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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翻书时,见黄庭坚草书《廉颇蔺相如列传》,看他的“秦”字写得与众不同,完全从篆书来的。楷书的春、秦、泰、奉、奏等字上部相同,但字典并没有那个“三横一撇一捺”部。原来,它们在《说文解字》里本就归属不同的部首。现代字典将“奉”、“奏”归“大”部,感觉有点儿不伦不类。
书法大多从楷书学起,认为楷书是基础,什么基础呢?结构、笔划还是线条?仔细想想,似乎都不是,如篆隶就不能用楷书的笔法和结构,草书也不一定用。说到底,只因为楷书好认,才想当然认为应该从它学起。但事实是,楷书大家都认得,但草书不好认,可见楷书也不是认识草书的基础。
草书其实从篆书(经过隶书和章草)来,有的结构与楷书相同,不是它学楷书,而是楷书随它。从楷书练来的草书与从篆隶练来的草书,有不同的味道,但只能“闻”,不好说。(看颜真卿的祭侄稿,笔法就不同于他的楷书。而东坡的行草就完全是楷书的路子。)
举这个例子,再一次说明,学书法不必从楷书学起,草书与楷书没有继承关系,楷书绝非草书的基础——草书成熟的时候,楷书还在蹒跚学步呢。现代草书成为那个样子,倒是跟楷书学习的结果,所以失去了好多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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