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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育人,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什么质疑的。在研究生教育中,导师在培养学生学术能力的同时,兼顾担负起“育人”的角色应该是没错的。很多研究生导师、包括我以前的硕士导师,都十分强调研究生需要“做事先做人”,很注重德育。但是一直以来,对于研究生教育该不该强化、强调“育人”这一问题仍然有疑惑。培养研究生肯定是广义的育人,但这里要讨论的“育人”是指狭义的育人,意指导师是否需要对研究生在学术之外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等担负教育的责任,说得更直白点,是否需要负责研究生怎么“做人”这档子事儿。
(一)教育与Education的内涵差别
教育与Education虽然是一对中英文对译词汇,但二者的深层内涵是不同的。“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二者组合起来形成的“教育”一词最早出自孟子的《尽心篇》,意为教诲、教导甚至教训。从词的起源来看,中国文化背景下的“教育”非常注重道德训诫,有着非常强的目的性,使人为善是目的,其中“孝道”是教育最重要目的之一,因而也就有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之说。
Education来自拉丁文educare,词根的本意是启发、发掘和引领。杜威、苏格拉底等许多世界著名学者均持类似的观点,即认为Education是对人的“引导”,作用是发展个性、激发潜能、实现自我,不应预设目的,过程就是教育的目的。
从教育与Education的起源来看,西方的Education与中国的教育在内涵上是有很大差别的。
(二)“育人”内涵的几个误区
之所以中国教育强调“育人”,除了传统文化熏陶的惯性思维和管理需求外,还有几个认识误区:1)预设道德制高点,将社会地位、年龄与道德水平等同起来,社会地位高的、年龄长的,被想当然地定位于道德制高点的位置。实际上,社会地位的高低不等于道德水平的高低,生活经验多寡也不等于道德水平的高低,社会地位低、年轻的学生道德品质并不一定就低;2)包括学术不端在内的学术规则是学术界的“法律”,不是道德。要求学生学习、了解并遵守学术界的相关规则,是从业“法律”的学习,不是德育内容,因为不管你道德水准如何,要从事学术,你都得遵守这些规则,这些规则具备某种强制性特征。极个别学者在国外很规矩,回到国内就瞎搞,这从侧面也说明学术规则与个人道德品质无关。
(三)研究生教育的“育人”功能相对有限
俗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一个人的特质在儿童期就已经初步形成,到20岁左右,基本完全定型。研究生的主体都是超过20岁的成年人,其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等都已经成熟或成型,对已经成年的研究生实施“育人”教育,功能或效果非常有限。强化研究生教育的“育人”功能,需要投入更多的教育资源,但作用并不大,实际上是对教育资源的浪费,所以研究生教育不应延续本科教育的思维模式,也不必延续中国文化中“为师即为父”的思维。据有限的信息了解,西方国家的绝大多数研究生导师只负责学术,并不强调、也不承担对研究生的“育人”责任。只有那些功成名就、且乐于社会活动的超级大牛(比如晚年沃森),才偶尔在特定的场合友情演出,以高屋建瓴的方式对研究生和青年学者说教一番。
(四)对于培养创新人才而言,应该弱化“育人”功能
杨振宁说:美国最成功的物理学家,绝大多数都不符合中国传统的君子做人的态度,他们是非常的aggressive(具攻击性)而且practice(奉行)所谓one-upsmanship(个人逢战必赢的行事作风)(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237&do=blog&id=744858)。
我在想,中国的科研为什么上不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可能就是中国教育太注重“育人”了。注重过程的西方教育是要让学生个性化,而注重目标的中国教育则是让学生同质化,要求所有人最好都变成“乖孩子”。想育人,最后反而育不出人才,所谓的“人才”都千篇一律,没有个性,虽然适合管治,但同时也没了创造性。窃以为中国文化中的“育人基因”,对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不利的。
所以,对于培养创新人才的研究生教育而言,最好还是弱化“育人”功能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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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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