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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今天登基成为美国总统,有一半的美国人会认为另一半作出了错误的选择;一个投资人决定不投资我的公司,我们也认为对方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浪费了机会;儿女找了个对象,我们也许会认为他们做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
八年前,在奥巴马第一次当选的时候,我听一个我非常尊重的老人讲:“他不是我的选择,但是他是我的总统。” 这让我深有所思,美国人能很快放下个人“恩怨”,尊重对方的选择,把自己的“正确”判断搁置起来,给“错误”的一方一个机会。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的民主?他们为什么这么放得下?
能容忍不是我的候选人当总统,是因为大不了4年后可以再选;能不在乎投资者不投钱是因为我知道总能碰到认同我们价值的投资人;能不计较对象好坏也是因为知道选择的机会不是唯一的,大不了再找一个。
原来,准许别人“犯错”,是因为别人也同样会给我一个再次证明自己的机会。尊重别人的选择,就是在尊重自己的选择。
那么,面对他人的“错误”选择,我们到底该投入多大精力去说服对方?
这里面其实包含了三个问题:他的“错误”决定对我有多大负面影响?对他有多大负面影响?对双方有多大的负面影响?劝对方改变决定,是为了自身利益?对方利益?还是大家的共同利益?
按照人的本能,越是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我们越在乎,因此也会使出浑身的解数来试图说服对方。比如,儿女找对象的事涉及家族基因组复制的大事,当然比选总统重要。所以让父母不参与决定是很难的事情。选总统是国家大事,对我无益处的大环境,对他也好不到哪去,当大多数人觉得不满意时,大家就会再选择的。
我们在说服对方的时候,往往出发点是自身利益。如果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更多的为对方着想,说服力可能更大些。
其实,我们不用对某一个具体的选择耿耿于怀,而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选择的权益是否公平,选择的机会是否充足。只要他人的选择不会阻止我的再选择,我们就应该给对方一个机会。
一个关键因素就是选择的频率。选择是一个机遇。这个机遇多久重复一次?4年一次的总统大选是一个可以忍受的时间。如果面对一个百年不遇的选择呢?
我的原则是,努力为自己和他人创造更多的选择的机会,尤其是那些对大家都有利的选择机会;当他人的选择和我的选择有冲突的时候,衡量一下双方的利弊,不去做损人利己的事。如果机会多多,又随时都能做选择,那就没有必要对他人的“错误”选择斤斤计较。
搁置歧见,是因为真理在被时间证明以前通常是很主观的。探求真理的道路,不应该是一条追杀异己的血路。真理没有仇人,仇人有仇人。如果人的寿命无限长,总能等到客观真理的被证实,那我们还会在乎别人的“错误”决定吗?
我们都希望做出正确的选择,而现实是,我们能做到的仅仅是期待正确的被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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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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