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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不是道德问题,是经济问题
佛山2岁女童小悦悦被车碾压,18人路过,无人施救;各地多位老人在路上摔倒,无人敢扶。这些让人伤心难过又气愤的事件屡屡发生,众国人纷纷谴责,见死不救,道德滑坡。于是有人说“中国人到了最缺德的时候”。
我对此种论调不敢苟同。我认为,“见死不救”、“扶不起的老人”是个经济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导致人们不敢救。如果你救了人,很有可能被诬陷为肇事者,而且被要求赔偿;先不说去赔偿,你至少需要先付出时间和精力去打官司。这些案件一再告诫国人,人救不得,救了人你就会受到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损失。在当今社会,在人民的生活水平都不宽裕,社会保障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在教育、医疗等各方面的时候,人民怕去惹火烧身,不愿去管这“闲事”。出现了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境况,是制度和法律没有保证见义勇为者的利益,是制度没有领风气之先。我们不能去谴责那些不施救者,我们要问,你遇见了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因为没有救小悦悦的18个人也是我们中的一员,也是社会环境的成员,我们不能对这些个体的表现嗤之以鼻,我们要反思发生这种问题的根源。当今信息的传播十分迅速,几个典型的案例导致人民惧怕“扶摔倒的老人”是社会之悲哀,因为这不是个例,而是成为了一种社会病。
2008年8月21日,郑州大学生李凯强扶起被撞伤的老太太。法院判李赔偿老太太7.9万元,并因不能判定双方责任各负担一半。李凯强表示再遇到类似事情会走开不再理睬(2010年1月9日《华西都市报》)。就是说,我赔不起那个钱,我的道德没问题,我想救,也愿意救,但就是拿不出那么多钱,承受不了被误解的压力。
再看中国的传统文化,“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这都是中国人的道德观,是存在于每一个炎黄子孙心坎里的道德观,是中国人应有之属性,中国人从来不缺德,现代中国缺的只是钱,以应付高额的教育、医疗和住房费用,以及有可能因见义勇为而不应该付出的的赔偿金。
当今中国,“见死不救”不是道德问题,是经济问题。解决此问题的根本是必须保证法律的公正和见义勇为者的利益机制得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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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6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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