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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建议

已有 1683 次阅读 2018-10-16 10:43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夏河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建议

大夏河林区是甘肃省十大林区之一。夏河县的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草场资源丰富为涵养大夏河、洮河乃至黄河水源和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增加碳汇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生态作用。夏河县又是黄河一级支流大夏河的发源地,也是大夏河和洮河的主要水源补给区,对黄河中下游的生态安全也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夏河县是高原生态屏障的第一道防线,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国家把夏河县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家林业监测重点县。

如果上游的生态环境建设搞不好、水源得不到涵养、水土得不到保持、碳汇得不到保护,不但威胁本地的生态安全,同样会威胁下游的生态安全!只有上游搞好生态建设,才能维护全流域的生态安全、实现流域的生态文明,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长期以来,由于重采轻育,重取轻予,加上乱砍滥伐森林、超载过牧草地,夏河县的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草场资源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这一地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江河的发源地及水源涵养区,是我国重要的高原生态屏障,生态地位及其重要。要加强草原、林地、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切实保护和建设好高原生态环境;要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今年元月中央又召开了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把推进重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提高生态环境和自然灾害监测能力作为四省藏区构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

鉴于夏河县重要的生态地位,应立足本县丰富的湿地、森林和草地等生态资源,深刻理解党和国家对林业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建设、西部大开发和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历史定位,努力搞好生态工程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森林和草地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碳库保护、蓄洪减灾等方面的生态功能,全力维护本地区和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为了进一步搞好夏河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以下政策建议,请各级政府参考。

1、将县属两国有林场由现在的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转变为全额事业单位。夏河县的两个国有林场都是生态公益型林场,长期以来,国有林场被定为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国家事业单位,这种企业不是企业、事业不是事业的定位,严重影响林业的发展和林场的建设与管理。应根据国有林场任务和职能,其性质应当调整为国家生态公益型事业单位。要求参照完成改制的新疆、青海两省区和正在改制的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的经验,将两个国有林场由现在的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转变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社会福利等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待遇,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以便从根本制度和体制上解决天然林长期保护的问题,解决改革中的相关配套政策。保障林场全力投入森林资源的培育经营和保护管理。林场林业生产建设和管理所需资金,列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予以安排;林场森林的培育、经营、保护管理和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等,列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由地方政府投资。请求国家解决国有林区饮水、道路、用电、通讯、森林管护所(站)建设等问题,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森林保护能力的提高。加大公益林建设力度,调整优化林分结构,将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森林抚育纳入正常的森林经营范围,促进由保向保育并举转变。

2、大幅度提高天然林保护工程投资指标。天保实施方案是以1997年支出情况为基础进行测算的,与1997年相比,目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GDP和国家的财政收入都有了飞越的增长,而天保财政补助却多年没有变化。这种没考虑物价和工资等增长因素的实施方案,使得资源管护费标准和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等资金显得越来越低,每亩森林的年管护实际补助不足2元,林场职工的工资远低于农民工的工资,职工连基本的温饱问题都没有保障,建议天保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建议将目前天保经费提高到每亩每年20元。

3、将国家重点公益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夏河县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且生态非常脆弱,建议国家调整公益林界定标准,将尚未纳入补偿8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同时把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每年20元,使森林资源得到切实的保护。

4、尽早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的生态功能强大,但是牧民群众为了增加草场面积,采取开沟排水等方法疏干湿地,湿地面积日趋减少,湿地的生态功能下降,为了从根本上保护好有限的湿地资源,建议对湿地进行生态效益补偿,使经营湿地草场牧民增加收入。建议每亩每年补偿20元。

5、将夏河县两个国有贫困林场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居民住房市场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果,农村住房条件也随着经济发展而改善,但由于历史等多种原因,国有林场职工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林场职工不仅住房困难,而且房屋破旧、简陋,不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甚至难以保障居住安全。住在危房中的都是贫困职工,家庭经济条件差,没有能力通过市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妥善解决国有林场困难职工住房困难,既可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更有利于扶危济困,维护稳定,让广大职工群众解除后顾之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参与到国有林区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中。夏河县隆瓦林场和曲奥林场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未,进入八十年代以后进入资源危机、资金危困的“双危”境地,职工收入严重偏低,两代职工同在林场工作的现象很普遍,根本没有能力集资建房,大多住在六十年代建造的土木结构的危房中,生命安全无保障,急需国家给予扶持、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另外,由于棚户区改造补助只是房屋建设补贴,随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水、电、暖、路、亮化、绿化)投资较大,建议国家在安排棚户区改造任务时按户均1万元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由于长期以来林场职工生活困难,无法筹集国家补助以外的建房资金,建议国家单列下达棚户区改造职工贷款计划,户均2—3万元,并给予三年贴息。

6、成立大夏河自然保护区。1998年以来,国家大搞生态建设工程,甘南州和白龙江林管局在省林业厅的支持下,利用自身的生态资源优势积极申报建立自然保护区。截止目前,州内已经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6个,保护区总面积达129万公顷,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33.3%,远高于全国的11.4%和全省的23%。尽管夏河县生态区位非常重要,但全县至今还没有一块自然保护区,与毗邻的太子山保护区、洮河保护区、尕海则岔保护区形成了明显的对比,与生态区位的重要性极不相符,这些保护区所在县的保护区面积占全县总土面积都在30%以上,对自然生态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7、在重点林区实施生态移民。林区群众生产生活的森林资源消耗量大,林区群众生活困难,群众生计与保护的压力大,对森林资源保护造成很大压力,建议国家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实施生态移民。

8、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重要举措,是对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山分林到户,必将进一步有效丰富农民的生产资料,改变以生产粮食为主的单一结构,促使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向林业、林副业转变,开辟农民就业增收的新途径,从而推进农村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和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

9、碳汇交易。随着全球气候的不断变化,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发展低碳经济,森林和湿地的碳汇作用受到人们的青睐,碳交易应运而生。森林每增加1立方米的生长量,平均固定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据此推算,夏河县有林地和疏林地每年的生长量约为0.72万立方米,折合每亩0.012立方米;如以灌木林每亩每年的生长量为有林地和疏林地20%,则灌木林每年的生长量为0.0024立方米,151万亩灌木林的年生长量为3624立方米。全县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每年的生长量总合10824立方米,每年固定二氧化碳19808吨,释放氧气17535吨。湿地特别是草本泥炭地的碳汇功能更为强大。

10、搞好对口援建。江河上游的森林、湿地的水源涵养效益和生态安全的最大受益者是中下游地区,按照中央制定的四省藏区政策,确定东部地区和黄河下流地区对夏河经济社会和高原林业生态建设的对口支援,在资金、项目、人才和技术上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搞好林业生态建设。

11、完善林业基层服务体系。为了进一步搞好高原林业生态建设,需适时成立县技术服务中心、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林业调查、资源监测队及乡镇林业工作站等支撑机构。建立健全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管护网络体系,使资源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12、增加森林公安编制。县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有刑侦股、森林防火办公室、法制督察室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四个股室;派出机构有唐尕昂森林公安派出所、曲奥森林公安派出所、博拉森林公安派出所和扎油森林公安派出所。由于目前只有25个编制,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需增加公安编制15个。同时安排必要的行政经费,以便解决办公经费及干警的单警装备。

13两个国有林场在实施天保工程前拖欠职工工资192万元,实施天保工程后,相对其它事业单位林场职工累积少拿工资396万元,合计达588万元,给职工生活造成了极大困难,请求国家给予解决。

  

李俊臻于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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