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玉、木石新说
受权发布于鹏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8年3月7日发布
(按:本文原载顾斌、宋庆中主编《红楼梦研究》(壹)2017年11月,四川师范大学电子出版社,第101-116页。感谢国家图书馆于鹏先生惠寄。)
*******************************
内容提要:《红楼梦》中金玉、木石的矛盾冲突集中于前半部黛玉爱情试探阶段,并非影响全书的重要线索,后半部主流是钗黛合一。金玉、木石的冲突限于小儿女之间,以黛玉为核心,随着黛玉对宝玉的放心和与宝钗的和好而不复存在。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家长从未参与金玉、木石之争。原著中的“金玉良姻”系自愿结合,并非包办。金玉的毁灭与木石有关,但并非因为婚姻不自主,而是源于不同人生理念的碰撞。
一
金玉、木石冲突长期以来被视为影响《红楼梦》全书的重要线索,这从探佚研究者对八七电视剧的批评中可见一斑。
电视剧播出之后,后六集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学者丁维中认为:“红”剧全然改变甚至抽掉了以“理”为基础的金玉良缘和以“情”为基础的木石前盟的对立冲突;这条重线索处理的失当,是导致全剧性失败的关键之一。“红”剧的全部,看不出黛玉哭哭啼啼,吵吵闹闹的深刻原因;中部,宝黛爱情的情节断了线;直到最后,宝钗还在争取“备选”入宫,而贾母竟对木石前盟原想“恩准”,打算选择咯血不止、病入膏肓的黛玉为“宝二奶奶”,如此等等,不仅缺乏逻辑根据,而且根本上改变了宝黛爱情悲剧的性质。[1]
果真如此吗?笔者的看法不太相同。
金玉之论始于第八回宝钗看通灵,莺儿提及上面的字与宝钗的金锁一对。第八回之后,作者的笔墨便转而以宝玉、秦氏姐弟及王熙凤为主,钗、黛少有提及。再次涉及金玉,已是“意绵绵静日玉生香”的第十九回了。从第十九回到第三十六回作者集中写金玉与木石的冲突,可谓浓墨重彩,几乎所有人们耳熟能详的有关故事都发生于此。然而,第三十七回开始直到第八十回,书中便再无金玉之事——一个字也没有了。八十回大书,只有前半部分提到金玉、木石冲突,且异常集中于第十九到三十六回,金玉、木石冲突作为影响全书的重要线索显然是不合格的。
金玉、木石冲突虽涉及宝、黛、钗三人,却是以黛玉为核心的。黛玉担心宝玉“见了姐姐忘了妹妹”,于是对宝玉时时以金玉之论试探,对宝钗则充满敌意。与之相比,宝玉对此事被动的,他能做的就是赌咒发誓心中只有林妹妹,砸那个与金锁一对的通灵玉。宝钗呢?也是被动的:
(宝钗)往潇湘馆来。忽见宝玉进去了,宝钗便站住,低头想了一想:“宝玉和黛玉是从小一处长大,他二人间多有不避嫌疑之处,嘲笑喜怒无常;况且黛玉素习猜忌,好弄小性儿。此刻自己也进去,一则宝玉不便,二则黛玉嫌疑。倒是回来的妙。”(第二十七回)
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昨日见了元春所赐的东西,独他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幸亏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只记挂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第二十八回)
然而,无论如何回避,黛玉敌意不减。宝玉拿宝钗比杨妃:
林黛玉听见宝玉奚落宝钗,心中着实得意,才要搭言,也趁势取个笑,不想靓儿[2]因找扇子,宝钗又发了两句话,他便改口笑道:“宝姐姐,你听两出什么戏?”宝钗因见林黛玉面上有得意之态,一定是听了宝玉方才奚落之言,遂了他的心愿……(第三十回)
这便是“宝钗借扇机带双敲”。宝钗的反击让宝玉、黛玉“把脸羞红”,“越发不好过”,根源在于“宝玉、黛玉二人心里有病”,反过来,也可说明宝钗没有这种心病。
事情的转折在“诉肺腑”一回:
