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扬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jiyang1971

博文

有些领域确实没有什么新东西

已有 4746 次阅读 2015-11-24 15:24 |个人分类:个人看法|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

 

有些领域确实没有什么新东西,特别是与人类社会活动有关的现象及对策。

 

比如说,韩健老师问到,孙子兵法为什么没提到恐怖主义战略?其实孙子是说过的,“爱民,可烦也”。《孙子兵法·九变篇》是这么说的,“故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再比如说,关于人质处理的问题,三国时代就有两个例子。

《后汉书·李陈庞陈桥列传第四十》:玄少子十岁,独游门次,卒有三人持杖劫执之,入舍登楼,就玄求货,玄不与。有顷,司隶校尉阳球率河南尹、洛阳令围守玄家。球等恐并杀其子,未欲迫之。玄嗔目呼曰:“奸人无状,玄岂以一子之命而纵国贼乎!”促令兵进。于是攻之,玄子亦死。玄乃诣阙谢罪,乞下天下:“凡有劫质,皆并杀之,不得赎以财宝,开张奸路。”诏书下其章。初自安帝以后,法禁稍散,京师劫质,不避豪贵,自是遂绝。

《三国志·诸夏侯曹传第九》:张邈叛迎吕布,太祖家在鄄城,惇轻军往赴,适与布会,交战。布退还,遂入濮阳,袭得惇军辎重。遣将伪降,共执持惇,责以宝货,惇军中震恐。惇将韩浩乃勒兵屯惇营门,召军吏诸将,皆案甲当部不得动,诸营乃定。遂诣惇所,叱持质者曰:“汝等凶逆,乃敢执劫大将军,复欲望生邪!且吾受命讨贼,宁能以一将军之故,而纵汝乎?”因涕泣谓惇曰:“当奈国法何!”促召兵击持质者。持质者惶遽叩头,言“我但欲乞资用去耳”!浩数责,皆斩之。惇既免,太祖闻之,谓浩曰:“卿此可为万世法。”乃著令,自今已后有持质者,皆当并击,勿顾质。由是劫质者遂绝。

 

其实道理很简单,现在无法实施的原因也很简单。由于这些事情有些敏感、容易引起争吵,我就不解释了。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319915-938141.html

上一篇:谈谈现实世界
下一篇:写在博客点击数达到40万的时候
收藏 IP: 124.193.162.*| 热度|

10 朱晓刚 田云川 李颖业 徐令予 李竞 杨正瓴 谢平 王春艳 李天成 rlxahz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6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15 02:1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