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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接受输液?
蒋继平
2016年3月17日
最近在国内媒体上和微信上读到几则新闻报道,都是涉及医院给病人输液的事件,尤其是抗生素的滥用问题。
看到这些信息,结合我本人的亲身经历,我用一个专业人士的知识来发表对这个问题的个人看法。
首先声明一下,我是植物病理学博士,具有30年的科研和植物保护的经验。因而,我虽然不是人的医生,但是,是植物的医生。因为植物属于生物,所以,我对生物生病的原理有深刻的认知。
简单地来说,生物生病主要有三大致因:1。遗传疾病,生来由基因带来的。 2。生理性病变,主要是营养不良,代谢紊乱,体内重要元素失衡,包括含量过高引起的中毒症状。 3。侵染性病害,主要是由病原菌和其他生物对肢体的侵染而引起的病变。
这里我们必须把病和外伤分开来。外伤是由外力碰撞导致的身体伤害,常见的是皮肤的破裂而引发流血,或者骨折。
我们平时说的“伤病员”是对伤员和病人的总称。其实,两者有明显的区别。伤员其实是有外伤导致的病人,病人是由本人的心理和生理发生异常的人。
伤病员到医院就诊,对于伤员来说,医生一般一看就该知道要不要输液。就我本人的认知来看,绝大多数伤员不需要输液处理的,除非大量流血而导致失血过多的伤员,这种伤员是需要输血的。还有少数伤员不能正常进食的,就需要通过输液来补充营养。我非常好奇的是,对于骨折伤员,为什么要进行输液处理。
对于病人来说,除了急性肠胃炎等导致营养供给不足的病人需要及时进行输液救助外,其他症状的病人必须先做血液检测,医生必须根据血液检测的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输液。要是“病人”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各项代谢指数正常,那根本不需要输液处理。医学知识告许我们,一个正常人体内的各种元素是有一定的数值的,低于或者高于这个数值都会导致人体的病变,并不是越高越好。所以,假如就诊者体内的各种元素数值处于正常范围,医院仍然给其输液处理,那么很可能会导致就诊者的“中毒”反应。当然,这种中毒反应是慢性的,是不易察觉的。
我这次在某医院就遭受了这种处境。医院在没有检测我的血液的情况下,在没有跟我解释和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就给我进行输液处理。每天三袋液体通过我的手背静脉源源不断地注入我的体内,这样连续三天。三天后,我觉得浑身不舒服,腹部鼓胀难受,夜间小便频频,输液的手背疼痛难受。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责问护士为何给我输液。她们说输入的是营养和抗生素,是帮助我康复的。我身边的几乎所有亲朋都希望我继续接受输液处理,因为他们相信医院是为我好。可是,他们对生物病理几乎一无所知,只能盲目地听从医生的处理,没有能力进行自我分析和判断。我听了护士的说明,就立即说:“你们没有做血液检测,因为我告许你们我不久前在美国刚做过全面体检,包括血液和尿液检测,各项指标全部正常,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需要输液,我是内部骨折,没有外伤感染的风险,为何需要抗生素处理。我是病例学家,是这方面的真正专家,我知道要是一个人体内的某些元素过量,必然引起中毒反应,对健康是非常不利的。我本来体内的各项元素在正常范围,你们通过输液给我人为地增加这些元素,对我会有何种影响。”这位护士听了后,就离开了。一会儿,来了两位护士,把输液的所有设备都拿走,终止了我的输液程序。从此以后,我觉得身体慢慢地舒服起来。
总之,医院给病人输液,必须是必要的,要根据医学检测数据,而不是为了保险起见,更不能为了商业利益。病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医学常识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输液处理。否则的话,很可能造成过渡医疗的结局,对病人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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