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账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林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所惊者,他在人前一片私心称扬于我,其亲热厚密竟不避嫌疑。所叹者,你既为我之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之知己矣。(第三十二回)
宝玉因“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话”而视之为知己,此事终为黛玉得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随着黛玉的惊、喜、悲、叹,爱情试探阶段宣告结束,黛玉对宝玉彻底放心——彻底放了心,便再无需向宝玉提及金玉,由此,之前两人的种种误会、争吵便再没有了,金玉、木石冲突也走向转折。如欧丽娟女士所言:
“金玉良姻”的现实意义,主要是在黛玉心理、二玉的情感试炼上,并且于三十六回以后便不再出现这个神论,因此,就情节发展而言,并不具备制约、影响的动力。[3]
黛玉对宝玉放了心,对宝钗的敌意却依然存在。薛蟠的金玉之言让宝钗哭了一夜,黛玉见了,便刻薄宝钗“哭出两缸泪来也医不好棒疮”,宝钗之后也曾以“愁多焉得玉无痕”暗讽二玉。只是,这种暗战在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后随着钗、黛的和好也不复存在了。
第四十二回脂批: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书至三分之一有余,便让宝钗、黛玉二人“合而为一”,可见作者根本无意继续两人的对立,虽然我们无缘得见原稿“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但从批语的语气可以得知,直到黛玉死,其与宝钗之间也再无和好之前的冷战。这与书中相关的描写是相符的。且看黛玉对宝钗的金兰语:
黛玉叹道: “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从前日你说看杂书不好,又劝我那些好话,竟大感激你。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怨不得云丫头说你好。我往日见他赞你,我还不受用;昨儿我亲自经过,才知道了。比如若是你说了那个,我再不轻放过你的;你竟不介意,反劝我那些话,可知我竟自误了。”(第四十五回)
相关脂批:
宝钗此一戏,直抵过通部黛玉之戏宝钗矣!又恳切,又真情,又平和,又雅致,又不穿凿,又不强牵,黛玉因识得宝钗后方吐真情,宝钗亦识得黛玉后方肯戏也。此是大关节,大章法。非细心看不出。(第四十五回)
再看黛玉对宝玉的解释:
黛玉笑道:“谁知他竟真是个好人,我素日只当他藏奸。”因把说错了酒令起,连燕窝、病中所谈之事,细细告诉了宝玉。(第四十九回)
有洁癖的黛玉甚至连喝宝钗喝过的茶也不以为意,反而心生感激:
宝钗笑道:“我却不渴,只要一口漱一漱就够了。”说着,先拿起来喝了一口,剩了半杯,递在黛玉手内。袭人笑说:“我再倒去。”黛玉笑道:“你知道我这病,大夫不许多吃茶,这半钟尽够了。难为你想的到。”说毕,饮干,将杯放下。(第六十二回)
总之,小说第四十二回“兰言解疑癖”之后的钗、黛关系主流是“合二为一”、“金兰契”,直到第八十回也只见二人亲密无间而再无敌意。受续书和越剧、影视剧影响,读者中一些宝钗、黛玉各自的“粉丝”互相敌视对方,这与原著的实际描写、与曹雪芹的“大关节、大章法”是背道而驰的。
丁维忠先生批评电视剧“中部,宝黛爱情的情节断了线”。其实现存原著后半部二玉爱情尚有紫鹃“试忙玉”等情节,真正不再的是丁先生所谓“以‘理’为基础的金玉良缘和以‘情’为基础的木石前盟的对立冲突”,那种对立冲突在第四十二回之后彻底消失,可谓完全“断了线”。就是黛玉本人,“哭哭啼啼”还有,“吵吵闹闹”也彻底没有了。原著如此,如何怪得老老实实改编的电视剧?程高本后四十回续书倒是重拾早为曹雪芹抛弃的金玉、木石对立冲突,说黛玉以宝钗之金玉为心病,让黛玉再度对宝玉不放心、试探,但那些已与原作者无关了。
