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年代,将经济学与道德学分开进行分析已是常见之事。
首先声明,我个人是赞成“一稿一投”的。此处纯从现实的、客观的角度进行一些分析。它不反映我个人的观点,试图对公平、公正、效率进行一些客观的判断。
学术出版机构的经济学理性可以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然而,学术成果的资助人、生产者的经济学理性如何体现呢?在这一点上,光有科研理性是不够的。
在期刊主办方的单方面霸王条款面前,一稿多投似乎是不道德的。然而,在人类社会道德层面,这是不太公平的。期刊出版机构垄断了作品的所有权。试想作者生了孩子,立马变成了媒婆的所有物,作者反而失去了掌控它的权利。
我认为,现在的一稿一投是严重的垄断行为,在市场经济之下,尽管发挥了一些优势,但它对知识传播的阻碍作用也已显现。举例来说,用国家自然基金等国有资金资助、可称来自于中国人民的财富,它的成果与产品却与识中国字的中国人渐行渐远,这是荒谬的。
美国用纳税人资金资助的研究必须向美国人民交待,广而告之;中国用老百姓的贡献资助的研究成果的中文版却日见式微。我不反对将优秀成果发表在外文杂志上,体育还有奥林匹克呢!
就学术出版而论,我个人判断,现今的期刊出版体制是可能是不可持续的。杂志性引入良性竞争机制是社会之福。
国外的情形暂且不论。我想重点从中国国内期刊的层面谈此见解。中国期刊基本上都是国字号或集体所有,完全可以引入竞争机制,让杂志社真正进入竞争的环境。
借用李银河女士的风格对此进行表达,我的观察结论就是:“‘一稿多投’是作者的权利,但作者可以选择专一。”
正如“一表多投”一样,一稿多投在目前情况下似乎并不具备可操作性,它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进行保障。
再次说明:我并不是“一稿多投”的支持者,我个人并不提倡与鼓励一稿多投。本文并不代表本人的主观态度,而是本人从社会现实层面、长远层面所作的一项观察与预测。
注:撰写此文的动机,一是有感于国际学术界对于一些学术期刊出版机构垄断、贪婪的抵制;二是有感于美国高中毕业生受到法律保护、对于高校的“一表多投”(我希望国内的学子能够早日享受“一表多投”之福。这也是家长之福、社会之福);三有感于本人长期的价格监督工作经历:没有竞争则容易导致贪欲增强、效率低下(一稿多投可能更能淘汰低水平期刊、形成良性循环?);四是有感于国内高校的行政处罚屡屡被法院宣告撤销。由此可知,良性的社会里对学生的处理不是学校说了算。推而论之,对文章的处理也不见得杂志社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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