率已高达1.5亿千瓦之多。(何注:据说,国家发改委已“认同”(?)2030年核电的比重将达到全部电力的5%。而如果2030年,电力装机达30亿千瓦,比2011年增加两倍,所以核电就需要高达1.5亿千瓦。比美国现有装机还高出0.5亿千瓦!而美国就曾在历史上出现过重大核事故,三厘岛事故。很幸运,这一事故发生在海岛上,不致污染内陆地区!但也因此掀起了美国的反核运动!)理由是他们所设计的新型核电站,安全系数极高,出现重大核事故的风险“概率”极小,因而“完全”可在内陆地区“安全”地建造核电站。我却认为,必须立即停止在中国内陆地区建造任何核电站。(何注:请注意,我只说在内陆地区不能建设核电站,我并不反对放置在海边、海岛上。对于海边或海岛,当然也要满足一定选址条件,才能置放核电站。其具体安全标准有待讨论。但我更赞成用核动力武装我国的远洋海轮,一是有此需要,二是一旦出现事故,可不致污染内陆水源,粮食基地,缓解福岛事故的方法,就是向海中排放。)
第一,他们所“计算”的“安全”系数,都是理论上可计算,但未经实践或实验考验过的“理论值”;而重大风险决策必须以实践或实验检验过的真实风险概率作为决策的依据。(何注:例如,最近在核能界广泛鼓吹的“第三代”核电AP1000项目,就被“第二代”核电工作者批评为未经实践或实验考验过的,仅从“理论”上计算、设计出的,甚为“安全”的核电站;而第二代核电电工作者所设计的改良型的新型核电站,就被第三代核电站工作者批评为仍不够安全,因为所谓第二代核电站,基本上都是沿袭出现福岛事故,或和福岛核电站一样,是用电力控制冷却水,属同一类型的核电站,所以应改为他们所抄来的用重力控制冷却水的第三代核电站。在去年11月,在贵阳召开的大型核科学学术研讨会上,各位核电的老总纷纷在会上说我们公司的第三代核电站最安全,批评对方设计的第三代核电站不够安全;而所谓不同型号,其实均是大同小异,不过有些储水系统,水量较大,有的较小,因而有AP1000,AP2000,AP3000,等等型号的差别。最近在《光明日报》上刊登的“让第三代核电站造福百姓”的文章中,就透露出这样的讯息,CAP1400型核电工作者,批评AP1000型的核电站不够安全。由于各方利益之争太大,于是中国工程院核能卷出面调解说,“对二代改进与三代技术的关系,会由各种不同原因产生不同的认识,有不同的意见,有其合理性。面对不同意见,应基于共同的基本认识,既充分利用二代改进技术,又积极攻关三代技术,对实施中存在的分歧,不宜过分地争论而影响核电发展的大局。不争论往前走,加快核电发展目标的实现。”详见该书的第216页。于是,核总公司出面调解的方针是:“以核为先”、“以合为贵”、“以和为贵”。这就是中国核能安全“大战”的真正内容。但是,现在拟在内陆地区大干快上的核电站,大多是自吹为已十分安全的第三代核电站!)问题是,我国建造的核电站所面临的“风险”,有很多是无法“可信地”计算出来的,如恐怖分子袭击、天外陨石袭击……(何注:至少,Nuclear Security 无法“计算”,有些“不测”或“意外”的自然灾害,也“很难”计算。再强调一次,Nuclear Safty和Nuclear Security是不一样的,虽然汉语均译作核安全。我意Security一词,以译作核保卫,或核捍卫更好!)(参见《我国必须立即停止核能发展的“大跃进”》一文)
去年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并不是日本或我国核电专家做不出安全型核电站,(何注:日本的核电专家当然不会说他们设计的核电站不安全,中国的核电工作者当然也要说他们设计的核电站更安全,但是,谁更安全,恐怕只是50步和100步之间的差别!)而是日本人根本没有想到日本会发生这种“千年一遇”的9级地震,又激发了“难得一见”的大海啸。日本人抗震经验相当成熟,但未对9级地震设防,更未对大海啸设防。所以,福岛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必须大幅度提高核电站的设计和运转的安全标准,也就是需要把那种“千年一遇”的偶然事故也考虑在内,否则就不能“确保”福岛事故不再发生。而且这种“确保”,必须“绝对”确保,而不是“相对”确保。(何注:就福岛事故的严重性来说,当然应属于必须“确保”不能再发生的事故。但福岛事故也有“有幸”的一面,幸而放在海边,幸而可以将放射性污染大量向海中排放,最多是渔业受重大伤害,四周邻国抗议纷纷,陆地居民受到的损害是较小的。但如果在内陆地区出现福岛事故或切尔诺贝利事故,其重污染面积可高达2500平方公里,污染面将涉及10000平方公里,所幸俄罗斯幅员广大,人口稀疏,而长江流域、珠江流域都是人口密集地区,请参看我在科学网博客所发有关切尔诺贝利事故的一个分布图。)
