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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洁流清,本固枝荣。’杨卫表示,放眼未来,基金委将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推进中国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中国科学报》2013年8月9日的头版报道中如是说。
报道的题目是:
向科研不端行为说“不”
报道的导语如下:
8月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近三年来在科研经费申请、执行和评审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的典型案例,试图通过媒体曝光的形式,给不规矩的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照照镜子”。
经费申请中的科研不端行为具体有哪些类型?基金委通过怎样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未来应对科研不端行为,基金委还有那些“杀手锏”?近日,《中国科学报》记者对此了深入采访。
报道有四个小标题:
五花八门的“不端”;
项目相似度检查的威力;
不端行为日趋隐蔽;
科研诚信须完善顶层设计。
笔者为这篇报道叫好!理由是:
——采访对象选得好。接受采访者主要有三位:上任不久的基金委主任杨卫;刚卸任的基金委主任、新任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越。他们的陈述和观点有很大的权威性。
——报道内容翔实。全文列举了七个典型案例,并进行了细致解剖,具体入微地回答了导语中提出的三个问题;所引述的基金委领导的话言之有物,针对性强。读后,对于我国在科研经费申请中的不端行为和治理方略可有概览性的了解。
——未来图景描绘得到位。对于人们关心的今后学术诚信建设问题给出了务实的解答和描写。
考虑到不少朋友手头没有这份报纸(当然各位可进入报纸的网站查阅),这里扼要复述报道的内容,随后提出若干建议,与博友们进行讨论。
概括地说,报道告诉我们:
项目申请中的不端行为五花八门、触目惊心。据杨卫主任介绍,就基金而言,科研不端行为主要发生在申请阶段,其占比高达八成。“科研不端行为大致可分为信息弄虚作假、重复发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违反评审规定等几种情况。”典型案例有:
郝汉舟案。此君为科研不端“集大成者”,兼有“虚构简历、篡改论文署名、伪造论文”等恶行,实在胆大妄为!
刘志华(男)案。居然冒同单位同名女性之名招摇撞骗!
高鹏-姚素英案。一稿多投,瞒天过海。
万昌秀案。抄袭他人的基金申请书。
彭国星(湘)-余文琼(闽)案。同时从网上购得同一种虚假的基金申请书,依样画瓢,以致申请书整体相似度达97.1%。
任升峰案。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的申请书。
汤靓案。与任升峰案相似。
项目申请中的不端行为日趋隐蔽。据介绍,容易露馅的造假(如假冒博士之类)日渐减少,不易查实的隐蔽造假逐步增多,最常见的是论文数据造假,如虚构论文、冒名顶替等等。
管理措施逐步到位。三年前,基金委开发了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在打击隐蔽造假时发挥了威力。上述最后三案就是这样曝光的。
害群之马毕竟是少数。别看造假者相当猖狂,毕竟只是“一小撮”,报道罗列了详细的数据,例如,从2010年到2013年,受投诉举报件数占申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09%,0.12%,0.07%,0.033%。数据维持在千分之一的水平,既未继续恶化,也未销声匿迹。而且,“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危害性严重。
打击不端行为仍然任重而道远。陈宜瑜表示:“随着基金资助力度的增加,由科研不端行为引发的道德风险压力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一方面,对查获案件做了毫不容情的处置,在此期间,共有105个当事人受到通报批评,43个已立项的项目遭撤销,违规严重者受到“禁赛”处理;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力度,打击各种不端行为,力争出现“源洁流清,本固枝荣”的理想局面。
为科研诚信建设完善顶层设计。杨卫认为,科研诚信建设是一项关系到科技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共享和部门分工协作。而基金委将采取如下六个方面的措施:大力营造创新环境,不断完善制度平台,且是推行依法管理,以技术支撑强化教育防范作用,持续保持对科研不端行为的严厉整治态势,加强科研伦理研究。引人注意的是,在技术支撑方面将继续加强,例如,进一步完善文本相似度检查系统,加快建立申请者、评审者及依托单位的信誉档案。可以预见,今后造假越来越难,造假付出的代价会越来越大,应了那句老话:“别伸手,伸手必被抓!”
以上是笔者对这篇报道的解读,不尽正确,敬请各位细读报道原文。在基金委的门户网站中应有相应的内容。
从这篇报道中,我们从一个侧面了解到我国科研不端行为的态势,也了解到基金委对打击、清除不端行为的行动和策略,以及在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坚定决心。这一切,给了我们正能量。
作为科研领域的一介布衣,常听到基层的科研工作者的一些愿望和呼声。在此,对于基金委科研诚信建设提出一些建议:
1. 加大科研诚信建设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基层科研人员了解相关的政策、制度、规定,了解对违规者的处理,让大家进一步明辨是非,自觉投入科研诚信建设;
2. 进一步广开言路,倾听下层意见。目前,对于严重违规者,举报渠道较为畅通;而对轻微违规者,有时投诉无门;对于科研经费分配不公方面的微词较多,最好在基金委设立qq群之类的讨论园地,使更多的人有各抒己见的机会;
3. 希望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一些广泛的公开讨论,例如,申请复审制度、投诉范围等等;
4. 希望借鉴境外基金申请书编制的成功经验,努力使现有申请书的格式简约化、合理化,并加大造假难度(如提供重要已有成果的首页或证明)。
以上是笔者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供博友们讨论。
写于2013年8月17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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