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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协调”一词可定义为“正确处理组织内外各种关系,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要求管理者在日常工作中妥善处理好上级、同级、下级等各种关系,使其减少摩擦,能够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的能力。
看似简简单单两个字,但是实施起来却多有不易,对管理者的沟通及抗压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并非任何人都能担任此类职责。但除此之外,光是沟通能力强,就一定能起到较好的协调效果吗?
非也,在实际协调工作中往往不难发现,你个人协调能力强不强是一回事,你协调了人家听不听你的是另外一回事。协调工作必须起到一定的效果,往往协调人员的职级或话语权比协调人员自身的协调能力更为重要。因此协调工作对于处于职级底端的基层人员而言,尤为困难,如要实现“跨部门协调”等“战略指标”,更是难上加难。因而通常为达到一定的目的,往往需上升至领导层面,由领导出面进行沟通协调。
同时反言之,如果仅仅因为基层人员的协调工作并未起到和领导一样出色的效果,即为其扣上个“协调能力差”的大帽子,也是武断、粗暴且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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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8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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