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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失败很多时候是因为“分赃不均”

已有 510 次阅读 2024-8-29 21:22 |个人分类:菲亦所思|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我发现一个规律,创业公司的失败,要么是因为业绩不好,要么是因为分赃不均。就是几个股东之间因为利益原因产生分歧,大家心没往一处使,最后哪怕项目再好,资源再好,都不行。

 

似乎现在做生意的人都比较浮躁,很多都是事情还没开始做,或者刚刚八字有了一撇,还没见的利润,几个合伙人就开始为了争股份的事情,暗自藏一些小心思。

 

很多创业公司相关的合伙人,包括这样的几类:出钱的人,中间撮合介绍的人,出人脉资源的人,做技术的人,做管理运作的人。往往这几类人都认为自己功劳很大,没有自己做不成。出钱的人认为钱很重要,没钱做不成事情,出钱的要占大头;出资源的认为,没有我这些资源,也做不成事情;做技术的认为,没有自己辛辛苦苦负责好技术,辛苦干活,也做不成事情;做管理运作的人认为,管理这个公司很辛苦,花费的时间精力很多,自己在公司的运转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撮合促成这些人一起做事的中间人觉得,自己也要见者有份,从中拿到一些好处。

 

于是,可能还没见得多少钱,大家就开始暗中较劲,想显得自己功劳很大,希望能多得到一些股份,于是就很难有能量继续把事情做好。

 

还有种情况,是创业刚开始的时候,是其中某些人功劳大,所以占的股份多,但是后面他的作用就是变小了,但是因为他拿着这些股份,导致后面功劳大的人会觉得凭什么,然后最后公司也运作不好。

 

这些都是“分赃不均“的表现形式,都容易导致创业公司的失败。

 

反而是一些家族公司,例如夫妻档的公司,还能比较团结运作好。但是如果夫妻关系不好以至离婚,就又影响公司运作了。要么就是一个人独资或者几乎股份接近100%的公司,一个人说了算的,也容易运作好。最怕的就是股份这个人一点,那个人一点,很多个人都有股份,那么人心最容易散,最容易做不成事情。

 

我的想法是,作为合伙人多的创业公司,可以先让一个人持100%的股份,然后做成几个项目,根据项目的运作情况,以及每个人在不同项目中的贡献度,来确定股份。例如,张三李四王五合作一个项目,先不谈股份的事情,先把这个项目做成,赚了钱,除了留作公司发展基金的钱之外,其他的钱就根据每个人的贡献来作为提成,把利润的大部分作为提成分了。每个项目都是如此。假设一两年期间做了10个项目,每个人从这10个项目中各分了一定的提成。然后根据这10个项目每个人的综合贡献度,来确定股份情况。这样的运作方式,利益分配会更合理一些,但是实际操作起来有些困难,所以也不是那么可取。

 

所以我的意见是,做公司,最多就两方占有股份,最好是一方独资,其他的人都只是根据自己的贡献拿到不同项目的利润提成。等企业做大作规范了,再根据不同的人的贡献分一些股份给对公司利润贡献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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