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当然是写思考的东西,但它不仅仅是打字机的输出,也是思考的延续,因而是思考过程的一部分,不过方式不同而已。
据霍金的朋友Kip Throne回忆,老霍因为ALS(一类运动神经元疾病的总称)丧失了动手能力,逐渐练出了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以直觉的思维图像和符号取代纸上的图画和方程。有时候,他的思维图景比书面的东西更有力(当然有时候也不大得劲儿)。反过来,我们不如霍老师聪明,也没工夫去学他那套功夫,没本领让图形和公式像国庆的游行队伍那么有序而多彩地浮现在脑海里,那就只好把它们写出来,然后在纸上操练。脑子想不出的东西写出来了,写延续了思的过程,扩展了思的活动空间。大自然让我们有头脑和双手,不但要分工,更要协作,写作是最好的心手协作方式——这个本领动物不会,我们千万不要浪费。
写作从来不是“写”的动作那么单纯。近日看一本新来的不太新的书,Art Lessons: Meditations on the Creative Life(by D. J. Haynes, Westview Press, 2003),里面有一堂课讲,从Austine到Russell到Henry Miller,都说过写作塑造自我(writing helps produce the self)。Miller还说,通过写作来发现(find out)自己所想的。看呀,他不说让写作表达思想,而说通过写作发现思想。那么写作自然是思维的过程了。不写的时候觉得想了很多,写起来才发现想的东西原来不是那么回事儿;越写越脱离原来的想法——小说家都知道,笔下的角色不是他能控制的,而是文字流自然形成的。这在视觉艺术里,是最寻常不过的事情;在文字的世界,也是一样的。像东坡说的,文字“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书》)换句话说,文字过程是思维过程的外现,是三维脑海里的暗流在二维的纸面上自由流淌。脑海里的暗流是混沌的湍流,纸上却是规则的层流,我们无奈湍流何,把握层流还是可能的吧?
那就拿起笔来,把脑子里的混沌都写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