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上篇博文“屠呦呦的获奖是钱学森之问的一种解答”发出来以后,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不过一些话题也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比如周维善是否存在“争功”的问题。
我想指出的是我的博文中除了屠呦呦以外,其他的说法并无特别所指某位人士。不过就事论事而已。我想可能引起误解的是我这两段话:
正文中所称:“当她发现了青蒿素以后,其后续工作,诸如测定其分子结构等,她是无缘的了”。另外我在一篇评论的回复中称:“专家鉴定宝石有功,可以颁发一个技术奖。”
这可能让人误以为我是指周维善的工作应该让屠呦呦去做,以及周维善所做的工作纯粹是“技术员”的工作。这里要澄清一下,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本意是应该给机会让屠呦呦做更多的工作。而技术性的工作也很重要。
不过我也觉得,正是因为大家总是绕不开周维善这个人,正好说明他的工作确实很重要。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当年测定分子结构的不是周维善,而是一个美国人或欧洲人。在当年中国那么封闭的情况下,我想诺贝尔奖可能早就发给他/她了。
当然由于分属不同的领域,我不懂周院士所研究的东西,也就只说得出这一点想法,算是对可能引起的误解的一种解释吧。
屠呦呦获拉斯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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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在学术上要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