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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到法国电力公司副总裁马识路先生在北京的家中做客,谈到日本的核电事故,我意外地听到了他的看法:日本核电的问题,不是因为他们的核电处于私立公司的管理下,就私人公司管理来说,美国的核电都是从属于私人公司的,至今运行良好(在三里岛事故之后);也不是因为福岛电站超期服役,在法国,有不少电站已经过了设计预定的设计年限,但是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他说,尽管日本的一些公司很优秀,但是,日本的核电知识技术水平却很低,他们的核电站全是交钥匙工程,技术掌握在美国建设公司手里,日本的管理公司只是接手运行,一旦运行中发生问题,就要求助于原来的美国建设公司,自己并不掌握核电技术知识,更不可能随着技术的发展添加各种安全设施,譬如,他们根本没有堆内氢气的回收和处理系统,也没有堆芯辅助给水系统,一旦出现事故就不知所措。当然,这里不排除日本的天灾和举国救灾的迟缓(这也与日本对核电知识的缺乏有关)。他的谈话给了我相当的启发:任何一个国家对引进的技术,更不要说核电,必须将核心技术真正掌握到手里,成为自主的知识,在运行电站的背后要有坚实的技术支持。关于这一点,我想到我在法国为大亚湾核电站工作时了解到的,法国电力公司将他们的工程设计公司分别分配了对建成核电站的运行后援支持的任务,一个工程公司支持几个电站;其次,所有新参加工作的工程设计人员都至少要在某个运行核电站中实习半年;再有,法电在完成原型电站建设并已有相当成熟的运行电站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编制该类电站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等的统一标准,以防止新参加工作的人员的误设计。法国对核电的安全的重视,是因为他们坚持走70年代后期,在当时能源危机后制定的发展核电的方针,至今,法国的核电已经占全国发电近80%,并在当今的一片对核电的质疑声中,他们还将开发核电第四代技术。当他的邻居,德国逐渐关闭核电的情况下,不得不向法国买电。
从这些情况出发,我想对我国的核电建设提一些想法:
1. 在我们国家经济继续大步向富强发展的情况下,核电绝不必要因为日本的问题而因噎废食,在目前,技术可靠、发电能量大、不排除二氧化碳的核电站还是能源建设的重要选择,应该坚持;
2. 不管从哪里引进的技术,我们的技术人员必须将所有的技术要点真正地转换为自己的知识,并且再通过自主建设新的电站,真正转化为自主的知识,如同广东从大亚湾到岭澳1到2 ,然后再到阳江、辽宁红沿河等。在自主建设的过程中培养和考验我国自己的技术力量。千万不可短视地只追求效益而是抄袭旧图、或在对原技术尚为深刻理解的情况下盲目修改,以追求“自主”的称号。
3. 对所有的参与电站设计的工艺和仪控电气人员应该具备现场建设和在电站运行的实习经历。每个运行电站都应该有自己的运行后援支持单位。如果是从国外引进的,在与外方签订运行后援合同的同时,应该有国内相应技术人员的配合,以便再配合的同时学到技术,并转而最终由国人作为运行电站的后援。
4. 对于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必须加强质保工作。建设工程的数量必须兼顾我们现在国内合格质量管理人员的数量、合格的设备制造力量和合格的建设单位力量,决不可只从地方强烈的要求和核电公司追求效益的愿望出发而不实事求是地确定同时建设数量。
5. 最后,考虑到我国大江近年来旱涝的急速转化的不确定性,建议暂时仍以海边电站为主,通过电网支援内地。
这些建议供建设者参考。
201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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