二
《红楼梦》的时代,当事人的婚姻自己是做不得主的,决定权在于父母之命。那么家长对于金玉与木石是什么态度呢?在后四十回续书流行甚至在读者中普遍被视为原著的时代,主流看法是金玉被家长一致支持,木石孤立无援。后来,随着后四十回非原作观念的深入人心以及探佚文章、著作的涌现,特别是八七电视剧、百家讲坛等电视媒体的宣传,另一种看法有后来居上之势:这种看法认为贾府中存在贾母为首的木石派和王夫人为首的金玉派,贾母是木石的守护神,王夫人是金玉的支持者,在前八十回中,两派已明争暗斗交手了多个回合。目前为止出版的各种承接前八十回的当代续书中,将黛玉死因归之于贾母早逝、王夫人选择金玉的占了大多数。
让我们先把这些他人的解读放下,从原著入手,看看家长的真实表现。
首先是贾母。前八十回,贾母对宝玉的婚事表过两次态。
一次是在张道士说亲时:
贾母道:“上回有个和尚说了,这孩子命里不该早娶,等再大一大儿再定罢。你可如今打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的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是模样儿、性格儿难得好的。”(第二十九回)
另一次是见了宝琴之后:
贾母因又说及宝琴雪下折梅比画儿上还好,又细问他的年庚八字并家内景况。薛姨妈度其意思,大约是要与宝玉求配。(第五十回)
此事后来薛姨妈再次对黛玉提及:
“前儿老太太因要把你妹妹说给宝玉,偏生又有了人家。不然倒是一门好亲。前儿我说定了邢女儿,老太太还取笑说,‘我原要说他的人,谁知他的人没到手,倒被他说了我们的一个去了。’”(第五十七回)
一次是不特定人选,哪怕家里穷也无妨,另一次相中宝琴,贾母两次直接表态宝玉婚姻,都与宝钗、黛玉无关。
另有一处间接信息,来自兴儿的话:
兴儿笑道:“若论模样儿、行事、为人,倒是一对好的。只是他(按:宝玉)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第六十六回)
此话若是代作者言,则可认定宝琴不行之后,贾母把目光转向黛玉。不过史太君即使开言也是要再过三二年的,是八十回后的事了,此前老太太是从未张口的。
翻遍八十回,贾母与宝玉婚事有点关系的直接信息也仅止于此,其余的都要辅以推断想象了。
有人说,第二十九回,贾母说二玉“不是冤家不聚头”,是其支持木石的明证。况且还有脂批:
二玉心事,此回大书,是难了割,却用太君一言已定,是道悉通部书之大旨。
其实,贾母的原话是“我这老冤家是那世里的孽障,偏生遇见了这么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说的是自己(老冤家)和二玉(两个小冤家)“不是冤家不聚头”。因二玉从未听说此话,才如“参禅一般”想到自己他二人“不是冤家不聚头”。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脂批亦是此意。贾母当时“自己抱怨着也哭了”,若那时还有意用此话支持二玉,也太会表演了。贾府说一不二的最高权威,完全没那个必要。贾母真要那么早支持二玉,后来也不会想把宝琴说给宝玉。
又有人说,紫鹃曾对黛玉说“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了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可见贾母守护木石,紫鹃不幸言中,贾母死后,黛玉便凭人去欺负。其实,紫鹃的话引全一些是这样的:
“趁早儿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定了大事要紧。俗语说,‘老健春寒秋后热’,倘或老太太一时有个好歹,那时虽也完事,只怕耽误了时光,还不得称心如意呢。公子王孙虽多,那一个不是三房五妾,今儿朝东,明儿朝西。娶一个天仙来,也不过三夜五夕,也丢在脖子后头了,甚至于为妾、为丫头反目成仇的。若娘家有人有势的,还好些;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了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所以说拿主意要紧。”(第五十七回)
