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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中国内陆地区不能搁置核电站
——评张国宝、王炳华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的答记者问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 何祚庥
这几天在媒体上看到前能源局张国宝局长,在全国政协会议答记者问会上的发言,主张“中国核能仍要大干快上”;又看到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党组书记兼董事长王炳华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答记者问会议上,回答何祚庥所提出的《中国核能绝不能搞‘大跃进’》,《坚决反对在中国内陆地区发展核电站》的两篇文章。
遗憾的是,这两位先生的回答,都不是针对论据做出回答,只是说,政府决策“决不会错”,中国核电界“决不会错”。
王炳华委员在回答“中国不会搞大跃进”时说:
“中国发展核电过程当中,无论是按照规划,还是按照技术路线的选择、按照产业政策的约束,中国发展核电绝不会搞‘大跃进’,而且目前我们也没有搞‘大跃进’,所有准备在建的项目,完全是在政府的规划范围内,完全在政府的产业指导政策内,完全符合国际和国内核安全相应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其实,我们所质疑的“大跃进”,正是说规划、技术路线、产业政策所预定的规模、选型、能源结构是否正确?中国核电发展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点?我们的技术以及人才的准备是不是太不充足?理由是:
“全世界正在运行的核电站约400多座,总功率是4亿千瓦。而我国期望到2050年达到4亿千瓦或5亿千瓦,比现有全世界核电总数还要多出几千万千瓦!我国正在运行的核电反应堆有11座,电功率为1121万千瓦;国内正在建造的约有26座核电反应堆,总功率约2993万千瓦。据《中国证卷报》报导,最新完成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调整规划》到“2020年全国核电装机目标已定为8000万千瓦”。
现在是2012年3月,到2020年,还约有8年零9个月。我国正在运行的核电站装机为1121万千瓦,而按照国家发改委已认同的“调整规划”,到了2020年,要上升到8000万千瓦。也就是8年多一点时间,“跃进”7.14倍。按“8.75次开方”,平均每年上升25%。而我国今年制定的GDP上升速度才7.5%,25%÷7.5%=3.36倍。请王炳华委员具体回答,你们有什么理由,说中国核电上升速度应是GDP上升速度的3.36倍?为什么这一飞速上升的速度不是“大跃进”?
对于中国内陆地区尤其是华中地区建核电站问题,王炳华委员说:“因为中国内陆尤其是华中地区,也就是湖北、湖南、江西地区,一次能源匮乏,市场需求旺盛,能源结构不合理,迫切需要发展核电,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至于内陆核电站的设计标准和“核安全问题”,“会有更加严格的约束和要求”。“而且我们核电界在技术层面没有问题,准备充分,完全可以满足国家出台的相应标准的要求。”
其实,不仅华中地区,全国各地(西北地区除外)都缺乏能源,华中地区还略好一些。华中地区之所以缺能,首先是调度不合理。明明长江三峡就在华中地区,装机2200万千瓦,但一半送到上海,一半送到广州,仅运距离输电线损失,至少是8%。(何注: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三峡工程建成后,想把电卖给湖北、湖南。然而这两个省说,我们不要!)
华中地区是否“一次能源匮乏”?仅以我国水能资源来说,据中国工程院撰写的《……中长期规划,可再生能源卷》,“我国100KW以上技术可开发水电站装机为6.0亿千瓦”,其中“地处西部的金沙江中下游干流总装机规模近6000万千瓦,长江上游干流超过3000万千瓦。”在可开发的6.0亿千瓦中,其中“100KW至5万千瓦小水电技术可开发量为1.28亿千瓦”,“居世界第一位”。而“江西、湖北、湖南省三个地区的小水电,可开发装机达1780.4万千瓦”,“占全国可开发小水电总量的14%”。(参看该书273~275页),为什么王炳华委员竟对这一地区蕴藏量如此之大的水能,“视而不见”!说“一次能源匮乏”?
有可能,王炳华委员缺乏有关水能资源的知识,也不了解华中地区风能以及太阳能资源究竟多少。对于王委员在“核安全”问题上一番“放言”,“我们核电界在技术层面没有问题,准备充分,完全可以满足国家出台的相应标准的要求”,我们就难以放心了!