福岛事故还告诉我们,“幸好”福岛核电站放置在海边。这除了便于取得冷却水源外,还因为万一出现核事故,还有可能将放射性废水向大海排放;而万一污染了内陆地区的水源以及地下水,那可是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大问题。(何注:再说一次,为什么必须确保其“绝对”安全,因为中国民众不堪承受,我们的子孙万代不堪承受。人类已出现两次不堪承受的重大核事故,难道必须在中国再出现一次,中国人才能接受教训吗?网上有朋友批评我的观点是“因噎废食”。在李维音先生的博文中也说“至少在没有找到更合适的办法之前”,是不应“完全摒弃”的,“完全不能放在河边”的主张,是“不恰当的”。我的回答是:“废食后还可以打营养针,鼻饲等办法维持生命,‘噎’而‘死’,就完蛋了!”对于李维音先生主张的“不是完全摒弃”,更不能苟同!第一,在内陆地区建设核电站,很可能就出现“噎而死”。第二,现在也有取代“废食”而“不死”的办法,那就是可放在海岛、海边,可发展远洋船核动力,装备我国的远洋海轮,装备我国的核潜艇、核航母、核驱动的快速舰艇。还可发展海上可移动的大型核电站,以调节供求。完全可等待一段时间,直到“核安全”或“核防卫”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再决策。第三,请注意,我主张的并不是“完全摒弃”核,而是核总公司应该实行“战略转移”,转移到如何在海边、海岛上建设更安全的核电站,而不是在内陆地区互相争夺市场!第四,现在的问题是:核总公司的一些决策者,包括某些长期搞核电站的院士、专家、学者们,“惯性思维太严重!不能与时俱进”!举例来说,世界各国核电方面的有识之士,纷纷深入反思,为什么已相当重视安全问题的福岛核电站,竟然又出现重大核事故?!人类在核电问题上,其错何在?联合国还为此召开大会专门讨论。我所见到的重大反思之一,福岛核电站出现事故的重大原因,是“选址不当”。未能利用自然条件,适当避开或缓解可能连续多次出现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袭击。重大反思之二,是“设计不当”。例如,所设计的安全壳仍不够安全。完全可能在一次不测事故中遭到毁灭性打击,因而不能再应对可能出现的第二、第三次打击。由于安全壳是最重要的安全保证,所以应将安全壳的绝对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壳应设计成为有“阀门”的安全壳,当压力超过一定数值,会自动打开,放出废气,将放射性气体排送到另一安全地点。这样做,当然可能产生小量的放射性泄漏,换来的是可连续抗御多次袭击的收益。……我敢说,现在国内大肆争吵中的所谓改进型的第二代,大同小异的第三代,没有任何一位设计者,决策者,已注意到这些新出现的新的设计思想,设计标准。他们所设计的安全壳,仍是那种在高压下会爆裂的全封闭的“安全”壳。第五,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人不仅不能因时而进,反过来,还要竭力阻挡、压制新的主张。就在福岛出现重大核事故后,核总公司立即召集院士、专家、学者,召开内部会议,要求大家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口径,决不能因福岛事故的出现,妨碍他们制定的既定规划的实现!我在科学网上放置的《我国必须立即停止核能发展的“大跃进”》的博文,本来是在2011年8月,送贵阳召开的核科学大型研计会上宣读的论文,直到开会前一星期还迟迟不让宣读。原因是:这是核总公司“出钱”支持的大会,这一论文属于另类声音,不符合他们的口径。后经多次交涉,才勉强放在高能物理学会组织的分会上宣读。第六,现在完全是因为我们这些“核战略转移”主张者,所说的话理由十分充足,所以才出现一些年青学者,婉转地说,不能“因噎废食”。而我们更关注的是:这一不能“因噎废食”的意见,是否会影响最高决策层!)