紫鹃所言是以黛玉未嫁宝玉,嫁给了其他不了解的公子王孙为前提的。紫鹃说的是:那些公子王孙娶个天仙也会喜新厌旧,果真如此,“若娘家有人有势的,还好些;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了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出嫁以后,才有娘家、婆家,才有娘家有老太太就不会被人欺负的事。“守护神”论的理解,是把紫鹃这话的前提去掉,把“出嫁后有老太太在婆家不敢太欺负人”有意无意改成“老太太不在了,其他人(多理解成王夫人)在婚事问题上欺负黛玉”,这是断章取义的误读。紫鹃试玉时还对宝玉说听说要定琴姑娘,而看好琴姑娘的正是贾母,她又如何能肯定贾母支持黛玉与宝玉。
总之,依据文本我们得出的结论最多也只能是:到第五十回遇到宝琴为止,贾母尚未真正虑及宝玉妻子人选,其为宝玉考虑的第一个人选是宝琴,得知宝琴已有婆家,心中有可能转向黛玉,但要开口则是八十回以后的事了。这与续书的贾母弃黛取钗及部分探佚者的木石守护神论都相去甚远。
再看薛姨妈。薛姨妈之于金玉,小说中提及的有两次。
第一次是二十八回:
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
第二次是三十四回薛蟠所言:
从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
全部相关言论也仅限于此。两次明显都是传神仙和尚的话,系作者借薛姨妈之后宣扬神意,为后来金玉聚散伏线,书中的薛姨妈自己当时并未真正上心。宝钗来贾府是为“备选择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小说明文交代,只是一些读者不信。
有人怀疑金玉配并非和尚言论,而是薛姨妈伪造。这种想法不仅毫无依据,也不合逻辑。我们读者读过红楼梦第一回,知道癞头和尚是神仙,薛家哪里知晓。林黛玉曾把要化她出家的和尚当笑话讲给贾府中人,斥为“疯疯癫癫”,疯和尚的话对贾府中人无参考价值。当然,第二十五回和尚、道士治好了宝玉、凤姐,那时或许真有人信了和尚,但和尚的金锁及上面的字早在第八回就有了。薛姨妈和王夫人是无话不谈的亲姐妹,真有意儿女亲事,薛姨妈和姐姐直说就是,哪里用得着拿和尚言论相欺。这类不入流的手段赵姨娘、夏金桂或许能做,岂是薛家这样的大家作为。
说薛姨妈前八十回并未对二宝的金玉上心,明证在第五十回。薛姨妈见贾母问宝琴八字,为宝玉求配,“心中固也遂意,只是已许过梅家了”。“固也遂意”,从中可见薛姨妈对此事的态度。若如一些人的想象,薛姨妈处心积虑要把女儿嫁给宝玉,听到贾母居然问宝琴,又岂能如此淡定还遂意——宝琴虽亦属薛家,毕竟和亲女儿不能等同。
之后,薛姨妈对黛玉重提此事:
前儿老太太因要把你妹妹说给宝玉,偏生又有了人家。不然倒是一门好亲。前儿我说定了邢女儿,老太太还取笑说,‘我原要说他的人,谁知他的人没到手,倒被他说了我们的一个去了。’虽是顽话,细想来倒也有些意思。我想宝琴虽有了人家,我虽没人可给,难道一句话也不说?我想着你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他又生的那样,若要外头说去,老太太断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岂不四角俱全?(第五十七回)
从中可见,薛姨妈确实以宝玉配宝琴为好亲,对黛玉的言辞与此前的心理活动完全一致。宝琴有人家之后,薛姨妈以为宝玉的佳偶是黛玉。贾府老辈家长中谁最先公开提及宝玉与黛玉的结合?不是他人,恰恰是薛姨妈。对此,蔡义江先生评论道:
