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描淡写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machan

博文

其实我们一直是一个“虐童”的社会

已有 3250 次阅读 2011-10-21 16:22 |个人分类:生活|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文化, 中国

    一个小生命走了,希望天堂的所有美好等着孩子。
    
     中国,其实自古就是一个“虐童”的社会。 比如, 古代女孩子裹脚从很小,有的从小悦悦这个年龄就开始了;比如,太监都是从儿童中挑选……
 
     那是古代中国,不提。

     看看现在的中国:
     最勤奋的、早上起的最早的人群是谁? 是小学生、中学生。
     压力最大,要面对各种考试、竞赛……是谁? 是小学生、中学生。
     需要天天戴红领巾的是谁? 是小学生。 大人为什么不天天戴个红领巾啥的?
     ……
     我学的教科书上说: 资本主义国家,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孩子18岁后,父母就不管孩子了。
 
     但是:
      通过电影《刮痧》,我知道,在资本主义国家,如果父母涉嫌虐待孩子,或者不能尽监护责任,父母的监护权是可以被剥夺的。
      我知道, 国外户外免费的公共设施,都是为孩子玩的秋千、 滑梯等等。 而我们国家,有户外健身设施的话,都是为老人的。
      我知道,国外孩子乘车,如果是做私家车,必须有孩子的儿童座椅,无论是婴儿还是儿童; 如果坐公交车,儿童和婴儿,必须坐到固定的、有安全带的儿童车。国外还有免费、十分安全的校车。

……
    

链接: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nianyanvtong/content-2/detail_2011_10/21/10037376_0.shtml

给出了更加详细的资料:


   “ 不少人会想起以美国为代表的不近人情的法律与判例。美国法律规定,不得让不满12岁的儿童脱离监护独处,否则“后果很严重”。这些天我在瑞典考察儿童福利与少年司法制度,瑞典同行讲了这样一个案例:一对瑞典夫妇带着孩子去美国旅行,可能觉得咖啡馆里的空气不好,于是将婴儿车留在橱窗外,结果被逮捕并面临剥夺监护权诉讼,还闹出外交风波来。其实瑞典法律已够严格,一个意大利父亲在瑞典当街将孩子按倒在地上,结果被判监禁六个月。美国更有很多动不动就要把孩子从 亲生父母身边带走的案例,让移民美国的中国人胆战心惊、不敢懈怠。


     发达国家这些严苛的儿童法,贯彻的是所谓“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并以“国家亲权”理论为基础。“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不简单,它是世界上签字国最多的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要求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都以儿童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而“国家亲权”理论的基本主张是,国家才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如果父母不能监护好孩子,国家有责任也有权力接管父母的监护权。


    中国也是《儿童权利公约》的签字国,有些法律看上去也很美。比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好像比美国12岁的标准还高。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剥夺父母监护权的规定。但这些法律从来就没动过真格的,仔细琢磨这类条文还会发现,它们基本没法用。比如,究竟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启动剥夺监护权程序,谁来启动,如何举证,法律没说明白,司法实践更搞不清楚。更要命的是,由于缺乏完善的儿童福利体系做支撑,一旦剥夺了父母监护权,往往无法保证孩子获得更好的监护条件。


   在中国,养狗须依法领证,但养孩子不需要。怎么养“自己的”孩子是家事,也基本没什么风险。父母都把小悦悦养成那个样了,法律不可能拿他们怎么样。还有更吓人的,不久前湖南有个1岁8个月大的小女孩(又是女孩)被人发现时,已伴随去世的奶奶尸体7天,身上爬满蛆虫。同样,她的父母除了收获世人同情,没见法律能把他们怎么样。”

 
    一个自称,儿童是祖国花朵的国家, 你能反思一下,你对你的花朵做过什么吗?


补充:看看中外校车的对比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f=w&ctid=51938&boardid=1&id=7918277&page=1&1=1#7918277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92356-499480.html

上一篇:中国有没有可能直面曾经的文革?
下一篇:跪着有可能吃到的更多更好,为什么站起来呢?
收藏 IP: 112.224.2.*| 热度|

4 王涛 张玉秀 李永丹 彭思龙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2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6-30 03:4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