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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你真的了解什么是“土地”么?

已有 3462 次阅读 2019-6-22 12:20 |个人分类:海洋科普|系统分类:科普集锦|文章来源:转载

你真的了解什么是“土地”么?

来源: Q 华夏土地 2019-06-21

 


就在下周,2019年6月25日,我们即将迎来第29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全国土地日”的活动主题是“严格保护耕地 节约集约用地”。作为从事土地行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每天忙于规划,整治,修复,估价等工作当中,那么你们真正了解什么是土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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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土地是什么,学术界有很多种说法


针对土地是什么,学术界有很多种说法。最早的土地概念,追根溯源要从“土”字和“地”字谈起。我国古书《说文解字》(公元121年,东汉经济学家、文字学家许慎著)中对其早有述释:“土者,吐也,即吐生万物之意”,并以图示,(如图)。关于“土壤”,许慎在书中写道:“壤者,讓也,即松柔无块而宜于耕之土”。这可能是人类历史最早对土和土壤概念的论述。







现代土壤学专著常引用伟大的前苏联土壤学威廉斯关于土壤的定义:土壤是地球陆地上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前苏联土壤发生学创始人道库恰也夫认为土壤是由岩石、气候、生物、地形和时间五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土地中的“地”则是指地球的地,土地的概念应从其自然属性角度加以界定,通常与二维平面和三位层面交织,形成土地平面观和立体观。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物质载体。土地资源(Land Resource)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繁衍的第一资源。土地平面观认为土地平面不但包含地球上的陆地(包括内陆水域),也包含地球上的海洋,土地是指整个地球表面(包含陆地和海洋)。

随着人类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土地概念由地球表面扩展至地球表层,由平面扩展至立体,形成了土地的立体观。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提出建立“地球表层学”的主张,把地球表层学作为环境系统工程的理论基础。我国多数地学家和前苏联学者主张地球表层的上界以对流层的顶层为限(极地上空约8km,赤道上空约17km,平均10km),下届至岩石圈的上部(陆地上平均高度5-6km,海洋下平均深4km)。澳大利亚学者克里斯钦(Chrestim)提出土地综合体观点,并认为“土地是地表上的一个立体垂直剖面,从空中环境到地下的物质层,并包括动植物群体以及过去和现在与土地相联系的人类活动”。这一观点后来被反映到1976年出版的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编写的《土地评价纲要》(Framework for Land Evaluation,FAO,Rome,1976)中,即“土地是比土壤更为广泛的概念,它包括影响土地用途潜力和自然环境,如气候、地貌、土壤、水文与植被,还包括过去和现在的人类活动成果”。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A.Marshall,1842-1924)指出:“土地的含义,指的是大自然无偿资助人类的地上、水中、空中光热等物质与能力。”美国土地经济学家雷利·巴洛维(R.Barlowe)提出“土地是受控制的附着于地球表面的自然和人工资源的总和。”

总之,立体的广义的土地概念可近似于环境、资源、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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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土地来说,还有其他观点的解释:


从法学观点来讲,法律上的土地并不是地理学上所指的整个陆地表面,而是人们能够利用、控制的土地。

在国土经济学汇总,国土是某个国家的人民赖以生存的场所,又指这个地域范围内的全部国土资源。国土资源一般包含人口和劳动力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气候资源、山区资源、自然保护区等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

从经济学分析,土地不仅是一项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资源,而且也是一项巨大的社会资产和农业中的主要生产资料。马克思指出“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正如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力和土地”是形成财富的两个原始要素,是“一起财富的源泉”。随着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家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占用的土地资源作为其财产的权利,称作土地资产(Land Estate)。

从系统论观点来看,土地系统系由耕地、林地、牧地、水地、市地、工矿地、旅游地和特种用地等子系统组成的大系统。

从景观学角度看,土地即景观(Landscape)。荷兰学者I.S.宗纳维尔将“土地和景观视为同义语”。景观生态学的创始人C.特罗尔(C.Troll)将景观生态学定义为控制某一地区不同空间单元的土地—生物关系。


· 本文整理于王万茂韩桐魁主编的第八版《土地利用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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