但有人以为这是写薛姨妈的虚伪、阴险,即使在回目中已明标了“慈”、“爱”,他们也认为这是虚的,大概如果实写,应作《奸姨妈假语诳痴颦》了。这真是用有色眼镜在看问题了!薛姨妈如果真的存着要将宝钗嫁给宝玉之心(其实,薛氏母女寄住贾府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送宝钗上京来“待选”后宫“才人赞善之职”的,所以没有要为宝钗说亲的问题。当然,后来四大家一衰俱衰,这个目的达不到了),那么,她理应在黛玉面前千方百计回避谈这一类问题才是,究竟有什么必要非要主动将问题挑明不可呢?[4]
确如所论,有人以紫鹃催促薛姨妈说亲,薛姨妈不回应反开紫鹃玩笑来证其并非真心。其实,紫鹃之后,婆子们也有话,薛姨妈作了积极回应:
婆子们因也笑道:“姨太太虽是顽话,却倒也不差呢。到闲了时,和老太太一商议,姨太太竟做媒保成这门亲事,是千妥万妥的。”薛姨妈道:“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
“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还有比这更明确的承诺吗?兴儿口中的老太太,也是要再过三二年才开言的。或许与续书情节不符吧,这一段在程高本中被删掉,如此确实给人以薛姨妈搪塞的印象,只是那并非曹雪芹原文。
小说回目明言“慈姨妈爱语慰痴颦”,却被一些读者、研究者看作“奸姨妈假语诳痴颦”(丁维忠先生真就表示,“这一回目的书旨,全在滑姨妈谎语骗痴颦”[5]),为何会如此就值得深思了。反正黛玉本人对薛姨妈是真心亲近的。
贾母又千叮咛万嘱咐,托他照管林黛玉,薛姨妈素习也最怜爱他的,今既巧遇这事,便挪至潇湘馆来和黛玉同房,一应药饵、饮食,十分经心。黛玉感戴不尽,以后便亦如宝钗之呼,连宝钗前亦直以姐姐呼之,宝琴前直以妹妹呼之,俨似同胞共出,较诸人更似亲切。(第五十八回)
有些读者、研究者不信小说原文,真情视为假意,连“心较比干多一窍”的黛玉的识人能力也一起给拉低了。
薛姨妈道: “也怨不得他伤心,可怜没父母,到底没个亲人。”又摩娑黛玉笑道:“好孩子,别哭。你见我疼你姐姐,你伤心了。你不知我心里更疼你呢。你姐姐虽没了父亲,到底有我,有亲哥哥,这就比你强了。我每每和你姐姐说,心里很疼你,只是外头不好带出来的。你这里人多口杂,说好话的人少,说歹话的人多。不说你无依无靠,为人作人可配人疼;只说我们看老太太疼你了,我们也洑上水去了。”(第五十七回)
真情爱语从中可见。薛姨妈能想到的“歹话”也不过“只说我们看老太太疼你了,我们也洑上水去了”。有些读者、研究者认识中的薛姨妈,别说“慈”是假的,就是比这“歹话”所言也坏上十倍。
最后我们再看看王夫人。前述贾母、薛姨妈,无论如何,在小说中对宝玉婚事言谈话语之间还有所涉及。王夫人呢,她对金玉、木石有何反应?说来有些让人震惊。找遍八十回,王夫人对宝玉的婚事,无论金玉、木石还是其他,竟都没有任何言语、行动!
然而,这位对金玉、木石未发一言也没有任何行动的王夫人,却众口一词地被认为是金玉的坚决拥护者,是破坏木石的罪魁祸首。丁维忠先生写了一本书,叫《谁扼杀了宝黛爱情》,谁扼杀的呢?他的答案:“操纵者”王夫人。[6]梁归智先生也说:
王夫人……在八十回以后违背了贾母的意愿,破坏了宝黛的姻缘,致林黛玉于死地的罪魁祸首却不是别人,就是这个王夫人。[7]
类似主张数不胜数,从最早的当代续书《红楼梦新补》到八七电视剧,无不把支持金玉、破坏木石的罪名加在王夫人头上。这些主张,笔者在此不打算一一辩驳(需要的话要专门写成一篇长文了),先从第二十五回的一条脂批说起吧,这是相关探佚者最爱引用的的一条批语:
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
引者多谓这是贾母支持二玉的证据(其实批语说的是“贾府上下诸人”,单只贾母支持,可谓守护神,上下诸人皆然,又何需守护神)。曾问及如此主张而引用此批的一些朋友,这“贾府上下诸人”中包不包括王夫人?相关答复却是:“当然不包括”。笔者不禁要问:决定二玉能否成为一对夫妻最重要的人难道不是身为亲妈的王夫人吗?如果这个最重要的人都不包括,“贾府上下诸人皆”又从何谈起?这条批语是批凤姐开二玉玩笑的正文的。有人说,凤姐的话代表贾母支持二玉的主张,但如果王夫人坚决反对二玉为夫妻,凤姐还会这么干吗?果真如此,精明的凤姐回避还来不及(参见其在贾赦、邢夫人讨鸳鸯当小老婆一事凤姐的态度),哪能主动站队得罪王夫人!
