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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部委员、教授分级等科技改革建议
学部委员, 教授分级, 改革开放, 科技改革, 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学部委员、教授分级
我国在经济领域的改革开放成就是世人有目共睹。现在急需使我国进一步转变成为一个创新型的国家。当务之急就是以人为本,选用高级科技人才,提高科技人员的工资待遇。从引进国外回归人员的政策来看,也可以看到国内外科技人才的待遇差距。
一. 恢复学部委员建制。由于各种原因,标志着我国科学水平的高等院校,曾经是过去受到“文化大革命”冲击的最严重的部门,更急需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过去的学部委员建制转型为科学院院士建制以来,实际上院士成员主要分布在科学院各研究所。这一情况和高级人才的实际分布不符,必须加以改变。因此建议如今恢复后的学部委员建制隶属于国务院而归口于教育部系统领导管理。学部委员分部建制,组织方法和方案等可以参见现行的科学院院士建制。学部委员会、科学院院士委员会和工程院院士委员会一起成为国家的高级人才库和最高学术顾问机构。
二. 如何建立一级教授的评审制度。作为第一步,把恢复学部委员建制和一级教授的评审合二为一。即新任的学部委员就是一级教授,一级教授的评审也由学部委员会来承担。到一定时候(例如3次学部委员增补以后)可以再作分离。具体步骤和规定都由学部委员会按实际情况确定,目标是一级教授归一级教授,而学部委员、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都真正转化为荣誉称号。
三. 恢复或改革教师分级体制,大幅度提高科技人员待遇。早在1956年国家号召“向科学进军”的年代,就已经实行教师分级制度。根据我的记忆,1956年时一共是12级(1级教授月工资约为¥360元,12级¥65.5元,当时的社会生活保障约¥10元),1957年毕业留校的助教又降了一级(¥60元/月)。教授是1、2、3级;副教授是4、5、6级;讲师和助教是7级以下。可能第4级是教授和副教授交叉的级别。由于各种原因,在 “文化大革命”以前,就是10年升到了讲师但是工资也只升1级(约11级助教级¥72元),或者有的人根本没有升过级。“文化大革命”后,这一制度早已不再实行。目前也有分级,其等级标准完全不能适合当前形势的需要,必须加以改革,大幅提高科技人员待遇。
四. 对新的教师分级工资待遇标准由国家统一重新制定。对各国立高等学校有效,保证大幅度提高教师待遇,并且可以对各个学校实行一定的分级配额制度。
五. 引入公开透明的合理学术人才市场机制选拔人才。对一级教授以下各级教师不需要全国的评审机构,可以在各个高校中组织学术委员会来研究处理。对国内外人员一视同仁。
六. 科技改革第一步,成倍的提高科技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国外相比,我国科技人员的经济地位明显偏低。即使和国内相比,部属大学的待遇可能普遍低于省市属大学,科技人员可能还比不上行政人员的地位。不解决这一基础性问题,比如说:提高第一线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基本工资一倍,否则其他问题很难解决。据说在部队系统已经实行过工资翻倍的措施。当然这仅仅是第一步,下一步可以引入公开透明的合理学术人才市场机制选拔人才,再依据考评来提升等。
七. 立即撤销专利法和公司法中明显不合理的规定。 撤销专利法中侵权罚金的上限为100万人民币的规定(发达国家往往对我们索赔上亿美元或更多);撤销公司法中无形资产(主要是技术资产)以33%为上限的规定(发达国家技术研发企业中的技术资产超过95%)。
八. 开放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医学领域的ISBN书号。彻底消除出版系统中对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医学类的“ISBN书号垄断”现象:诸如向科技学者收取“出版费”(国外Elsevier,Wiley等国外出版社是没有的)、“买卖书号”或“变相买卖书号”等直接限制了我国学者在科技著作方面的建树和发展,并在国际上的丧失竞争力(在国际上ISBN书号敞开的)。
九. 切实保证自然科学面上基金评审机制的不断扩大。基础研究层面973、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的单位资助收效普遍远低于自然科学面上基金,个别中层基金领导公开承认:资助额大小与研究成果无关,因为30万的资助和300万的资助在研究成果上没有区别(其实,这个结论不正确,原因在于面上项目比需要答辩的大项目的评审机制好,人际关系因素少)。迫切需要保证这样的面上评审机制平台切实不断扩大(不要局限于自然科学基金和自然科学面上基金)。这对我国科技发展至关重要。
十. 尊重科技人员脑力劳动的特点。放宽或取消退休年龄、基金申请、项目申请、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的“一刀切”年龄限制。
总之,衷心希望加快科技领域的改革开放步伐,特别是早日实现高等教育领域的跨越式发展,为我国培养出大量国家急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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