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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参与了陕西省的扶贫工作,对于陕西省扶贫的扶贫措施比较了解。陕西省采取了以下扶贫措施:
第一个重大措施:土坯房改造和拆除工程。在陕西省,解放前大多数人居住的是窑洞,解放后大家陆陆续续住进了房子,但是大多数房子,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房子基本上都是土坯房。所谓土坯房就是说,墙壁是用土夯的,地面是土夯的,屋顶是用木材和泥土和瓦覆盖的。这种房子不卫生,不结实,虽然抗震能力强,但是不能忍受雨水的渗透,另外土坯房的房子一般不到四米宽,其空间很小,透气能力不足。土坯房中安装电器和电器设备不方便。当然土坯房也有好处,湿度合宜,温度变化小,比较保温。在陕西省,到前年为止,在广大的山区还有大量的土坯房。我去的村子只有八十多户人家,居然有四十多家有土坯房,有些人在城市里面买了商品房,农村却依然是土坯房。2015年以后陕西省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改造土坯房。首先,不管是不是贫困户,只要是农村的土坯房都可以改造,改造措施有两个,一个措施叫“新建”,就是扒掉土坯房,新建具有抗震柱子的砖混结构的房子,这种新建可以在原来的地基上,也可以另外选择地方修建。修建完成,合格以后给予财政补助。省政府给予三万元补助,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若干,各个地方政府补助金额不一样,2015年和2016年不一样。另外一个措施叫“双退出”,就是农民如果在城市里面购买了住房,那么他交出宅基地和基地上面的房子,交出承包田,那么国家就给予他一定的财政补助,大约一亩地基十几万元,一亩地几万元,总共大约可以领取十多万元的财政补助。这两项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扶贫工作和土坯房改造工作,也很好地治理了农村环境。我所在的村子,一共新建住房三十多户,占总户数的40%,双退出二十多户,占总户数的20%。这些工程完工以后,政府采取了统一行动拆除了土坯房,基本上都用挖掘机铲倒了。
第二个措施叫产业扶贫。有些地方给贫困户免费给鸡苗,有些地方给贫困户免费给猪仔、羊羔。我所在的县区给贫困户每家十箱土蜜蜂。另外还有鼓励栽植树木,苗木费和管理费栽植费都给予补助。等等
第三个措施叫政策扶贫。在政策扶贫中有五花八门的补助项目,主要集中在基本生活,大病医疗,上学。例如贫困户的孩子上学,从小学到大学都有补助,少则每年几百元,多则每年一千多元。大学生和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生可以享受减免学费的待遇。又例如,五保户兜底工程,五保户的生活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大病全额报销。大病全额报销实际上分三个部分,比如大病花销了一万元,那么农村合作医疗给报销七千元,区级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给报销两千元,剩余一千元和住院的门槛费由区财政全额报销。有的县区设立了农业产业保险,如果粮食减产,或者牲畜死亡,或者果业歉收就可以申请保险公司赔偿,名称叫“助农保”。有的县区还设立了扶贫保险,如果贫困户出现了重大事项,例如发病、意外死亡、车祸、灾难等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补偿,名称叫“扶贫保”。
第四个措施就是实物扶贫。各个部门各个帮扶者都捐款捐物,米面油、衣服、被褥、生活用品和一定的个人捐款,五花八门。
第五个措施是基础设施扶贫。过去村上遗留的道路硬化,电网改造,通信不畅,宽带到村,自来水到户和绿化美化等等都纳入扶贫项目。给村上配给垃圾车,抽粪车,垃圾桶等等。
第六个措施就是鼓励各个部门和个人各显神通,各显才艺。给予村上农产品销售,产业项目等等方面的扶持。例如信息沟通,部门沟通,企业联络,政策咨询等等。有的神通广大的人跑资金,跑项目居然把事情做成了。例如有一个村争取了上级七十万资金,搞了一个光伏发电,每年可以依靠光发电收入十几万元。
第七个措施是派驻“科技特派员”,这个由各地市级政府牵头实施,有一定成效,也激励了一部分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以上扶贫措施五花八门,也有一定的效果。但是作为参与者,我是如何评价这些措施的呢?我做出这样几个结论:第一,这些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第二,这些项目大多数不是长效项目,第三这些项目针对的是农村中的贫困户,而不是整个农村,所以不可能彻底解决农村整体走向衰落的趋势,第四,这些项目大多数都是外援型项目,恩赐型项目,不可能内生出富裕的动力。最后一个结论,这次全国性扶贫工程实际上是用政治运动的方式解决经济问题,应该说可以解决经济领域民生领域的一些死角,但是由于方法不完全符合实际,所以是一次对基层干部的伤害,徒劳无益和走过场,浪费人力财力的成分很多。
首先,许多扶贫措施并不是实事求是的,是治标不治本的。我不但参与扶贫工作,而且有机会到几个村子作了实地调查。其中陈仓区坪头镇温水村的干部反应,他们村异地搬迁,异地落户大约四十户,政府花钱把房子盖好,但是依然有部分农户回村子居住生活,原因是什么?异地搬迁有了房子居住,但是没有收入来源。由于涉及到承包地产权,也因为目前各个平原地区土地很紧张,所以虽然有了房子可以居住,但是没有土地可以耕种,但是本村有资源,有土地,有林副产品,每年可以有一定收入,所以农民们宁愿回村居住。有些进城居住的也不定时回村,说城里的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煤气费、交通费等等不堪重负。总结起来就是,异地搬迁可以解决贫困户的居住问题,但是不能解决村民的生计问题,生活来源没有保障。
第二,许多扶贫项目大多数不是长效项目。例如,针对助农保和扶贫保,我有两个疑问,是不是每年政府都会给这些贫困户购买这些保险?这是一笔巨额资金。第二个疑问,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会不会即时足额和公正地给予赔付?我的更根本性的疑问是,为什么政府把这一大笔钱不花费在直接的农业生产的改造和预防上面,技术进步和设施现代化上面,为什么要用市场的方法来解决三农的突出问题?再例如,各地政府强迫部门自掏腰包搞扶贫项目,让帮扶者自掏腰包搞帮扶,购买米面油,那么,一旦这些人撤走以后,贫困户的日子能不能维持?另外,如果部门和个人为了扶贫,造成部门财务负担和部门日常运转资金困难,无法维持部门功能如何是好?