其实,依原著来看,王夫人对黛玉甚好。这里仅以黛玉自己的看法为例:
虽说是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样,到底是客边。如今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现在他家依栖。(第二十六回)
——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样。
“熬什么燕窝粥,老太太、太太、凤姐姐这三个人便没话说,那些底下的婆子、丫头们未免不嫌我太多事了。”(第四十五回)
——三个没话说的人之一
我乃江南之人。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只身一人,可怜寄居外祖母家中,而且又多疾病。除外祖母以及舅母、姐妹看问外,那里还有一个姓林的亲人来看望看望。(第六十七回)
——看问探望胜似姓林的亲人。
这就牵扯一个问题:对人物的认识应当听其言观其行。而整整八十回未对金玉、木石有任何言行(也无任何脂批对此提示)的王夫人,为何会被大家言之凿凿地被认为支持金玉,反对木石,甚至将来直接害死黛玉?这与为何对薛姨妈以慈为奸,为何贾母明明首先考虑的是宝琴,却以之为木石的守护神等问题一样值得深思。
笔者以为,如此现象首先是由于后四十回续书的原因。续书把原著在第四十二回就抛弃了的钗、黛对立重新拾了起来,把家长弃黛取钗、金玉破坏木石的观念的种子深深播入了读者心中。这种观念时时影响着读者,即使一些否定续书的探佚研究者也未能摆脱。然而,如前所述,原著中钗、黛刚过全书三分之一就和好亲如一家了,家长也从未介入争婚行动,相关直接证据几乎没有,脂批也绝无这方面的提示,一些读者希望找到的金玉、木石之争在原著中并不存在,这就造成了他们时时以异样目光审视前八十回中的贾母、薛姨妈、王夫人,对她们在前八十回的一言一行都用显微镜放大,夸一句、赞一句、说一句、评一句都能联系到背后事关金玉、木石争斗的背后深意。把贾母当木石守护神,把书中明言的慈的薛姨妈当成奸,特别是把对金玉、木石一句话也没有的王夫人看成支持金玉、反对木石的头号人物,根本原因都在于此。一些想法(如贾母掰谎是暗讽黛玉或宝钗,贾母提宝琴是拒绝宝钗或黛玉,宝钗落选,薛姨妈伪造金锁,王夫人背后指使元春送宝玉、宝钗一样的礼物,赶晴雯就是赶黛玉,甚至还有说王夫人与黛玉母亲贾敏就不睦等等),已经不是探八十回后之佚而是探前八十回之佚了。八十回之后原稿佚失,探佚是无奈之举。前八十回原稿尚在,如何需要这般想象?有了这种观念,即使否定了续书中的具体情节,如贾母、凤姐安排调包计,大方向依然还是续书留下的,只不过支持金玉、破坏木石的家长人选由贾母、凤姐换成了王夫人、薛姨妈或者元春、袭人而已。八七电视剧首播时黛玉之死本与金玉联姻无关,再次播出时便改成了王夫人让元妃传旨金玉联姻,因此送了黛玉性命。从中也可见金玉破坏木石这种续书播下的观念强大到何种程度。一些人总是说,续书使作品完整流传有功,后边的续作部分你可看可不看,并无妨碍。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经过二百年的传播,续书的一些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并影响了读者对前八十回的解读。无论续作者有意无意,这客观上都是对曹雪芹原著深层次的伤害。
以原著论,只要依据文本而不是探前八十回之佚,是没有哪个家长介入过小儿女之间曾经有过的金玉、木石之争的。
第五十七回紫鹃试玉,宝玉、黛玉两个闹得尽人皆知,作者却写:
幸喜众人都知宝玉原有些呆气,自幼是他二人亲密,如今紫鹃之戏语亦是常情,宝玉之病亦非罕事,因不疑到别事去。
闹成那样,众人依然不疑到别事去,可见,贾府众人(当然包括贾母、王夫人、薛姨妈这些家长)对二玉爱情始终一无所知(那是“下流痴病”,不能为他人所知。身边人紫鹃、袭人知道,谈不到疑,但两人绝不会对外人说明)。这在今天或许不可理解,在当时的环境下却非常自然——公子和丫头玩玩不为越理,大家公子、小姐如何能不经父母便真的钟情于对方?这是一般人绝对想不到的。这种情况下,就算家长真对宝玉婚姻有些想法,也类似贾母、薛姨妈以宝玉、宝琴为好亲,谈不到支持什么、破坏什么,婚姻本就是家长定的。贾府上下诸人视二玉为好夫妻也好,兴儿所说林姑娘定宝玉也罢,都是众人看二玉合适,并非大家察觉了二玉之情。凤姐以为二玉没什么,才会当着众人开黛玉吃茶做媳妇的玩笑,若凤姐见了袭人所见,玩笑是开不出的。
