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一篇博文引出一些有意义的讨论,问题的焦点实际上是科学和技术之间的划线问题。
科学是对自然现象的发现,而科学发现通常揭示自然规律,因此科学发现是不能申请专利保护的。因此科学家的发现一般都是以最快的速度公开发表,和全人类共享成果。基础的科学研究也是各国政府投入的,用的是纳税人的钱。
技术是把应用科学发现来改善人类生活的,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技术通常是由商业化公司投入资金开发,研制,推广的,用的是投资者的钱。
政府投入搞科研追求的是科学发展;公司投入搞技术追求的是利润。
搞科学需要公开和广泛合作来取得最佳效益;搞技术需要保密获得最佳商机。
可是,现在各国(各地)政府受种种压力也投入搞技术开发了,所以这个传统的界线就模糊了。
纽约大学科学家“出事”也是因为混淆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一边拿了美国政府(NIH)的钱搞科学,另一边又有中国公司的赞助搞技术,于是界线就更复杂了,甚至成了国际模糊。
注意起诉的罪名不是泄露商业机密,而是贿赂,因为谁都可以上网得到NIH项目书。科学本来就应该是透明的,只有到了技术层面才需要保密。如果我是他们的辩护律师,辩护的最好角度就是区别对待科学和技术。他拿NIH的经费是搞科学,而拿中国公司的钱是搞技术。
这起案件会引起海外华人科学家的广泛关注,因为有很多人都和国内有联系或者合作。本来认为是双赢,现在有可能坐牢,这问题就大了。
如果你回国单纯是搞科学合作,我认为没有什么好怕的。科学,尤其是纯基础科学,是没有国界的。但是如果你回国搞技术合作,有商业利益在里面,你就要小心了。要知道技术的相关知识产权是属于谁的,你是否有权支配。
混淆了科学和技术也是人才引进的许多问题所在。比如,用论文衡量人才,你找到的可能是很好的科学家,但不一定搞技术就行。用职位衡量人才,你找到的是管理型的人才,不一定搞技术就行。
混淆了科学和技术也是技术转移难的一个原因。照说,政府的钱,纳税者的钱被用来搞科研,政府已经“赚”了。那笔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如果政府的钱拨给学校,教授们在学校用这笔资金做科学研究,政府和纳税者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产生出的技术产业化,需要社会再投入,所以技术从学校里面转移出来,学校就不应该要高额的转让费。认识到这一点的地区,学校和单位(斯坦福大学,甚至我们HudsonAlpha研究院),产业化就搞得红红火火,而那些把持着教授的成果要高价的地方,产业化就很可能是空谈。
NYU中国科学家被捕事件给身在美国的华人科学家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每个人都认真检讨一下自己到底有多大的自由,我们的时间和知识到底属于谁?就像Bob Dylan 的歌里面说的“我们都在伺候主人”,没有人有绝对的自由。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知道在伺候人,知道自己是仆人,可是,那些被伺候的人是否有权知道他们是唯一的“主人”?
相关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17 07:5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