自福岛出现重大核事故以来,全世界的核电界都在深入反思。为什么“一贯重视核安全的日本核电站,竟然在福岛出现7级大事故”!究竟其失误何在?原因何在?当然,我们更关心中国核电界,或者说王炳华委员所代表的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从福岛事故教训里,反思些什么,学习些什么?我国将采取何种措施,确保已建、在建、待建中的核电站的“极端”安全,尤其是内陆地区如何保证拟建中的核电站,“绝对”安全。
我已多年不再参与核电工作。但福岛事故给人们的教训太深刻了!所以仍力图“与时俱进”地,向国际核能界学习,试图在我的文章《何祚庥:必须立即停止在内陆建核电站!——首先是停建江西省彭泽县未经总理批准,实际上已上马的核电站》中,尝试做一些反思。
“我所见到的重大反思之一,福岛核电站出现事故的重大原因,是‘选址不当’。未能利用自然条件,适当避开或缓解可能连续多次出现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袭击。”
“重大反思之二,是‘设计不当’。例如,所设计的安全壳仍不够安全。完全可能在一次不测事故中遭到毁灭性打击,因而不能再应对可能出现的第二、第三次等‘连续多次’的打击。”
“由于安全壳是最重要的安全保证,所以应将安全壳的绝对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壳应像高压锅一样,应设计成为有‘压力阀门’的安全壳。当压力超过一定数值,会自动打开,放出高压气体,将带有放射性的高压气体,排送到另一安全地点。这样做,当然可能产生小量的放射性泄漏,换来的是可连续抗御多次袭击的效益。”
而且,“我敢说,现在国内大肆争吵中的所谓改进型的第二代,大同小异的第三代,没有任何一位设计者,决策者,已注意到这些新出现的新的设计思想,设计标准。他们所设计的安全壳,仍是那种在高压下会爆裂的全封闭的‘安全’壳。”
本来,我是很期望张国宝局长,王炳华委员,对我所学习到的来自国际上的反思,或给予“呼应”,或给予“回答”的。很遗憾,你们只是说“规划”不会错,“路线”、“政策”不会错。
最近我又看到“中国新闻网”报导。又说,《美国专家认为日本福岛核电站存在设计缺陷》。其中说,“据日本共同社报道,美国原子能学会8日‘汇总报告’称,为防止超出预想的大型自然灾害引发核电站事故,将损失降到最低,核电‘主管’部门应‘修改’相关规定及核电站设计标准等。”原子能学会还指出,福岛第一核电站“其抗海啸设计没有达到所需标准”。
报告强调,“为了应对超出预想的自然灾害,有必要采取新的做法,对灾害发生概率和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平衡,综合制定相关规定。”
虽然福岛核事故出现的概率为千年一遇。报告认为,“如果日本采用了对“灾害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进行平衡”做法,就不会忽视这一风险。”
美国原子能学会“汇总报告”里所提这几条反思,其实也是国内许多有识之士所做的反思。反思之一,必须把“千年一遇”不测风险也列入核电站设计标准。(何注:在《立即停止“大跃进”》一文中提出,要把“千年一遇”的灾害也列入核安全标准!)那么,拟建中的内陆地区的核电站,是否已将这一新增加的安全标准列入设计规范?例如,中国内陆地区出现“三年大旱”的概率是“千年一遇”、“百年一遇”,还是“几十年一遇”?现在我国内陆地区“拟建”中的核电站,有几座满足新的标准?反思之二,“为了应对超出预想的自然灾害,有必要采取新的做法,对灾害发生概率和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平衡,综合制定相关规定”。(何注:我在《坚决反对在内陆地区建造核电站》的文章中说,一切风险决策必须同时考虑两个因素的乘积,“风险概率×风险损失”,而内陆,其“风险损失”无疑要比海边大很多,甚而是国家完全不能承担的损失!所以其相应的风险概率,必须取为零!)那么,你们是否认真考虑过内陆核电站的建设,怎样“进行平衡”。显然,只有对这些重大问题,深入分析,提出对策以后,才能令人相信“我们核电界在技术层面没有问题”。很遗憾,我们没有见到应有的回答!
中国核电界,一贯追踪美国核电界。为什么中国人要在内陆地区大建核电站,理由是美国人已在内陆已有100座核电站(何注:参见张国宝局长说。)为什么中国在内陆地区拟建的核电站,大多是AP1000,AP1400,……等型号?理由是:这是美国人新推出的“被”认为是新一代最安全的型号,我国核安全就应该跟上美国人所倡导的世界新潮流。
而我们的质疑是:美国人的确发明了第三代核电站,有AP1000,AP1400……等不同型号。据美国人说,“可能”更为安全。但是,这类核电站连美国人都还没有大量使用,也就是还没有经过实践的考验,确保其安全,而你们却要在内陆地区大建特建!
最近,美国核电界为了显示其“第三代”核电站的安全性能,通过奥巴马“批准”,拟在乔治亚洲新建两座“第三代”核电站。(何注:在美国并不是奥巴马说话就算数,仍在争议中)于是,王炳华委员等人就说,既然美国已将第三代核电站放在“内陆”,所以中国“内陆”也可大建第三代核电站。
但如果略为仔细地考察一下,奥巴马拟建的两座核电站是放在乔治亚州。乔治亚州的地理位置,相当于中国的福建省,并不是美国的经济中心。拟建的两座核电站地处亚特兰大城东180英里,有一条可通大海的小河。从地图一“估计”,这一拟建的两座核电站仅距大海100余公里,和中国建在沿海地区的几座核电站,距大海距离相差无几。
而现在我国将在长江流域,沿长江干线放置的约22座大型核电站,却全在中国的核心地区,而且是水旱多发地区。仅江西省彭泽县的6座核电站,距大海约为500公里,在湖南、湖北的多座核电站,距大海更远达800公里,1000公里。美国人的技术,你们是学到了;但美国人在国内推广其技术的“慎重决策”,你们学到了没有?
再说一次,我并不是什么“反核”人士,更不是什么“绿党”。我仅主张不能放在内陆。其实,放在沿海也很危险。只不过风险后果可能较小。在短期内全部停止,当然有很大困难。其实,中国已在沿海地区在建和已建了40座核电站!比现有日本、德国已有核电站还多好几个。对中国的核能,完全需要有20~30年时间冷静地观察一下,新改进的核电技术,是否已为“足够”安全的技术,然后才能真正做出应如何“科学发展”核电的决策。
我其实更主张应将核动力技术转移到海洋船舶。更说得直白一些,这不仅仅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国防需要,现代军事发展战略的需要。前几天,人们开始注意到美国军事技术,已出现了“将改变现代战争格局”的新突破。这就是电磁炮技术已取得重大成就!但如果冷静地想一想,如果在舰艇配置这种电磁炮,其“最佳”的电磁发射体系,必须配备有核动力。然而这需要大量用到天然铀,而我国是天然铀资源甚不丰富的国家!
我国核电界是否还应多学习一点现代国防理念,多学习一些现代国家安全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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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8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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