第二,内陆地区建造核电站,还有一个特殊风险,如果一旦遭遇大旱之年,冷却水断绝,这将立即产生特大核电站事故。核电站是高耗水的行业,其耗水量是同功率火力发电站的4倍。万一出现极度干旱,水源枯竭,这将产生“特大”核安全事故!(何注:再补充一句。有朋友问我,如果发生“极度干旱,水源枯竭”,只要停止发电就是了!不然,核电的最大特点,一旦启动后,就再也不能停止水源的供应。原因是核电内部将产生大量会发巨热的放射性物质。停止发电,甚而完全关闭电站,也不能停止供水。一旦断水,会立即发生类似福岛出现的重大核事故。有些放在内陆地区的国家,如法国,到了夏天,或因天气极度炎热,或因水量供应不够充分,或因核电放出的废热太多,造成热污染,鱼死亡,往往采用定期停止发电的措施,减少冷却水的供应。但却绝对不能停水!当然,也因此减少了核电发电的总时间,缩减到只能年发电4000~4500小时。如放置在海边,就不会有水量供应不足的风险!美国也在内陆放置了若干核电站,但不能说因此美国就没有发生核事故。相反,著名的三厘岛事故就发生在美国!至于法国,所面临的风险,很可能是恐怖分子的袭击!)当前在某些内陆地区拟建的,甚而已得到环保部门通过的核电站,其建造规模甚而达到800万千瓦之多。而所在地区,例如江西省的彭泽地区恰好在去年遭遇大旱,人畜吃水都发生严重困难,怎么可能在这种地区建造核电站?(何注:当前最有争议的重大问题,是应否在彭泽地区建立电功率达800万千瓦的超大型核电站?或者说,这一核电站的建造,是否又在重复福岛事故“选址不当”的错误?!实际上,这一争议其实是很容易回答的。那就是绝不能在这一内陆地区、邻近长江的彭泽县建核电站!第一,即使按已过时的陈旧的环评标准来对照,已是明显地不合格;第二,江西省负责推进核电建设的决策人,明显地背离施政道德。彭泽县地处安徽省的南面,彭泽县的东、北、西三面,均隶属安徽省辖区,仅南面直通江西省。一旦发生重大核事故,所诱发事故的损失,3/4要由安徽省承担,但建核电站的收益,却全由江西省独吞。第三,未获总理批准,已违规私自上马,已做了许多所谓“前期”工作,强迫中央承认,据说已先期投入达几十亿元之多。第四,非常奇怪的是:一个按既定环评标准,明显不够格的大型核电项目,竟然在2009年4月,轻易就得到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关于江西彭泽核电厂一期工程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批复》。所谓一期工程,是要在江西省彭泽县建造2台“尚在争议中,未经过科学安全论证”的第三代AP1000机组,其第一台将于2015年8月建成投产,第二台将于2016年6月投入商业运行。我们诚不知国家环保部对国家和人民的委托,放在什么地位?第五,尤其奇怪的是,去年四月,鉴于福岛事故的出现,温总理曾布置核安全大检查,历经5个月工作之后,国家环保部和中核总公司向国务院报告说未发现重大核安全隐患!非常令我们惊异的是:这一彭泽核电站环评弄虚作假的重大安全事故,竟然没有检查出来!其实,望江县几位退休老同志,早在去年6月就已呈上揭发彭泽核电站环评弄虚作假的《……陈情书》了。第六,所以我们高度质疑这一核安全大检查,是否一走过场,敷衍了事?不排除其中还有某些见不得人的内情。我们呼吁:为整顿政风不正,为保证核电事业的稳妥安全的发展,首先必须停建江西省彭泽县未获总理批准实已上马的项目!)
第三,一切风险决策都要计及两个因素,也就是“风险概率×风险后果”。如果风险后果十分严重,其风险概率虽然甚小,保险公司仍然会索取高额度的保险金。自400多座核电站运行以来,世界先后共发生过3次重大核安全事故,概率约为1%。现在的问题是,一旦在内陆地区出现重大核事故,必定是在几千年、上万年都难以补救的事故,而现在的核电站设计者又无法保证其“不安全系数”接近于零。(何注:其唯一的可行办法,就是停止在内陆地区建设核电站,让出现事故的概率是零。)我在过去虽然也谈到核安全问题,但并未鲜明指出,风险决策必须考虑两个相乘的因素:“风险概率×风险后果”。本来我以为这是风险决策的常识,现在看来,这一“常识”还没有成为社会公众的常识。(何注:很可能,这一“常识”尚未成为决策层的常识。)所以这里又做一点补充。
因此,我们坚决反对在一切内陆地区建设这种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祸及子孙万代的核电站。▲(作者是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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