三
欧丽娟女士曾经发表过一篇论文《红楼梦中的金玉良姻重探》,文章在大陆网站转载时被题作《红楼梦中的金玉良缘重探》。题目变了,正文中却依然是“金玉良姻”。笔者询问之下才得知,题目是网站小编自作主张改的。事实上,欧丽娟原题无误,红楼梦早期抄本几乎一律作金玉良“姻”[8],金玉良“缘”始自甲辰本,为程高本所继承,又经越剧、电视剧等媒体宣传得几成典故,曹雪芹原文的金玉良“姻”反倒少人注意了。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第五回)
细读《终身误》,我们会发现“良姻”用词是准确的。曲子是以婚后宝玉的口吻写成的,当时宝玉、宝钗已经“齐眉举案”,众人赞美的是婚姻,故曰“良姻”。如此,我们常听到的诸如“某某宣扬、赞同金玉良缘”或者“金玉良缘代表封建世俗、家长包办婚姻”等等说法,就很成问题了。“良”是二宝婚后众人赞美二人齐眉举案的用词,和事前宣扬、包办何干呢?金玉结合固然可能有家长的支持,但首先是和尚说的,代表天意,其次宝玉自己也并不反对。
有人说,怎么能不反对呢?谁不记得,第三十六回,宝玉梦中喊叫:
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没错,有木石姻缘,有林黛玉在,宝玉决然会否定金玉姻缘。但木石事实上并非“姻缘”而是还泪一生的“前盟”,当绛珠泪尽而逝之后[9]呢?有人说,宝玉也说了:“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确实,宝玉是这么表示过,但且看黛玉如何反应:
林黛玉一闻此言,登时将脸放下来,问道:想是你要死了,胡说的是什么!你家倒有几个亲姐姐、亲妹妹呢,明儿都死了,你几个身子去作和尚?明儿我倒
把这话告诉人去评评。(第三十回)
后来袭人说要死,宝玉亦表示要做和尚:
林黛玉将两个指头一伸,抿嘴笑道:“作了两个和尚了。我从今以后,都记着你作和尚的遭数儿。”宝玉听了,知道是他点前日的话,自己一笑也就罢了。(第三十一回)
先后两次让黛玉反驳,最后让宝玉“一笑罢了”,正是暗示这话不太准。真要黛玉死了就做和尚,哪里有金玉之配,就算有外力强迫,宝玉要出家有哪个真能拦得住。可见,黛玉死后宝玉并未立即做和尚,而是选择了和宝钗的婚姻。其实,这一选择早有伏笔:
“……菂官一死,他(按:藕官)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他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他得新弃旧的。他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但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说可是又疯又呆?说来可是好笑?”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第五十八回)
宝玉后来也是依此而行的。黛玉去世,宝玉“对竟(?)悼颦儿”,视同丧妻,但亦不“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使“死者反不安”。他会“续弦”迎娶宝钗,只是不把死者丢过不提,“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正是为此,作者才说藕官的话“合了宝玉的呆性”。
“金玉良姻”是新婚之时众人对二宝婚姻的赞美,为神意、家长、宝玉、宝钗的共识,与所谓宣扬、包办的“金玉良缘”无关。婚后宝玉、宝钗曾颇为和谐,有第二十回的脂批可以为证:
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泄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
当然,最终的结局并不美妙,宝玉最后还是抛下宝钗去当了和尚:
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第二十一回脂批)
“不离不弃”成了反义谶语,“金簪雪里埋”。何以落得如此地步?