第三扶贫项目针对的是农村中的贫困户,而不是整个农村,所以不可能彻底解决农村整体走向衰落的趋势。在土坯房改造中(该工程非贫困户也可以参与)就遇到了一个困难,许多人不愿意在农村盖房子,尤其是夫妻双方都在外地打工的,他们有一个基本的目标,在城市买房,在城市生活,儿女在城市上学就业,而且大多数这类人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标,但是他们依然离不开农村,原因很多,一个父母年老依然在农村,二一个农村有户口,户口可以有一些便利,三,农村还有庄基地,还有承包地,每年可以有一定收入。这样,在土坯房改造中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农民不愿意投资在农村建造一个闲余不用的房子。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国家给予资金补助,农民居然不愿意。在农民的意愿背后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农村已经走向了衰落和萧瑟,农民们既不能安居,又不能乐业,怎么可能有盖房的积极性。在农村,首先的一个是挣不到钱,就业很困难。第二个是生活不方便,学校—撤销了,村委会撤销了远离了,第三是生产不方便,农产品市场太远了,人口减少了,农业企业没有了,农业基础设施荒废了。
第四,这些扶贫项目大多数都是外援型项目,恩赐型项目,不可能内生出富裕的动力。土地承包导致的结果是土地碎片化,基础设施得不到改善,也无法使用;经营分散化,农民表面上得到了经营的自决权,但是实际上这种自决权严重地受到市场和政策的双层作用,农民得不到利益,反而分散了农民的体力和精力,各搞一套,互相不能帮助,不能形成生产销售的共赢和互利。劳动综合化和体力浪费化,过去有劳动协作和分工,而现在,一对夫妻必须做农地和家务的一切,例如种植玉米,那么作为获利主体,你首先必须是劳动主体,从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到耕种除草灌溉,再到收割脱粒晾晒,然后到出售仓储运输等等,作为一个工作程序,每家每户必须都亲力亲为,这个实际上极大地增加了劳动成本。问题是农民们不是经营一样项目,而是种植养殖和生活都在继续,所以额外地增加了许多程序,进而增加了不止一倍的困难。最常见的卖粮难卖菜难,频频见诸报端,而正是这些无法克服的困难和矛盾,导致了农民们最终选择了出外打工农村衰败。我们的扶贫方式由于是外援型和恩赐型的,就不可能解决这些根本性问题。政府给一些钱就完事了吗?政府救助一下就完事了吗?如果有一天经济衰退,政府也没有钱了怎么办?
第五,目前把一部分农村人界定为贫困户,给予帮助和扶持。那么能不能保证你这种界定是科学的,是不是把应该是贫困户,但是由于政策和操作问题没有纳入?或者把富裕户纳入贫困户导致群众不满的?以后会不会产生新的贫困户?例如新的生病的农民失去劳动能力,例如意外死亡或者离婚导致贫困的,例如无法就业导致贫困的。这些人怎么办?对于前面一个问题,2017年以后,陕西省政府倾注全力在重新界定。
第六,这些扶贫措施五花八门,那么我问,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哪些能够解决问题,哪些不能解决问题?农村扶贫的焦点问题是什么?重点问题是什么?难点问题是什么?这些政策措施是不是很对路,金钱是不是用到了刀刃上?是不是解决了长效问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社会效益应该如何评价?我看到的一点是什么?国家投进的人力资源很多,用于交通的钱很多,用于宣传的钱很多,用于资料和纸张的钱很多。但是正真用于扶贫的钱很少。文山会海,政治强迫,形式主义非常严重。
第七,我有个疑问“用政治运动的方式能不能解决经济问题”?有个口号叫“打赢扶贫攻坚战”。既然是战役,那么,战役之后农村会是个什么样子?战役之后,农村怎么样来运行?大企业对农地的流转会不会结束?农业企业的效益会不会好转?农民会不会就近就业?农民的生活和生产会不会达到小康和现代化?总而言之,这种扶贫政治运动能不能解决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总而言之,陕西省政府为了扶贫,采取了多样化的措施,有些措施很有力,有些措施效益不是很明显。陕西省的基层公务员和干部也付出了极大的劳动,但是不可避免有徒劳无益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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