从“薛宝钗借词含讽谏”(脂批八十回后佚稿回目)来看,后文宝钗再次对宝玉进行了苦谏,寄望宝玉走读书做官之路。之前宝钗早就劝过,被宝玉顶回。八十回后,情况生变,金玉结合,但贾府败落,“运败金无彩”、“时乖玉不光”,有“停机德”的宝钗以妻子的身份重提旧话,规劝宝玉不为自身,亦当为家族、祖宗、父母、妻儿着想发奋读书上进。宝玉、宝钗夫妇沦落到为琪官、袭人夫妇供奉的局面之时,宝钗或又有男儿当自立自强之言。
如何看待薛宝钗的理念?长时间以来,功名利禄、封建卫道士等等指责不绝于耳。其实宝钗的行为只是当时社会环境之下贤妻的正常作为,即便当今,妻子希望丈夫自强、上进也依然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衣食都堪忧、“展眼乞丐人皆谤”,要别人接济之时。读书做官不等于不明理,宝钗说过:
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这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蹧蹋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第四十二回)
有人以薛宝钗会改嫁 “读了书倒更坏了”的贾雨村,真正荼毒了宝钗。
然而,宝玉的认识与宝钗是不同的。宝玉天生对功名利禄、读书做官极为反感。以前宝钗之劝,被宝玉不留情面地拒绝,斥之为“混帐话”、“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再劝的效果也好不到哪去,甚至适得其反。与续书中的“妻妾谏痴人”宝玉听劝中举不同,“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脂批点佚稿情节),有“世人莫忍为之毒”(脂批)的宝玉依旧不与功名利禄妥协,宝钗的谏言反使其想起因“从不说这样混帐话”、“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话”因而引为知己的死去的黛玉(“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到底意难平”当有这方面的因素),从而最终夫妻感情破裂成为陌路。再经人接引(或僧、道,或甄宝玉送玉),贾宝玉便如甄士隐一般“悬崖撒手”,抛下宝钗出家了。宝钗“青春已大守空闺”、“悔教夫婿觅封侯”(宝玉“女儿”酒令,暗示妻子命运),金玉以悲剧收场。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不在意功名利禄的知己为基础的木石前盟是金玉良姻毁灭重要原因。作者开始让黛玉怀疑金玉影响木石,继而写钗、黛合一,最终却是木石毁灭了金玉,构思是巧妙的。回过头来再看宝玉的梦中之言:
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这话一方面预示了造化弄人,木石只是还泪,金玉才是联姻,宝玉反抗命运失败的悲剧;另一方面也预示了因木石的影响,金玉归于毁灭,宝玉反而跟着和尚、道士走了。话是被宝钗听见的,梦兆的重点在于后者,梦兆时手绣鸳鸯,结局却终不成双。只是这种悲剧不是什么续书以及部分探佚研究者心中父母包办强迫婚姻造成,而是源自不同观念的碰撞。
书中的宝玉并非以曹雪芹为原型,但笔者相信,宝玉那种对读书中举天生的厌恶是存在于曹雪芹身上的。然而,曹雪芹是大文豪,不会搞简单的非此即彼。一方面,宝玉、黛玉是作者理想人格的化身,另一方面,曹公也完全理解宝钗、湘云、曾经的贾政以及托付警幻仙姑的荣、宁二公魂魄,对他们报以深深的同情——不读书求官的宝玉、黛玉有前世仙籍,更多的普通人只能如宝钗、湘云或宁、荣二公魂魄一般想法。作者让未提仙籍的俗世中人宝钗与世外仙姝黛玉并列金陵十二钗正册第一,又列宝钗为群芳之冠,对人间宝钗的钟爱、同情不言而喻。黛玉仙逝,《红楼梦》并未终结,宝玉离开宝钗出家,《红楼梦》便走向末回“警幻情榜”了,宝钗是被作者当成红楼梦中另一位女主人公来写的。脂批对宝钗尊称“宝卿”,从无微词,对宝钗的负面评价起于程高百二十回本流行之后。金玉、木石争斗,家长弃黛取钗的观念使宝钗等(包括薛姨妈、王夫人、袭人)在相当一些读者、研究者心目中成了佳人才子之书中“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的人物,“怀金悼玉”变成了“坏金悼玉”,这对宝钗等来说,或许是比书中结局更大的悲剧。
1 石岩,87版《红楼梦》的流言:“出了事我担着”,南方周末,2010年9月1日。
[2] “靓儿”,从列藏本、杨藏本、舒序本、甲辰本;庚辰本、蒙府本、戚序本作“靛儿”。
[3] 欧丽娟,红楼梦中的“金玉良姻”重探,师大学报·语言与文学类,2016年。
[4] 蔡义江,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蔡义江论《红楼梦》,宁波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页33。
[5] 丁维忠,谁扼杀了宝黛爱情,中国画报出版社2010年11月版第1版,页111。
[6] 同上。
[7] 梁归智,石头记探佚,山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10月第2版,页146。
[8] 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戚序本(上图本、南图本、有正本)、蒙府本、舒序本、卞藏本、杨藏本皆然,现存列藏本、郑藏本缺第五回。
[9] 曹雪芹原稿中黛玉之死与金玉良姻无关,详见蔡义江《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本文不赘述。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0 03:3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